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德

十大德,泛指唐朝十大德,屬於僧人管理以及表彰體制。唐高祖李淵開國後,在地方基層上,倚重寺院三綱,中央則設定“十大德”,以綱維法務,三論宗的集大成者吉藏便是十大德中的一人。十大德的遴選,是由眾僧中推舉出,或是由皇帝親自指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大德
  • 時代:唐朝
  • 本質僧人管理以及表彰體制
  • 建立者:唐高祖
  • 泛指:唐朝十大德
歷史,經歷,

歷史

唐初承襲隋代的監寺制度,設定崇玄署,隸屬於鴻臚寺。鴻臚寺最初設於漢朝,作為接待外國賓客及掌理凶喪儀慶等事的官衙。唐代初期未設僧正僧統等僧官,只在鴻臚寺下設定崇玄署,管理僧籍和任命寺院三綱等事。
唐太宗即位後,改變宗教政策,取消十大德及寺監,把統理僧尼的職務漸漸移轉至官府中,並由唐代諸帝依循之。十大德的職稱,在唐中宗到代宗期間又恢復了,但已失去“統領天下僧尼”的職權,只負責講授律學、臨壇度僧的事務,而有所謂“臨壇十大德”的稱呼。真正掌管天下僧尼大權的機構,主要是崇玄署,其職權範圍包括寺額、僧籍的管理、僧官的選任、僧尼的制度、僧尼在寺院外的活動等。但是到了後來,教團的自治權受到逐步的削減,度僧要受御使的監察,僧籍管理和僧官選任則要接受尚書部的監察;在唐玄宗天寶年間,僧務更由祠部取代崇玄署原有的職權,所管轄的範圍廣及寺院僧尼授田的種種事宜。
在唐玄宗末年,另創設有“修功德使”的俗官,負責寺塔的修建、佛像的鑄造、經典的譯官以及盛大佛教法會的舉辦等。安史之亂後,唐室重建僧官系統,由左街功德使、右街功德使統理首都之內的佛寺及僧尼,並增設左街僧錄、右街僧錄,以輔佐功德使執掌僧務。此時地方十道有僧統,各州有僧正,僧侶在國家中的地位再度受到重視,經常有受賜大師、國師和紫袍等殊榮。到五代十國,僧官改由地方政府授任。

經歷

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於慈悲寺設立僧官十人,命名為十大德,以統籌管理僧眾、教團等事。其中,覺朗、保恭、吉藏、法侃、慧因、海藏、智藏、明瞻等大德,皆為出身於南朝陳代之高僧,且與長安大禪定寺、大興善寺有密切關係。此機構成立不數年即告解散。
此外,據歷代三寶紀卷十二,及續高僧傳卷二闍那崛多傳記載,隋文帝於開皇七年(587),曾在大興善寺置“十大德沙門”,輔助崛多翻譯梵文經典。此十位高僧為僧休、法粲、法經、慧藏、洪遵、慧遠、法纂、僧暉、明穆、曇遷等。(續高僧傳卷十一、卷十三、卷二十一、釋氏稽古略卷三)p371
FROM:【佛光大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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