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緊密型聯營又稱合夥型聯營,指聯營各方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組成一個合夥性質的、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經濟聯合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半緊密型聯營
- 別稱:合夥型聯營
- 性質:合夥性質、不具備法人條件
- 類型:經濟聯合組織
半緊密型聯營又稱合夥型聯營,指聯營各方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組成一個合夥性質的、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經濟聯合組織。
半緊密型聯營又稱合夥型聯營,指聯營各方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組成一個合夥性質的、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經濟聯合組織。...
聯營分為緊密型聯營、半緊密型聯營和鬆散型聯營。1.緊密型聯營是參加聯營各方以資金、財產、技術等作為投資,共同經營,並以其投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組成自主經營...
例如:根據聯營關係的緊密程度,可以分為緊密型聯營、半緊密型聯營、鬆散型聯營,或者法人型聯營、合夥型聯營、契約型聯營等;根據聯營各自的行業屬性,分為工工之間的...
[1] 聯營經濟只包括具有法人條件的緊密型聯營企業,不具備法人條件的半緊密型聯營企業和鬆散型聯營企業,仍按其各自的所有制性質劃分經濟類型。注意...
四、聯營企業終止的債務清償。聯營即兩個以上企業的聯合經營,按其法律特徵可分為緊密型(法人型)、半緊密型(合夥型)和鬆散型(契約型)三種形式。①因緊密型聯營由...
聯營企業之間的經濟聯繫有三種,即緊密型聯營、半緊密型聯營、和鬆散型聯營。聯營企業的財務特徵:1.緊密型:①聯營企業具有法人資格,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合夥型聯營協定書,又稱半緊密型聯營協定書,是指聯營各方各自以資金,廠房或技術、設計能力等為股份共同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共同承擔聯營所產生的風險責任並分享...
如合夥、半緊密型聯營、代理關係等。補充連帶責任須以連帶責任中的主債務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為前提,從債務人只在第二順序上或者與責任總額不一定相等的情況下...
如合夥、半緊密型聯營、代理關係等。補充連帶責任須以連帶責任中的主債務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為前提,從債務人只在第二順序上或者與責任總額不一定相等的情況下...
如合夥、半緊密型聯營、代理關係等。補充連帶責任須以連帶責任中的主債務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為前提,從債務人只在第二順序上或者與責任總額不一定相等的情況下...
2.對緊密型、半緊密型聯營的違法違章企業,應按聯營份額向參加聯營的企業追繳非法所得。3.對承包或租賃的違法違章企業,應追繳原承包經營者、承租經營者所獲得的...
協作型聯營契約/166合夥型聯營契約/167半緊密型聯營契約/169腎密型聯營契約/171新建股份合作制企業發起人協定書/173技術合作協定/174經銷合作協定,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