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和市政府關於相對集中處罰權的決定,我局行使綜合執法、綜合監管、綜合協調三大職能,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以下12個方面的處罰權: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市政管理、公用事業管理方面的全部處罰權,園林綠化管理、環境保護管理、施工現場管理、停車場管理、交通運輸管理方面的有關處罰權;工商管理方面對流動無照經營行為的處罰權;城市規劃管理方面對違法建設的有關處罰權;旅遊管理方面對無導遊證從事導遊活動行為的處罰權;食品攤販的監管和有關處罰權。
根據國務院和市政府關於相對集中處罰權的決定,我局行使綜合執法、綜合監管、綜合協調三大職能,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以下12個方面的處罰權: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市政管理、公用事業管理方面的全部處罰權,園林綠化管理、環境保護管理、施工現場管理、停車場管理、交通運輸管理方面的有關處罰權;工商管理方面對流動無照經營行為的處罰權;城市規劃管理方面對違法建設的有關處罰權;旅遊管理方面對無導遊證從事導遊活動行為的處罰權;食品攤販的監管和有關處罰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