南充市嘉陵區衛生健康局

南充市嘉陵區衛生健康局

南充市嘉陵區衛生健康局是南充市嘉陵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充市嘉陵區衛生健康局
  • 隸屬:南充市嘉陵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統籌規劃全區衛生健康資源配置,負責轄區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二)牽頭推進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推動全區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負責建立公益性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推進和諧醫患關係建設,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根據國家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擬訂全區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擬訂全區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承擔區重大傳染病防治工作。負責健康宣傳教育,普及衛生知識,增強公民的健康保健知識,提高公民自我保健能力。
(四)貫徹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參與推進全區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承擔嘉陵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藥品法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省補充目錄,監督管理全區藥品、醫用器械採購招投標、配送和使用。參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為食源性疾病及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提供技術支持。
(六)貫徹實施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管理規範、標準和政策措施。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管和社會信用體系,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
(七)貫徹執行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貫徹執行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範、標準,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並組織實施,制定和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開展職業道德教育與法制教育,加強行業作風建設,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八)貫徹落實國省人口與家庭發展政策,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落實計畫生育政策。
(九)組織建立計畫生育利益導向、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機制。
(十)負責區級有關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領導人、重要外賓來嘉陵期間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區委區政府安排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一)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制度並組織落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衛生計生信息共享與公共服務工作機制。指導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以及有關社會團體的業務工作,指導全區計畫生育“三結合”
工作。
(十二)組織擬訂並實施基層衛生和婦幼健康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區基層衛生和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十三)組織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健康隊伍建設。組織擬訂全區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指導衛生計生科研攻關、醫學科研成果推廣套用;制定全區繼續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指導繼續醫學教育工作,負責對全區醫療衛生行業繼續醫學教育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十四)擬訂全區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貫徹執行“中西並重”的方針,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負責全區中醫醫療教育、技術工作的行業管理,促進全區中醫藥工作健康發展。
(十五)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完善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衛生健康行政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違法行為。
(十六)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參與區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根據國省市要求,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國際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工作。
(十七)承擔辦事機構設在區衛健局的區委、區政府議事協調機構的具體工作。
(十八)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應急管理、生態環境保護和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九)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
負責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全區所屬醫療衛生健康單位的目標績效管理;制定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並督促實施;擬訂年度計畫、年終總結、綜合性檔案文稿和史志編撰工作。承擔局機關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實施;負責文秘、機要、保密、檔案、宣傳、信息調研、信息發布、政務信息公開、精神文明、意識形態、宗教、民族、統戰、國有資產使用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辦公設備、設施、物資的採購;負責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的協調辦理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日常工作。負責重大衛生健康政策、重要政務工作和領導批示事項的督促檢查。指導機關工、青、婦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醫政管理和行政審批股(中醫藥管理股)
負責擬定全區醫療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執行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地方規範和標準;負責全區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護士的執業準入工作;監督管理全區醫療機構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規範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組織開展無償獻血和對全區臨床用血質量的管理;負責藥品、藥械不良反應監測。負責國、省、市重點學科(專科)建設工作。負責醫療損害鑑定的委託受理,指導、監督、協調醫療糾紛處置;負責所屬單位醫用設備裝備配置管理;負責醫療行業糾風工作。負責對區醫學會相關工作的指導。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牽頭清理規範本系統審批服務事項,規範審批過程,集中承擔區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負責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組織實施集中審批的有關業務培訓指導工作。指導衛生健康系統行政審批工作。負責衛生健康管理方面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審核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組織有關重大處罰、行政許可事項的聽證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與報備等工作;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和建議。負責擬訂公立醫院改革政策和改革信息發布、新聞宣傳工作;指導、監督區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健全和完善各項質量標準和管理制度。負責全區重大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做好衛生應急醫療救治工作;組織衛生下鄉、徵兵體檢、殘疾人康復、巡回醫療、義診諮詢、城市醫療機構對口支援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等社會性、公益性醫療服務活動。負責衛生授外醫療隊員的選派、對外技術、勞務合作與交流、醫療衛生技術人員研修、學習、工作等的管理;負責衛生健康科技成果轉化推廣與技術評估等工作。組織指導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全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對全區中醫藥工作實行行業管理;負責監督全區中醫醫療技術人員執業標準、中醫醫療機構管理規範、職業道德規範的貫徹實施情況,對全區中醫醫療機構和綜合醫院中醫科的技術水平、醫療護理質量實施監督和巨觀管理;負責中醫醫院分級管理工作的規劃、指導;負責中醫醫療機構建設、監督管理;指導基層中醫藥工作;組織和管理中醫藥重點科研項目,包括組織實施國家、省指令性攻關項目及省中醫藥計畫課題的研究、成果鑑定及成果轉化工作;負責中醫藥人才培訓、中醫藥成人繼續教育、中醫藥適宜技術的推廣套用,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 疾病控制和應急股
