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和改進政府網站建設的實施意見

政府網站是政府密切聯繫人民民眾的重要橋樑,是打造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的重要載體。辦好政府網站是各級政府及部門的重要職責,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政府網站信息內容建設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4〕57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政府網站信息內容建設的實施意見》(川辦發〔2015〕53號),進一步提升我市政府網站建設管理水平,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提升政府網站運行水平,二、提升政府網站傳播能力,三、完善政府網站支撐體系,四、切實加強組織保障,

一、提升政府網站運行水平

(一)強化信息發布更新。把政府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平台,第一時間發布重要會議、重要活動和重大政策等信息,依法做到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和結果公開。對主動公開範圍的紙質公文要同步上網公開,事關民生的政務活動信息在24小時內上網公開,機構職能、統計綜述、概況簡介、辦事服務等內容要根據信息變化情況實時更新。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要通過省、市統一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管理系統發布,已單獨建立目錄管理系統的縣(市、區)要與省、市統一系統實現數據對接。
(二)加強政策解讀和熱點回應。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時,要同步做好網上解讀方案。涉及經濟發展和社會民生等政策出台時,要同步通過政府網站組織專業機構和專家學者撰寫解讀評論文章或開展線上訪談,製作圖表圖解,提供相關背景、案例、數據等,深入淺出、通俗易懂地精準解讀政策,增進公眾對政府工作的了解、支持和配合。加強輿情分析研判,對社會關注度高的熱點問題要積極回應,有針對性地解疑釋惑,闡明政策,講清事實,化解矛盾,理順情緒,增進理解、擴大共識。對重大突發事件和應急事件,要依法按程式第一時間通過政府網站發布信息,公布客觀事實,並根據事件發展和工作進展及時發布動態信息,表明政府態度。
(三)加強線上互動交流。加強線上訪談、意見徵集、網上調查等互動欄目建設管理,配備相應的後台服務團隊和受理系統,搭建政群交流“直通車”。線上訪談、調查類欄目要圍繞重要決策和公眾關切事項,合理確定舉辦頻次,各級政府入口網站各欄目每年不少於6次,部門網站各欄目每年不少於3次。網上信箱、留言類欄目要明確信件受理、辦理、答覆等環節的運轉流程和責任,落實專人負責日常維護,確保有效來信辦理率達到100%。對公眾的意見和建議要綜合研判,有價值、有意義的在7個工作日內反饋處理意見,情況複雜的可延長至15個工作日,無法辦理的要予以解釋說明。
(四)強化線上服務能力。全面公布辦事服務項目的名稱、依據、條件、流程和時限,以及服務承諾、工作規範、辦事紀律、監督渠道和收費標準等。建立和完善線上辦事服務功能,整合教育、科技、文化、衛生、農村服務、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領域與公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公益信息資源,努力提供各類便民服務。推行“一點受理、抄告相關、並聯審批、限時反饋”、“前台受理、後台辦理、網上反饋”等線上辦理模式,推進網上“一站式”服務。

二、提升政府網站傳播能力

(一)拓寬政府網站傳播渠道。通過開展技術最佳化、增強內容吸引力,提升政府網站頁面在搜尋引擎中的收錄比例和搜尋效果。政府網站要面向主要社交媒體提供信息分享服務,加強移動終端、無線門戶等套用服務,完善搜尋引擎、場景導航、無障礙瀏覽等功能,積極利用政務微博、微信等新技術新套用傳播政府網站內容,方便公眾及時獲取政府信息。加強和改進政務微博、政務微信體系建設,縣級以上政府部門要全面開通官方微博和微信,配備後台服務力量,完善信息發布機制;已開通的要進一步深度開發,提升運行水平和影響,與政府網站互為補充、形成聯動。
(二)加強政府網站協同聯動。各級政府網站之間要加強協同聯動,發揮集群效應。面向公眾舉辦重要會議、新聞發布、經貿活動、旅遊推廣等活動,政府網站要積極參與,做好傳播工作。開展社會測評、民意調查、公眾決策等,要在政府網站同步實施。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發布對全局工作有指導意義、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政策信息,各地各部門網站要及時轉載、連結;發布某個行業或地區的政策信息,所涉部門和地方政府網站要及時轉載、連結。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部門發布本地、本行業重要政策信息時,要及時報送市政府入口網站在相關欄目刊載。
(三)加強與新聞媒體的協作。加強政府網站與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的合作,增進政府網站與新聞網站及有新聞資質的商業網站等的協同,拓展政府信息推送渠道。結合政府網站自身定位,綜合運用多媒體表現形式,儘可能滿足不同客群群體的信息需求,最大限度提升政府信息的傳播影響,將政府聲音及時準確傳遞給公眾。同時,政府網站要選用傳統媒體和其他網站的重要信息、觀點,豐富網站內容。
(四)積極推動外語網站建設。市、縣兩級政府及外事、旅遊部門要逐步開設外語版網站,擴大政府信息傳播、對外交流合作、城市形象展示等的境外覆蓋面。條件受限的,可以與中、省外宣媒體合作,借力其對外宣傳、推廣、翻譯等力量,有針對性地共建欄目。外語版網站要合理設定欄目,加強內容更新保障,核心信息要儘量與中文網站同步。開設外語版網站要有專業、合格的支撐能力,用專業外語隊伍保障更新,沒有相應條件的不得盲目開設外語網站。

