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誌學

地誌學

地誌學(regional geography)是指按地理要素描述區域特徵的地理學分支。古希臘時代稱為描述地理學,歐美地理學家17~19世紀曾用這一名詞作為記載和描述一個地區地理狀況的科學,一般可看作早期區域地理學的別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地誌學
  • 外文名:regional geography
  • 簡介:描述區域特徵的地理學分支
  • 相關人物:致赫特納稱李特爾
  • 學科:自然地理學
  • 條件:按地理要素描述
簡介,主要內容,發展歷史,相關著作人物,

簡介

地誌學是指區域地理學的別稱。在歐洲用這一名詞作為記載和描述一個地區地理狀況的學科。與我國地方志的含義稍有不同。二者共同記述某地的山川形勢、氣候、物產、風土人情等。但我國地方志除此外還記載該地區的人物傳記等。外國一些優秀的地誌學著作,對修志工作有參考價值。

主要內容

地誌學亦稱區域地理學。研究特定地域的特點和性質的科學。區域地理學在地理學中亦稱特殊地理學。專門研究各地域自然要素的為自然區域地理學(如世界自然地理、北美的氣候等);專門研究各地域人文要素的為人文區域地理學(如世界人文地理學、亞洲人口地理學、世界政治地理學等)。地誌學是按地理要素記載、描述區域狀況的地學分支之一。17、18世紀時歐洲曾用這一名詞作為記載、描述一個地區地理狀況的學科,當時的地理學廣泛採用地方志的說法。但歐洲當時的地方志同中國過去的地方志含義略有差別,後者除記述特定地區山川形勢、氣候、物產、風土人情外,還包括有地區的人物傳記等文化歷史資料。地誌學一詞自被“區域地理學”一詞替代後已不復採用。

發展歷史

因古希臘的數學地理學缺乏精確的數據和天文學基礎,故描述地理學壓倒了數學地理學,成為地誌學或區域研究的“黃金時代”,湧現了許多著作。托勒密曾將小區域的記載稱為地方志。地誌學按其內容相當於地方志,簡稱地誌,可按研究對象的區域大小進行分類,如亞洲地誌、中國地誌、台灣省地誌等;也有按研究區域中地理要素分類,如地形志、氣候志、土壤志等。前者通常將區域中的位置、面積、地形、氣候、水文、土壤、植物、居民、物產、交通、聚落、文化、政治等地理要素,作綜合敘述與研究;後者分為更細的要素加以闡述,如氣候志中述及溫度、降水、濕度、風向、氣壓等。中國五代時期地方志刊行開始大盛,迄至解放前累計超過1000萬種,內容涉及行政區沿革、山川道里交通、物產、貢賦、災異、民俗等,並附有地理圖。地誌學的特點是與地區和民族觀察緊密聯繫,但沒有因果分析,沒有形成科學的理論體系。

相關著作人物

17~19世紀,德國進入地誌學復興時期,出了不少優秀的地誌學著作,以致赫特納稱李特爾為地誌學大師。李希霍芬(F. Richthofen)稱之為方誌地理或區域地理。但已不限於單純的描述現象,必尋求其發生規律、因果聯繫的解釋與假說。哈特向追溯這種方誌地理學觀點,18世紀以來在地理學術著作中一再出現過這種觀點。蘇聯地理學家持有不同看法,巴朗斯基等認為地誌學並不是一門獨立的科學,只是區域地理資料的匯集。伊薩欽科(A.G.Isachenko)仍持肯定態度,認為“地誌學提供了當地自然、居民和經濟之間的聯繫概念,是極為重要的”,“在地理各學科之間起著聯繫環節作用”,但不能是不同來源資料的機械堆集。自區域地理學這一名詞廣泛採用以來,地誌學一詞已極少採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