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地理學

區域地理學

研究各地理要素在區域內的組合及其相互聯繫和相互作用關係,綜合揭示區域特徵,闡明區域人地關係的地理學分支。地理學歷來有專題研究和區域研究兩類既相互聯繫又相互區別的方法,區域地理學是地理學中區域性研究特點的體現。它所研究的區域,是具有一定地理位置和可度量的實體,各要素有內在本質的聯繫,外部形態特徵相似。在地理學發展進程小,區域地理曾是最古老的核心部門。古希臘的地方地理學,以後稱地誌學)及更細緻的小地區地理學(topography)是早期區域地理學的別稱,實質上是描述地理學中的地誌學。區域地理學形成科學理論和體系還是晚至近代地理學發展時期,洪堡和李特爾認為地理學是。論述在地球空間各部分相互聯繫的區域研究”。李特爾著眼於極為廣大的地區,他所描述的相互聯繫在當時不能用直接觀察來解釋;洪堡側重於可用觀察來加以驗證的小區域研究。李希霍芬(F.Richthofon)將地理學定義為區域科學,他的觀點和學術活動使區域地理重新受到重視。赫特納發揮了李希霍芬的思想,認為地理學的主題是地理區域間的相互差異研究,“作為地球表面區域的地理學”要在空間排列這個觀點下從總體去認識地球上區域這一複雜實體,並延伸到自然與人文領域。19世紀80年代和20世紀20年代的區域地理學著作,均按李希霍芬和赫特納的6個部門(地、水、氣、植物、動物、人)單獨地進行研究,相互聯繫甚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區域地理學
  • 外文名:regional geogra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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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內容

按照研究內容,區域地理可以分為區域自然地理和區域人文地理;按照研究的區域,可以分為中國區域地理和外國區域地理等。
中國區域地理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境(含陸地島嶼海洋領空)為對象,研究其位置在全球環境中的區位,闡明全球地理分異規律下的中國地理分異規律、全部自然地理要素及其相互作用的環境特徵,各類自然資源構成及綜合資源的區域分布,人口、民族與社會、經濟發展以及與自然環境、自然資源相互聯繫相互影響的關係,尋求人—地關係相互協調、和諧發展的自然—社會—經濟基本規律。
本國範圍以外的地理稱為外國地理。對中國而言,外國地理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領海、領空以外範圍的地理。任何一個國家的發展與安全,都脫離不了對全球和對其他國家地理的研究。外國地理的研究著重從戰略高度研究各國的地理環境及其相關的政治地理、資源地理和經濟地理。外國地理研究的重點,一是從自然環境方面研究全球的、各大洲的、各國的、各區域的地理要素特徵及綜合環境的現狀、過去和歷史時期的變化與未來發展的預測;二是從人文地理方面研究各種人文的、社會的、經濟的現狀、特徵、變化與擴展態勢,為國家制定發展戰略和確保國家安全提供地理科學的依據。中國倡導世界必須和平共處、和諧發展,中國重視外國地理研究,尊重各國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開展國際合作,為全球可持續發展目標服務。
區域地理學區域地理學

分類

區域地理學按內容,可分為區域自然地理學和區域人文地理學。 區域自然地理學著重研究區域各個自然地理成分的相互關係、區域自然地理環境的特徵、結構、形成和演化過程。
區域人文地理學著重研究區域人地關係,探討區域中各種人文現象的分布、變化、擴散以及人類社會活動的空間形式和結構。
區域人文地理學的重要分支之一──區域經濟地理學研究區域生產布局和結構、地域生產綜合體的形成和發展規律,以及區域間的經濟聯繫等。
現代區域地理學強調自然與人文的統一,注重對區域自然地理要素和人文地理要素的區域綜合和空間聯繫的研究。

