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區域衛生規劃和社區衛生服務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並實施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疾病的綜合防治規劃;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農村衛生、婦幼衛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市醫療機構改革;組織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工作;管理和指導全市中醫和中西醫結合工作;負責管理全市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組織調度全市衛生技術力量,協助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重大突發事件、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蔓延等。
衛生局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國家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研究擬定地方性衛生法規建議草案、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建議草案。
(二)研究提出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
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定規劃的建議並組織實施;研究擬定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編制衛生事業經費的預算、決算;研究提出衛生服務價格建議,協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醫療衛生收費管理並監督檢查。
(四)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並實施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疾病的綜合防治規劃;組織實施醫學康復工作。
(五)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婦幼衛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指導和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的實施。
(六)指導全市醫療機構改革;實施醫療機構、從業人員和臨床新技術的許可準入制度;組織實施關於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安全管理規範、服務規範和職業道德規範。
(七)研究制定和實施全市重點醫學科技、教育規劃和醫學重點學科建設規劃,組織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工作。
(八)協助貫徹國家藥品監督法律、法規,協同做好醫療機構中有關藥事管理工作;依法監督管理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
(九)監督管理全市傳染病防治和職業病防治以及食品、職業、環境、放射和學校衛生工作;依法對食品等健康相關產品實施許可和監督管理,並負責健康相關產品檢驗機構的認證。
(十)組建全市監測和預警系統,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全市各類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以及重大活動的衛生醫療保障。
(十一)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管理和指導全市中醫和中西醫結合工作。
(十二)承擔市政府血吸蟲病、地方病寄生蟲病防治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全市醫學衛生領域對外的雙邊、多邊合作交流,組織實施援外醫療工作,組織參與國際組織在衛生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十五)負責市幹部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按照規定管理有關幹部的醫療工作。
(十六)負責局機關和局直屬單位的組織、宣傳、統戰、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及群團等工作。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孫家興主任、黨委書記
主持市衛生計生委行政、黨委全面工作。
王靜(女)副主任、黨委委員
負責規劃、財務、物價、設備、信息化、統計及中醫藥管理、科技教育方面工作。分管規劃財務處(統計信息處)(不含後勤管理、基建工作)、中醫處、科技教育處。
王安琴(女)副主任
負責計畫生育基層指導、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信訪與行風建設、審計、綜合監督、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政策法規方面工作。分管計畫生育基層指導處、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處、信訪與行風建設處(審計處)、綜合監督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處)、體制改革與政策法規處(涉及政策法規工作)。
吳靜(女)市紀委派駐第二十紀檢組組長、黨委委員
負責紀檢監察、案件查處方面工作,協助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丁小平副主任、黨委委員
負責農村和社區衛生、婦幼衛生、計畫生育家庭發展、0—3歲嬰幼兒早期發展方面工作,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業務工作。分管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處(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計畫生育家庭發展處(嬰幼兒工作處)、市計畫生育協會秘書處。
許民生副主任、黨委委員
負責衛生應急、疾病預防控制、藥事管理、愛國衛生方面工作。分管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疾病預防控制處(市血地防領導小組辦公室)、藥事管理處、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楊大鎖 副主任、黨委委員
協助書記負責黨的建設方面工作,擔任委黨政新聞發言人。分管組織宣傳處,離退休幹部處。
黃義龍巡視員
負責機關管理、行政審批、人事管理方面工作。分管辦公室(國際合作處)、行政審批服務處、人事處(不含安全生產、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穩工作)。
唐明明(女)副巡視員
協管離退休幹部方面工作。協管離退休幹部處。
龐雙進副巡視員
負責直屬單位後勤管理、基建、安全生產、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穩、對口支援方面工作。分管規劃財務處(涉及後勤管理、基建工作)、人事處(涉及安全生產、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穩工作)。
夏海鳴市副局級
負責醫改、醫管、醫政管理、幹部保健方面工作。分管醫政處、體制改革與政策法規處(涉及體制改革工作)、市幹部保健委員會辦公室、市政府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王克富副巡視員
負責工、青、婦、機關黨建、作風建設方面工作,協管市計畫生育協會業務指導工作。分管機關黨委,協管市計畫生育協會秘書處。
內設機構
局辦公室
1、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黨務工作,管理局機關行政事務;
2、負責文秘、會務、機要、檔案、保密等工作;
3、負責局機關政務公開、新聞發布、來信來訪、安全保衛、信息化建設等工作;
4、負責督查、督辦工作和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
5、負責衛生年鑑的編輯出版工作;
6、組織指導衛生方面的對外合作和衛生援外有關工作;
7、負責局直屬單位人員出國(境)審查以及外籍人員來訪考察的審查、報批工作。
法監處(“衛生法制與監督處”)
1、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擬定地方性衛生法規、規章、技術規範標準;
2、負責衛生法制宣傳教育,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以及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3、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
