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流程,受理單位,申請材料,辦理時限,溫馨提示,
辦理流程
1)申請。當事人申請辦證時,填寫《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提供身份證、居民戶口簿(應有孩子戶籍信息)、結婚證或婚姻狀況證明、孩子出生醫學證明或證明孩子出生的相關材料、申領人近期1寸照片1張。
(2)受理。街道(鎮)負責申請材料的審核,材料不齊的,當場一次性書面告知。
(3)發證。符合條件的,街道(鎮)可當場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符合條件的,作出《不予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告知書》,並按規定時限送達當事人。
受理單位
孩子戶籍所在地街道(鎮)計生辦;亦可在孩子父母一方戶籍所在地街道(鎮)申請的。
申請材料
1、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
2、身份證;
3、居民戶口簿;
4、結婚證或婚姻狀況證明;
5、孩子出生醫學證明或證明孩子出生的相關材料;
6、申請人近期一寸照片一張;
7、委託他人辦理的,提供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和受委託人的身份證明;
辦理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
溫馨提示
1、《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申請理由”中必須詳細說明婚姻及所生育或收養孩子的基本情況。經申請人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委會或者居委會)簽署意見後,送交街道(鎮)。
2、《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最長不超過5個工作日。
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辦理受理單位、簡要流程、所需證明材料和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