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師範大學研究生評優辦法

《南京師範大學研究生評優辦法》是南京師範大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定的各項獎勵的評審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師範大學研究生評優辦法
  • 外文名:Methods of postgraduate evaluation of 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
  • (一):優秀研究生
  • (二):優秀研究生幹部
  • (三):優秀研究生標兵
總 則,獎勵種類和方式,評選條件,評選機構和辦法,

總 則

一、為了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促進研究生德、智、體全面發展,鼓勵研究生刻苦學習,奮發向上,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接班人和建設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所述本校研究生是指在本校正式註冊並參加全日制學習的研究生。入學第一年期間,原則上不參加各項獎勵評選。
三、學校對各項獎勵的評審遵循公開、公正、公平原則。

獎勵種類和方式

一、學校設立以下個人獎項:
(一)優秀研究生;
(二)優秀研究生幹部;
(三)優秀研究生標兵;
(四)優秀共產黨員;
(五)優秀黨支部書記;
(六)優秀畢業研究生;
(七)科技之星;
(八)科技活動積極分子。
二、學校設立以下集體獎項:
(一)學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先進單位;
(二)“隨園論劍”優秀組織獎;
(三)優秀黨支部。
三、學校對獲得上述獎勵的個人與集體採用以下方式予以表彰:
(一)授予榮譽稱號;
(二)通報表揚,相關材料記入檔案;
(三)頒發獎狀或榮譽證書;
(四)頒發獎金。

評選條件

一、優秀研究生評選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自覺遵守國家法令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品行端正,勇於與不良現象作鬥爭,熱心集體活動,團結同學;
(二)學習態度端正,學風嚴謹,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學習成績優良,(本學年必修課成績均在良好以上且單科成績不超過兩門“中”),一般應有論文發表(省級以上刊物,包括用稿通知);
(三)積極參加體育鍛鍊和文娛活動,講究個人衛生和公共衛生。
二、優秀研究生幹部評選條件:
(一)優秀研究生幹部獲得者應是學校或學院研究生會成員、研究生黨支部委員、班委會幹部、研究生社團主要負責人;
(二)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注意品行修養,在各項工作和集體活動中積極組織,勇於開拓,並能起到骨幹帶頭作用,辦事公道,有原則性,敢於同不良現象作鬥爭,在同學中有威信,在自己負責的工作範圍內做出一定成績;
(三)學習目的明確,認真刻苦,能夠較好地處理學習與工作的關係,各考試考查科目全部合格;
(四)積極參加文娛活動和體育鍛鍊,帶頭搞好個人衛生和公共衛生。
三、優秀研究生標兵評選條件:
(一)符合本辦法第七條或第八條所列條款;
(二)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等方面表現突出,獲得公認與好評;
(三)學習成績、科研成果在班、年級名列前茅。
四、優秀共產黨員評選條件:
(一)正式共產黨員;
(二)積極宣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能夠較好地完成各級黨組織布置的各項任務;
(三)密切聯繫民眾,及時反映民眾的意見和要求;
(四)積極參與各項社會服務工作;
(五)積極參加各項精神文明建設活動,倡導文明新風尚,勇於同社會上各種醜惡現象和不正之風作鬥爭;
(六)積極參加健康向上的文化體育活動;
(七)認真學習,成績優秀,積極開展科學研究工作。
五、優秀黨支部書記評選條件:
(一)正式共產黨員;
(二)擺正黨支部建設的位置,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總攬和指導本支部建設;
(三)努力探索黨支部建設與學習、科研、生活有機結合的運行機制;
(四)不斷創新支部自身的工作方法和活動方式,提高黨支部組織生活的質量;
(五)不斷增強黨支部的創造力,發揮黨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戰鬥堡壘作用;
(六)不斷增強黨支部的凝聚力。
六、優秀畢業研究生評選條件:
(一)在校期間曾獲得過校級各種先進稱號;
(二)在校期間曾獲得過省級或省級以上獎勵,對國家、社會、學校做出特殊貢獻,為學校贏得榮譽或積極的社會影響。
七、科技之星評選條件:
(一)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積極要求進步,自覺遵守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作風正派;
(二)在科技創新和科普工作中有突出表現;
(三)積極參與研究生各項科技活動的組織、籌劃和服務工作,工作積極、認真、努力,富有開拓精神,出色完成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
八、科技活動積極分子評選條件:
(一)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積極要求進步,自覺遵守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作風正派;
(二)積極參與研究生各項科技活動的組織、籌劃和服務工作,工作積極、認真、努力。
九、學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先進單位評選條件:
(一)研究生思想政治管理隊伍穩定,能全面負責起本學院的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依照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工作人員;
(二)學院黨政一把手重視研究生工作,研究生工作辦公室的同志及班主任熱愛研究生工作,經常深入到研究生之中,責任心強,為人師表,努力工作,研究生比較滿意;
(三)研究生工作有計畫、有安排、有制度、有總結,積累了一定經驗;
(四)能認真完成學校布置的各項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並能根據本學院特點,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五)對研究生中的不良傾向能及時教育糾正,學院內無非法社團活動,無政治隱患。
十、“隨園論劍”優秀組織獎評選條件:
(一)學院黨政領導高度重視該項活動,積極聘請知名學者參與活動;
(二)研究生分會及班幹部能夠以身作則,模範帶頭,積極有效地組織活動;
(三)“隨園論劍”活動秩序良好,成效明顯。
十一、優秀黨支部評選條件:
(一)重視思想建設,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全體黨員,並將其作為行動指南;
(二)重視作風建設,事事處處做民眾的表率;
(三)重視組織建設,致力於建設一支堅強戰鬥集體,支部成員團結,凝聚力強。

評選機構和辦法

一、研究生黨工委與研究生部部務會組成聯席會,負責對全校優秀研究生、優秀研究生幹部、優秀研究生標兵、優秀畢業研究生、科技之星、科技活動之星的審議確定工作。聯席會設辦公室,負責以上各項獎勵的具體評審工作,辦公室設在研究生部。
二、由黨委組織部牽頭,黨辦、組織部、宣傳部、研究生黨工委等部門有關負責同志組成委員會,負責進行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支部書記、優秀黨支部的審議確定工作。
三、各類獎勵的初選工作由學院完成,研究生部根據具體情況可直接推薦初選候選人。
四、各學院由研究生德育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向本院黨政聯席會議推薦各類獎勵的初選名單,由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審議確定本學院向學校的推薦名單,初評名單應經歷“初評——公示徵求意見——確定”的程式。
五、在各學院工作總結的基礎上,由研究生黨工委與研究生部部務會組成聯席會,負責進行學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先進單位和“隨園論劍”優秀組織獎的審核評選工作,評選結果經公示後報校黨委審定。
六、各項獎勵的評選比例及獎金額度:
優秀研究生按二、三年級全日制研究生總數的20%確定推薦人數,不發獎金;
優秀研究生幹部按二、三年級研究生幹部總數的20%確定推薦人數(校研究生會按50%確定推薦人數),不發獎金;
優秀研究生標兵每年評5名,不發獎金;
優秀共產黨員按二、三年級研究生共產黨員總數的2%確定推薦人數,不發獎金;
優秀黨支部書記按二、三年級研究生黨支部書記總數的8%確定推薦人數,不發獎金;
優秀畢業研究生不設比例,根據每年的實際情況確定人數,不發獎金;
科技之星每年評選40名,每名獎勵1000元;
科技活動積極分子每年評選60名,每名獎勵500元;
學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先進單位不設比例,由校黨委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推薦單位數量和獎金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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