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
- 簡稱:全國人大十一屆二次會議
- 舉行時間:2009年3月5日至13日
- 舉行地點:北京
- 代表人數:近3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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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程日程
大會議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2009年3月5日至13日在北京召開。會議的議程是:聽取和審議國務院總理溫家寶關於政府工作的報告;審查和批准200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0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的報告,批准200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審查和批准2008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09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批准2009年中央預算;聽取和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吳邦國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的報告;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報告;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的報告。
大會日程
3月5日(星期四)
上午9時 開幕會
1、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作政府工作報告
2、審查國務院關於200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0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的報告
3、審查國務院關於2008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09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
下午3時 代表團全體會議,審議政府工作報告
3月6日(星期五)
上午9時 代表小組會議,審議政府工作報告
下午3時 代表小組會議,審議政府工作報告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9時 代表團全體會議,審查計畫報告和預算報告
下午3時 代表小組會議,審查計畫報告和預算報告
3月8日(星期日)
大會休息
3月9日(星期一)
上午9時 第二次全體會議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下午3時 代表團全體會議,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
3月10日(星期二)
上午9時 代表小組會議,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
下午3時 第三次全體會議
2、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3月11日(星期三)
上午9時 代表團全體會議,審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下午3時 代表小組會議,審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3月12日(星期四)
上午9時 代表小組會議,審議關於政府工作報告、年度計畫、年度預算的三個決議草案
下午3時 代表團全體會議,審議各項決議草案
3月13日(星期五)
上午9時 閉幕會
1、表決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
2、表決關於200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0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決議草案
3、表決關於2008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09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草案
4、表決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
5、表決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
6、表決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
開會時間:
上午9時至11時30分
下午3時至5時30分
大會機構
主席團(171人,按姓名筆劃為序)
方明 巴特爾(蒙古族) 鄧崎琳
楊劍 楊繼鋼 吳邦國 吳華夏
強衛 蒙蘭鳳(女,侗族) 路甬祥
靖志遠 褚君浩 嘉木樣·洛桑久美·圖丹卻吉尼瑪(藏族)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主席團常務主席名單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副秘書長名單
通過決議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於200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0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決議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關於200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0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的審查結果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於2008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09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關於2008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09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審查結果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