4、負責對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防護設施設計、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的審核;
5、負責公共場所、飲用水等的衛生監督管理;
6、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7、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
8、督辦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
組宣處、規財處
1、研究提出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參與制定全市區域衛生規劃;
2、編制衛生事業經費的預算、決算,管理衛生事業經費;
3、擬定衛生財務管理和後勤工作規章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衛生基本建設,制定;
4、局屬單位衛生基本建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5、負責全市衛生統計信息工作;
6、研究提出衛生價格建議,協同有關部門管理和監督全市醫療衛生收費;
7、負責全市衛生財務人員、統計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工作;
8、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
衛生應急辦公室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
1、負責指導協調全市衛生應急工作;
2、建立與完善衛生應急監測和預警系統,制定市級衛生應急預案並組織培訓和演練;
3、指導或組織實施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和分析評估;
4、指導並組織實施急性傳染病防控;
5、組織協調突發公共事件的緊急醫療救援;
6、組織協調重大活動(重要會議)的醫療衛生保障;
7、發布我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置信息。
疾控處
1、擬定南京地區重大疾病、免疫規範、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與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和措施;
2、組織對重大傳染病、地方病綜合防治;
3、完善疾病防控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
4、組織實施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
5、承擔市政府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市愛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市結核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基婦處(“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處”)
1、擬定基層衛生和婦幼衛生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2、對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實施監督管理;
3、牽頭組織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工作;
4、協助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
5、負責牽頭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
6、承擔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擬定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7、指導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
8、監督指導農村衛生政策的落實。
人事處
1、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職稱工作;
2、負責全市執業醫師資格認定工作;
3、指導全市衛生人才交流,負責指導局直屬單位安全保衛工作。
醫政處
1、擬定市醫療機構設定規劃並組織實施;
2、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相關政策、規範、標準;
3、組織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
4、指導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有關工作;
5、承擔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監管工作,建立醫療質量安全控制評價體系;
6、承擔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藥事處、藥托辦
1、組織貫徹執行國家藥物政策、基本藥物制度和藥品法典、法規等;
2、組織擬訂全市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的有關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
3、組織遴選、調整全市基本藥物採購目錄;
4、組織開展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情況的監測、評估和督查;
5、承擔全市基層醫療機構基本藥物採購、配送、結算、使用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參與藥品集中採購工作的管理;
6、組織開展《國家基本藥物臨床套用指南》、《國家基本藥物處方集》培訓,檢查督促基層醫療機構合理使用基本藥物;
7、組織制定全市醫療機構藥事管理相關制度、規定;
8、貫徹執行《藥品管理法》、《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負責市衛生局藥事委員會、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加強特殊藥品的採購、使用監管。
9、負責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和藥物使用監管,規範醫療機構藥學部門建設,檢查督促醫療機構合理使用藥物;
10.完成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11、依據《南京市藥品集中託管實施方案》的要求,組織醫療機構集中藥品網上採購工作。
中醫處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中醫藥工作的方針、政策;
2、擬定有關中醫藥地方性法規、規章並監督執行;
3、組織擬定和實施中醫事業發展規劃、計畫;
4、管理全市中醫專項資金;
5、擬定運用中醫藥防治重大疾病的規劃;
6、組織實施中醫管理規劃和技術標準;
7、指導和管理各類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的中醫工作;
8、擬定並實施中醫、中藥、中西醫結合研究規劃,組織中醫(藥)重大科研課題的協作攻關;
9、負責全市師承教育的管理工作。
市幹部保健委員會辦公室(幹部保健處)
1、研究擬定全市幹部保健計畫及有關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2、負責市幹部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
3、負責市幹部保健委員會確定的離休幹部、公務員、教育、衛生、科研、民政、4、文化、體育等事業單位職工的預防保健工作;
5、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保健工作;
6、負責國家領導、重要外賓在寧期間的醫療安排;
7、承擔市幹部保健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食品協調處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黨群工作。
紀委、監察室
審計處
離退休幹部處
改革辦
信息中心
1、負責全市衛生信息化發展規劃、指導;
2、負責全市衛生(醫療)信息系統建設及維護;
3、負責與國家、省及有關部門的信息聯通和交換;
4、為全市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提供通訊保障;
5、負責江蘇省暨南京市12320衛生諮詢服務中心的建設與發展。
地理位置
地址:雙龍巷2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