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醫司法鑑定諮詢中心

北京法醫司法鑑定諮詢中心

北京法醫司法鑑定諮詢中心是對外的稱謂;其法定組織是北京京城明鑑法醫學研究院·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北京京城明鑑法醫學研究院
  • 總部地點:北京市豐臺區五號公館
  • 成立時間:2013年11月8日
  • 經營範圍:法醫諮詢
  • 公司性質:集體所有制
  • 公司口號:求真,求確,公正,維權
公司簡介,發展歷史,企業文化,院內管理,對外機構,業務類別,

公司簡介

  • 北京京城明鑑法醫學研究院,成立於2013年11月8日。現今與多家律所存在合作;有著雄厚的法醫鑑定人力資源,聘請多名法醫界,臨床醫學界知名專家作為專家顧問團隊;致力於法醫學的研究與發展。秉承一切從實際出去,對外承接法醫案例,剖析疑點難點誤區,探究案件事實,既為法醫學研究工作奠定了事實基礎又幫助當事人解疑,促進司法和諧。

發展歷史

  • 2011年 刑訴法提出了“專門知識的人”,業內稱為專家輔助人;網站”北京法醫司法鑑定諮詢中心“設立
    2012年3月15日 前身“北京京城明鑑醫學科技有限公司”成立
    2013年11月8日 經過一年多的努力與壯大,成立了“北京京城明鑑法醫學研究院“

企業文化

  • 由核心價值觀,使命,願景組成。
    核心價值觀----細節決定成敗,科學鑄就公正
    使命 -----促進法醫學發展,維護鑑定公正
    願景-----打破鑑定的權威性,還一個科學的鑑定業環境

院內管理

  • 王鵬: 北京京城明鑑法醫學研究院院長 博士
    劉洪田:北京京城明鑑法醫學研究院副院長 副主任醫師
    張繼宗;北京京城明鑑法醫學研究院副院長 研究員

對外機構

  • 總部:北京市豐臺區五號公館
    朝陽區接案點:北京市朝陽區東四環中路37號京師律師大廈三樓b-055

業務類別

  • 1.司法鑑定程式梳理、啟動:
    訴訟前、訴訟中或訴訟後涉及有關法醫類司法鑑定程式啟動的如初次鑑定後或者重新鑑定後當事一方仍然對於鑑定結論持有異議的,但此時,異議一方又對其提不出合法依據或者合理理由的,委託機關往往不予重新受理、立案,從專業角度協助啟動重新鑑定程式。
    2.協助訴前和解/訴中調解:
    幫助爭議雙方或者一方在訴訟前,理清案件爭議焦點,評估侵權一方或者違約一方應該承擔的相應的民事賠償數額,使其免於漫長的司法訴訟並得到合理的經濟補償。
    3.爭議案件司法鑑定意見書審查糾錯:
    在司法實踐中,部分案件已經通過多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或司法鑑定,但是由於不同的鑑定機構,執業司法鑑定人的鑑定水平及職業道德參差不齊,有時會出現鑑定意見分析說明推理不嚴謹,邏輯不清,分析不透徹、標準把握不嚴甚至錯誤鑑定、漏鑒等現象,不能起到鑑定書應有的作用,當事人某一方常持有爭議(確實存在一小部分上訪、纏訴案件是因為當事人處於“無理取鬧”的賠償心理或者因為當事人缺乏該方面專業知識而產生疑惑的案件),此時由於當事人或者代理律師不能從專業角度進行科學論證、審查原鑑定意見書,即,對於法官或辦案機關而言,當事人不能提出合法依據、合理理由(啟動重新鑑定的條件),法院將不再立案或開庭審理;公安機關也可能不予立案(如部分案件懷疑為他殺而又未發現他殺的犯罪事實)、不予繼續偵查,然而當事人仍然覺得蒙冤受屈或者事實不清,對於死者、傷者或者被“誤拘”者沒有一個明白、清晰的交代,往往只能通過“漫長的、艱難的”“上訪”途徑,試圖藉助政府部門的力量啟動訴訟的進展......但由於政府部門工作的“紛繁複雜”,不見得每一個上訪者都能得到“及時”、“妥善”、“合理”的回應或解決
    4.爭議案件專家證人出庭質證:
    在訴訟法中,司法鑑定意見書作為七種證據之一併素有“證據之王”之稱的法律文書,在司法審判實踐中,對於案件定性往往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目前國內司法鑑定業尚存在不可迴避的諸多問題,如因鑑定人員鑑定水平良莠不齊,專業技術水平低下,出現錯鑒、漏鑒,因違反職業道德及執業紀律而無視技術標準,做出顯失公平的鑑定意見,不在少數。 在司法審判實踐中,法官、當事雙方均為非醫學或法醫學專業人員,若鑑定意見確實存在上述的錯誤鑑定等情況,而持有異議一方又不能對鑑定意見提出“合法依據”、“合理理由”,依常理,法官即按照並不恰當的司法鑑定意見作為證據作出判決,如此,顯然會損害真正的受害人權益。
    5.醫療糾紛/過失/過錯案件訴前、鑑定後審查:
    從專業角度分析,作為相對弱勢群體的患者,在就診過程中,如自認為醫方在診療過程中存在過失,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者司法訴訟途徑。前者相對而言可較快捷的處理問題;後者費時耗力。無論協商解決亦或是司法訴訟,均需解決診療過程否存在醫療過失行為,醫療過失行為與被鑑定人損害後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以及過失參與度係數值。
    6.屍體解剖過程的見證:
    很多醫療糾紛案件都涉及患者死亡,涉及患者死亡的案件,患者死因往往是案件關鍵事實,然而並不是每個案件的死因都是清楚的,有很多案件需要查明死因。對於死因不清楚的案件,或者是醫患雙方對死因存在爭議的案件,醫方或患方往往要求屍檢。對於死因不明確的醫療爭議案件,及時請專業法醫介入交涉有關屍檢問題,並對屍檢過程進行見證是十分重要的,屍檢甚至能使很多案件順利協商調解結案,免除訴訟之累。屍檢見證也有利於訴訟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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