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會試、 清 會試及鄉試,十八名同考官分房批閱五經試卷,故稱“十八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八房
- 所屬朝代:清
- 解釋:借指闈墨、試錄
- 出處:《日知錄·十八房》
史料記載,解釋,
史料記載
清 顧炎武 《日知錄·十八房》:“今制會試用考試官二員總裁,同考試官十八員,分閱五經,謂之十八房。”
《文獻通考·選舉》:“ 順天 鄉試,仍照舊例,其外省鄉試……大省十八房。”
清 趙翼 《陔餘叢考·十八房》:“本朝會試及京闈鄉試,所用同考官凡十八員,謂之十八房。按,分經本始於 宋理宗 紹定 二年,但不載房數。今之十八房,蓋沿前 明 制也……《易》、《詩》各五房,《書》四房,《春秋》、《禮記》各二房,共十八房,相沿已久。”參閱《清史稿·選舉志三》。
解釋
借指闈墨、試錄,因其由十八房編刻而成,故稱。 清 顧炎武 《日知錄·十八房》:“八股盛而六經微,十八房興而廿一史廢。” 清 顧炎武 《日知錄·十八房》:“十八房之刻,自 萬曆 壬辰,《鉤元錄》始……而坊刻有四種,曰程墨,則三塲主司及士子之文;曰房稿,則十八房進士之作。” 清 黃遵憲 《述懷再呈靄人樵野丈》詩:“十八房一行,羣蟻趨附羶。諸書束高閣,所習唯《兔園》。”參見“ 試錄 ”、“ 闈墨 ”。
今制,會試用考試官二員,總裁同考試官十八員,分閱《五經》,謂之十八房。嘉靖未年,《詩》五房,《易》、《書》各四房,《春秋》、《禮記》各二房,止十七房。萬曆庚辰、癸未二科,以《易》卷多添一房,減《書》一房,仍止十七房。至丙戌,《書》、《易》卷並多,仍復《書》為四房,始為十八房。至丙辰,又添《易》、《詩》各一房,為二十房。天啟乙丑,《易》、《詩》仍各五房,《書》三房,《春秋》、《禮記》各一房,為十五房。崇幀戊辰,復為二十房。辛未《易》、《詩》仍各五房,為十八房。癸未,復為二十房。今人概稱為十八房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