研究簡史

歷史久遠

區域地理學的歷史與地理學的歷史一樣久遠。早期的區域地理學以區域描述為主,許多地理著作都可被認為是區域地理著作。中國戰國時期的《尚書·禹貢》把全國分為九州,分別記述了山川、湖泊、土壤等自然地理內容,同時也記述了田賦、貢品、水路運輸線、民族等人文現象。東漢時期的《漢書·地理志》是中國第一部以地理命名的著作,也是第一部疆域地理志,記載了西漢末年疆域和行政區劃的演變,並以行政區為綱,記載山川、水澤等自然現象和水利、戶口、聚落、物產、關塞、名勝等人文現象。中國歷代編修的方誌以及全國性總志多帶有區域地理特點,如唐代的《元和郡縣圖志》記述了當時全國政區沿革、範圍、山川、戶口、貢賦和古蹟等情況,並附有地圖(見李吉甫),其形式已接近近代的區域地理著作。中國古代有關域外的區域地理著作有晉代的《法顯傳》(見法顯)、唐代的《大唐西域記》(見玄奘)、元代的《西遊錄》和明代的《瀛涯勝覽》、《星槎勝覽》、《西洋番國志》(見鄭和)等。西方古代也有許多關於區域地理的著作,如古羅馬時期斯特拉波的《地理學》,對當時的已知世界按政治單元進行區域描述,內容包括自然特徵、物產、城市、居民及其生活方式、風俗習慣等;中世紀義大利馬可·波羅的《馬可·波羅遊記》記述了他在東方的見聞,是關於東方的區域地理著作。

近代地理學

近代地理學的創建人德國的 A.von洪堡和C.李特爾對區域地理學的發展作出了極為重要貢獻。洪堡在1799~1804年對拉丁美洲進行考察旅行後,寫了巨著《新大陸熱帶地區旅行記》(30卷,1808~1827),這是關於拉丁美洲的第一部區域地理著作,包括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等內容。洪堡創用了比較方法,綜合研究區域地理特徵。李特爾在其名著《地學通論》中提出了他的區域概念和不同等級單位,強調人地關係的一致性或統一性,認為地理學的基本概念是多樣性中有一致性,由此導出這門學科的兩個基本部分:部門地理學(也稱系統地理學)和區域地理學。洪堡和李特爾都重視對區域的研究,但前者將重點放在部門自然地理學,而後者則偏重區域地理學中的人文地理。

19世紀後期

19世紀後期到20世紀中期,隨著科學的發展,地理學發生學科分化,但區域地理學一直受到許多地理學家的重視。以P.維達爾-白蘭士為代表的法國地理學家從事區域地理學研究,出版了《世界地理》等著作。德國A.赫特納進行區域分異研究,認為區域是自然與人文現象的相互結合,其觀點得到美國R.哈特向的贊同。哈特向在他的著作《地理學的性質》(1939)和《地理學性質的透視》(1959)中,認為地理學研究地球表面的區域分異特徵,部門地理學是起點,區域地理學是終結。在這一時期,出版了大量的區域地理著作,涉及全球絕大部分地方。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特別是60年代以來,由於科學的進一步發展和分化,以及數量分析等新方法廣泛地套用,部門地理學迅速發展,區域地理學研究面太廣,日益與實際套用相脫節,強調區域特性和分異,妨礙對規律的探索,加之傳統的歸納法往往使不少區域地理著作成為形態特徵的描述,只追求區域的獨特性而不深究區域綜合和地表現象的空間聯繫,因此,區域地理學發展緩慢。

20世紀

中國地理學者從20世紀30年代起,就對中國許多地區進行區域地理考察,研究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從50年代開始,由於大規模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的需要,區域地理學研究在中國取得一定的成就,包括組織了各種類型的綜合考察,進行了各種區劃和區域規劃,發表了大量的區域地理研究論文和著作。70年代,由於全球性的生態、環境、資源、人口等問題日益突出、生產力的國際化、國際經濟聯繫和勞動分工的加強,使區域間的相互聯繫和影響加深,地理學的區域綜合研究重新受到重視,也為區域地理學提出新的任務。區域地理學在改進傳統研究方法的同時,引入了數量分析、計算機技術、遙感和系統論等新方法,為其研究提供了新的重要手段。現代區域地理學在進行必要的地理描述的同時,加強了定性與定量分析相結合,更加重視研究區域地理環境的整體特徵、結構和演變規律,並把區域綜合性的專題研究和套用研究放到重要位置。

