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發展歷史,機構,作用,歷次峰會,對抗蘇聯,東擴,
發展歷史
1949年8月24日,《北大西洋公約》生效。北約的目的是與前蘇聯為首的東歐集團國成員相抗衡,若某成員國一旦受到攻擊,其他成員國可以及時作出反應、聯合進行反擊。但這一條款在九一一事件之前,一直未曾付諸實施。及至前蘇聯解體,華沙公約組織宣告解散,北約遂成為一個地區性防衛協作組織。
機構
北約的最高決策機構是北約理事會。理事會由成員國國家元首及政府首腦、外長、國防部長組成。總部設在布魯塞爾。組織機構主要有北大西洋理事會、防務計畫委員會、常設代表理事會、軍事委員會、國際秘書處等。歐洲盟軍最高司令歷來由美國將領擔任。
作用
北約就重大國際問題進行磋商合作,協調立場,加強集體防務,每年舉行各種聯合軍事演習。北約擁有大量核武器和常規部隊,是西方的重要軍事力量。這是西方陣營在軍事上實現戰略同盟的標誌,是馬歇爾計畫的發展,使美國得以控制歐洲的防務體系,是美國稱霸世界的標誌。
歷次峰會
對抗蘇聯
1957年12月,第1次首腦會議在巴黎舉行。會議重申對和平與安全的立場,強調建立核武庫的必要性,決定把中程飛彈交給北約駐歐洲最高司令支配。
1974年6月,第2次首腦會議在布魯塞爾舉行。會上籤署了大西洋宣言,重申所有成員國對成立公約所承擔的義務。
1975年5月,第3次首腦會議在布魯塞爾舉行。會議重申集體防務義務和對付經濟問題的互助義務。
1977年5月,第4次首腦會議在倫敦舉行。會議承認人權是國家間合作的基本原則,開始研究對東西方關係的長期趨勢和對防務的需要。
1978年5月,第5次首腦會議在華盛頓舉行。會議著重討論北約同華沙條約組織的關係,並就北約的長期防務計畫作出決定。
1988年3月,第8次首腦會議在布魯塞爾舉行。會議重申堅持北約的威攝戰略,對蘇聯既保持對話,又保持有力的防務。會後發表了題為《朝著常規武器控制目標前進》的聲明。
1989年5月,第9次首腦會議在布魯塞爾舉行。會議通過了關於防務和軍備控制政策的總體方案及處理東西方關係的政治聲明兩個檔案,並正式肯定了美國總統喬治·布希在會上提出的歐洲常規裁軍的新建議。
1989年12月,第10次首腦會議在布魯塞爾舉行。會議認為北約和華約均是“穩定歐洲的支柱”,強調西方要在急劇變化的形勢下協調立場,維持歐洲的邊界現狀。
1990年7月,第11次首腦會議在倫敦舉行。會上通過的《倫敦宣言》在強調北約繼續保持適當數量核武器和常規武器的同時,向蘇聯和東歐國家表示了“和平友好意向”。
東擴
1994年1月,第13次布魯塞爾會議通過了美國提出的關於同原華約成員國和其他歐洲國家建立“和平夥伴關係”的計畫。這是北約東擴的一個重要戰略步驟。
1999年4月,第15次會議在華盛頓舉行,在慶祝北約成立50周年的同時,通過了面向21世紀的新戰略。
2002年11月,第16次首腦會議在捷克首都布拉格舉行。會議決定邀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羅馬尼亞和保加利亞加入北約;決定加強防務能力和對北約的軍事機構進行改革,並就國際反恐和伊拉克等問題進行了磋商。
2005年2月,北約首腦會議在布魯塞爾北約總部舉行,加強盟國在北約框架內的合作,特別是在伊拉克和阿富汗問題上的合作,是這次北約首腦會議的重要議題。
2006年11月,北約首腦會議在拉脫維亞首都里加舉行,會議通過了《里加峰會聲明》、北約未來轉型戰略等檔案,並宣布北約快速反應部隊已完成組建工作。北約快速反應部隊由陸、海、空三大兵種的精銳部隊組成。根據北約計畫,這支快速反應部隊能在5天內部署到世界上任何地方,在單次補給情況下可連續30天執行各種使命。這些使命包括共同防禦、人道主義援助、作為先鋒為後續部隊開闢通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