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留守府

南京留守府,官署名。1912年4月臨時政府北遷後,在南京設立的臨時軍事機構。

南京留守府,官署名。袁世凱孫中山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後,臨時政府由南京遷往北京。民國元年(公元1912年)四月一日,孫中山解職,袁世凱任命黃興為南京留守。依照《南京留守條例》的規定,南京留守直屬大總統,其職權主要是維持整理南方各軍及南京地區的治安。凡南方陸軍、水師、要塞事務均歸留守處理。南方如有事變不及申請大總統時,得先調遣軍隊、軍艦。南京府行政、交涉及巡警事務,均歸留守統轄。南京各軍、南京地方官廳人員,由留守會同江蘇都督任免,申報大總統。南京留守府在留守之下設總參議一人,府內分設政務和軍務兩廳, 各廳設廳長、秘書長各一人,另有警衛團一團。同年六月十四日留守府撤銷,黃興解職。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