發展

古希臘時期

區域地理學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臘時期,但是一般所認為區域地理學的“古典”時期是從十九世紀晚期到二十世紀初期開始。區域地理之所以能成功的發展成為一門學科,常見的解釋是由於當時對各大陸內部強烈的探索欲望所致,許多國家為了要對領土有效的管理,並希望將不同的國家與地方融合起來,因而派遣了不少的探險隊,而這些探險隊的主要目的便是去研究各地的地理知識,尤其是許多關於自然地理方面的知識。十九世紀晚期,在地理學正式成為大學中的一門學科之前,許多的自然科學家,像是洪保德(及Aime Bonpland)便開始探索當時尚屬未知的世界,洪保德的學術研究是抱持著整體論的觀點,例如,在其對南美洲長達九千頁的研究巨冊中,可以同時看到研究的主題包含有自然及人文現象。因此,地理學在大學中很早就開始教授區域地理,也由於洪保德的關係,區域地理可視之為地理學的啟蒙學科。然而,到了十九世紀晚期,由於特殊性觀點的興起,對自然科學採取整體論的觀點逐漸不再受到重視,但另一方面,整體論的觀點卻在地理學界發展並成為持續的影響二十世紀地理研究方法中的主流思考。在德語國家中,奧地利地理學家Viktor Kraft(1929)發表了對地理學知識論分析極具影響的看法─地理學的目的與方法,遵循著新康德主義的批判路線,Kraft將地理學區分為普通地理學(例如系統性的,以建立地理學法則為主)及區域地理學(景觀學,以研究地表景觀為主)的兩個分科,由他所持的觀點來看,仍舊認為區域是地理學的研究主體─地理學唯一應該研究的主題,所以區域地理學應該是地理學的核心,也因此,系統地理學及其分支應作為區域地理學研究的輔助科學,並且區域地理學應具備有整合的角色,因為區域地理在知識論的架構下,同時研究自然及人文地理學。區域地理學研究整體區域並成為地理學研究核心的事實,也解釋了為什麼區域地理學即使到了二十世紀依舊以整體論的觀點作為其方法論上論證的主要方式。
區域地理學區域地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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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代

在1970年代,雖然有許的地理學家企圖為區域地理學建立知識論的基礎,但是,區域地理學位於學術邊緣地位這樣的情形並沒有改變,例如,在德國,Wirth(1978)為了復興區域地理學,而以Popper所發展的批判理性主義為區域地理學提出要素,根據Wirth,區域地理學應該看成一種由普遍性法則(也就是說,區域地理學應該由系統地理學中分離出來)及特殊的過去狀況(在從事調察時的特殊狀況)所演繹出特殊規律的歷史科學,這種方式的研究態度,不僅具備有描述,也提供學科對經驗現象的解釋。這樣的研究觀點挑戰了其它的學科,尤其是G.Bahrenberg(1979)的觀點。然而,在兩種極端間的爭論並沒有造成太大的衝擊,這些對區域地理學是否重要的廣泛討論,並沒有影響到當時60年及70年代所產生的“計量及理論革命”,而重新發展出另一門新的地理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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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內容

地理志

地理志是利用文字、表格、地圖等記述或總結區域地理環境情況的書冊。它反映區域各個地理要素和地理環境的特徵,是傳統區域地理學研究成果的最重要的表達形式。地理志為研究歷史時期和現代區域的地理環境提供比較全面的資料,對區域經濟開發和建設有重要參考價值。地理志按記述的區域範圍不同,可分為全國地理志和地方性地理志。

人地關係研究

把特定區域的人與地理環境作為一個整體來考慮,研究地理環境對人的影響和人對地理環境的適應、利用、改造。

景觀研究

研究區域地理景觀的特徵及其歷史發展。

區域地理調查

對區域地理環境進行全面了解和考察,評述自然條件和資源基礎,利用地理調查資料,進行區域特徵和區域分異的研究,在此基礎上,進行區劃和制定區域發展規劃。

專題性研究

研究某一區域的生態、環境、資源、人口等問題。

區域綜合研究

對某一區域的各地理要素的聯繫、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等進行綜合研究,並考慮社會、經濟條件等,提出區域開發、利用和改造的措施和途徑,如熱帶地理乾旱區地理、極地地理、山地地理以及自然保護區等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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