三、完善政府網站支撐體系

(一)加快推進集約化建設。構建市級統一政府網站技術支撐平台,統一全市政府網站的運行環境、技術支撐和安全保障等基礎服務。為保障技術安全,加強資源整合,避免重複投資,縣級政府和市級部門網站要充分利用市級技術平台,不得單獨建立網站技術平台或通過其他途徑接入、託管,已建成的網站要在2017年年底全部遷移到市級技術平台。接入市級技術平台的政府網站,內容保障仍實行“誰主辦、誰負責”。
(二)理順基層網站運行機制。市級部門要加強內部機構網站整合,原則上一部門只保留一個網站,已開辦的內部機構網站要在2016年6月底前全部關閉。縣級部門、鄉鎮(街道)不再單獨建設政府網站,要通過上級政府網站開設子站、欄目或頻道,已建成的由縣級政府在2017年底前組織關閉或與本級政府入口網站整合。對子站、欄目和頻道,由主辦單位提供信息內容,主站承擔編輯集成、技術安全和運維保障。
(三)強化運行管理體系。按照屬地管理和主管主辦原則,各級人民政府辦公室是本地區政府網站的主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推進指導本地政府網站建設;各級政府部門由其辦公室或政務公開機構負責推進本部門網站建設。各地、各部門要組建網站專業運行管理團隊,負責信息內容發布和把關。對外包的業務和事項,要嚴格審查服務單位的業務資質、服務能力和人員素質,核實管理制度、回響速度和應急預案,確保外包服務能滿足網站運行要求。簽訂合作協定,要劃清自主運行和外包服務的關係,明確運行管理團隊、技術運維團隊、信息和服務保障團隊的關係與職責,細化外包服務的人員、內容、質量等要求,確保服務到位、管理到位。
(四)規範信息發布流程。按照“先審查後公開”、“一事一審”、“誰提供誰審核”、“誰審查誰負責”的要求,完善審核發布機制,嚴格採集、審核、報送、複製、傳遞、發布等環節程式,落實初審、審核、審發三審制度,明確各環節工作職責和責任人員,嚴格履行登記備案制度,做好保密審查工作。按照信息內容的格式、方式和發布時限,做好原創信息編制和加工,保證信息內容合法、完整、準確、及時。網站運行管理團隊要明確編輯把關環節責任,做好信息內容接收、篩選、加工、發布等,對時效性要求高的信息隨時編輯、上網。杜絕政治錯誤、內容差錯、技術故障。
(五)加強信息保障協調。各地、各部門辦公室(政務公開機構)要牽頭建立相關職能部門(科室)、網站運維單位、技術支撐部門等參加的信息內容建設協調機制,統籌業務部門(科室)、所屬單位和相關方面的資源,分解政策解讀、互動回應、輿情處置等任務。要確定一名負責人主持協調機制,定期研究政府網站內容建設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發布誰負責”,根據職責分工,向有關方面安排落實信息提供任務,推動工作落實。業務部門要切實做好網上信息提供、政策解讀、輿情處置等線下工作,使線上業務與線下業務同步考慮、同步推進。
(六)健全日常監測機制。各地、各部門要加強政府網站信息發布和內容更新情況的日常監測,建立人工防範與智慧型掃描相結合的日常監測和糾錯機制,實時巡查網站內容更新情況,定期檢查網站運行和頁面顯示、服務和互動功能、頁面連結等情況是否正常,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對內容無保障的欄目,要及時歸併或關閉。

四、切實加強組織保障

(一)加強隊伍建設。要把知網、懂網、用網作為領導幹部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引導各級領導幹部通過政府網站解讀重大政策,回應社會關切。各地、各部門要明確具體負責協調推進政府網站建設管理的機構和人員,建設專業化、高素質的網站運行管理隊伍,保障網站健康運行、不斷發展。要根據工作需要,在職能部門中聘請信息員、聯絡員,負責網站信息收集、撰寫、報送、聯絡、解讀等工作。各級政府辦公室每年要舉辦培訓班或交流研討會,對政府網站分管負責人和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切實提高政府辦網和管網水平。
(二)加強經費保障。各級財政要把政府網站內容保障和運行維護等經費列入預算,並保證逐年增加。政府網站經費中要安排相應的部分,用於信息采編、政策解讀、互動交流、回應關切等工作,向聘用的信息員、聯絡員、評論員、外語編譯人員等支付相關勞動報酬或稿費。
(三)健全工作規範。要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政府網站發展指引要求,結合各地各部門實際,加強政府網站內容和功能建設,制定內容更新、信息發布、政策解答、協同聯動等規程,細化網站設計、內容搜尋、資料庫建設、無障礙服務、頁面連結等技術規範。加強標準規範套用,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八統一”要求(統一平台、統一流程、統一分類體系、統一核心元數據、統一展現形式、統一填報格式、統一資料庫、統一監管),提升政府網站建設規範化水平。
(四)強化考核評價。把政府網站建設管理作為主管主辦單位績效管理和目標考核的內容,建立政府網站考核評估和督查機制,分級分類進行考核評估,使之制度化、常態化。對考核評估合格且社會評價優秀的政府網站,給予相關單位和人員表揚,推廣經驗;不合格的,通報主管主辦部門和單位,責令限期整改,對分管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問責和約談。建立健全社會評價機制,對政府網站開展社會評價和監督,評價過程和結果向社會公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