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雨花台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南京市雨花台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南京市雨花台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是南京市雨花台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掛區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雨花台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區雨花南路2號
  • 所屬部門:南京市雨花台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項前(局長)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在堅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權的前提下,在中央統一規則和省、市指導下,按照地方金融監管機制,履行地方金融監督管理職責。聯繫協調上級金融監督管理部門,配合建立信息共享、風險處置、業務發展和消費者保護等協作機制,做好監管聯動工作,推動駐區金融機構和金融業務規範健康發展。
(二)貫徹執行金融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領域的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擬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職責範圍內發展規劃和政策,加強對地方金融監管領域運行情況的監測分析,研究分析地方金融運行形勢,提出改善金融環境、加強金融服務、促進金融業發展的建議。
(三)承擔推進地方金融業發展的責任,負責金融領域投資促進工作,推動地方金融改革發展,引進、培育和發展現代金融組織。加強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培育和推進企業上市、重組,建立和完善地方融資服務體系,推動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服務民營經濟、服務中小微企業、服務創新發展。促進區域金融合作。協助配合做好全區信用體系建設相關工作。配合開展地方金融業綜合統計相關工作。
(四)依照許可權負責對轄區內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含融資再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以及從事經中央金融管理部門批准可開展金融企業不良資產批量收購處置業務的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的監督管理。
(五)依照許可權負責對轄區內具有金融屬性但不屬於中央金融管理部門監管的投資公司、社會眾籌機構和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的監督管理。
(六)推動落實金融風險防範處置屬地責任,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街道(園區)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處置地方金融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協同配合上級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建立健全全區金融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和早期干預機制。
(七)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街道(園區)依法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承擔區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街道(園區)依法防範和查處非法金融機構及非法金融業務。
(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職能轉變。進一步明確職能定位,強化監管職責,加強審慎監管、行為監管和金融消費者保護,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最佳化金融營商環境,進一步提高服務水平,更好地發揮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服務民營經濟功能。

領導分工

局長:項前

內設機構

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設下列內設機構:辦公室、金融發展科、金融穩定科、金融監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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