負責依法管理傳染病、職業病、精神衛生的防治工作,負責擬訂全區傳染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地方病、寄生蟲病等的防治規劃、方案、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等級評審和績效評價工作,完善疾病防控體系,防控疾病的發生和疫情蔓延;實施疫情監測、疾病監測、慢性病防控等預警預測,督促做好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管理工作;協助區愛衛辦開展衛生防病知識宣傳和健康教育;會同有關部門完成狂犬病防治工作;承擔區重大傳染病防治工作辦公室的具體事務;貫徹執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為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食源性疾病暴發識別和溯源分析提供技術支持。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政策、制度、規劃、預案和規範措施,組織衛生應急培訓和演練,建立和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家隊伍;指導和推進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牽頭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總結評估等工作,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執行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組織開展職業病防治、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治理、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及宣傳教育工作。指導職業病危害因素申報、工程項目職業病防治技術實施。承擔職業危害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用人單位職業危害項目申報工作;負責監督用人單位職業衛生檢測、評價及相關服務機構資質的認定等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和督促用人單位依法建立健全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相關職業衛生檢查等管理制度。組織指導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綜合協調聯繫經濟與信息(含園區工業企業)、市場監督管理、應急管理、自然資源和規劃、教育科技和體育、中介機構等行業職業病監督工作。承擔區政府交辦的愛滋病防治工作和狂犬病預防控制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 綜合執法監督股
負責承擔醫療衛生健康行業綜合監管牽頭工作。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計畫生育綜合監督,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學校衛生、環境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計畫生育監督管理職責。組織開展職責範圍內的公共場所飲用水安全、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執法監督稽查,查處違法行為,督辦重大醫療衛生健康違法案件,指導綜合監督執法。牽頭負責環境保護工作。負責衛健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普法宣傳、依法治區、法治政府建設、“兩法銜接”、信訪維穩、綜合治理、安全生產等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 人口和婦幼保健股
負責制定全區婦幼衛生、基層計畫生育服務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規劃並推進全區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建設;指導並組織實施國家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指導全區婦幼衛生、嬰幼兒早期發展、出生缺陷防治、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服務工作;組織病殘兒童的醫學鑑定;組織並實施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鑑定;承擔全區避孕藥具規範管理職責,審核並上報避孕藥具需求計畫;承擔全區人口統計和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健康政策建議。落實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負責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貫徹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的服務工作。負責人口監測信息和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六) 基層衛生股(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指導中心)
負責全區公共衛生工作,擬訂全區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牽頭負責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工作,承擔農村和社區基本公共衛生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推進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管理工作。執行鄉村醫生執業註冊和相關管理制度。負責鄉村醫生和公共衛生工作人員業務指導和培訓;收集、分析農村和社區居民健康狀況信息,擬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指導各項基層衛生政策的落實。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老齡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全區老年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負責老齡人口福利服務的巨觀管理,規範老年福利服務機構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指導社區老年人服務網路建設。負責鄉村振興的衛生健康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七)政工人事股(黨建辦公室)
負責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查、考試組織與評審申報工作;綜合管理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認定和準入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管理、人事管理、年度考核、機構編制、工資管理與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負責衛生系統管理乾培訓和表彰;承辦局黨委管理領導幹部的選拔使用和領導班子考核工作;貫徹落實黨委和政府關於老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局機關、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承辦局黨委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日常工作。指導管理系統直屬單位的黨建工作。牽頭負責並協調其他股室推動健康扶貧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八)規劃財務與統計信息股(項目辦)
負責組織制訂和實施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和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局機關及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統計管理;承辦局機關“五險一金”核算、繳納工作,負責下屬事業單位專項獎勵性績效的核算及下撥工作;負責區級衛生健康基本建設項目及財務監督。負責全區衛健系統預算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擬定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配合審計機關實施審計,依法運用審計結果。對全區衛生健康經費的使用、管理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監督,提出衛生健康經濟、醫療服務價格等政策建議。負責全區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和使用工作,監督指導鄉鎮和所屬事業單位社會撫養費的財務收支、管理、使用情況。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省補充目錄,並對全區藥品、醫用器械採購招投標、配送、使用等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承擔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和統計工作。推進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工作;推動衛生健康信息資源開發和共享。負責衛生健康統計調查與分析等統計管理工作。負責指導並監督所屬預算管理單位衛生健康基本建設項目工作及衛生健康引進外資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管理,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黨委書記、局長:唐一興

所獲榮譽

2021年4月22日,被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授予“四川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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