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推進新城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和生態環境建設發展的實施意見
- 性質:實施意見
- 部門: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時間:2009-6-22
- 類別:政府檔案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推進新城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和生態環境建設發展的實施意見
城鄉建設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09-6-22
法規內容
《北京城市總體規劃》中確定了11個新城,其中順義新城、通州新城、亦莊新城為重點新城。為統籌加快推進新城基礎設施、社會公共服務和生態環境等建設,按照本市“十一五”規劃的整體部署,結合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遵循建設“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要求,按照“五年打基礎、十年成系統、十五年見水平”的總體安排,堅持高標準規劃、高起點建設、高水平配套,以區縣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為主體,以區域為單元,以項目為抓手,把握好區域開發、項目實施、土地投放、資金引導四個關鍵環節,大政府投入力度,最佳化政府投入方向,有序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優先實施外部聯絡系統,優先加強生態環境建設,優先抓好公共服務配套,優先促進產業發展,優先開發近期功能區域,分階段集中解決問題,促進新城建設紮實有序推進。
(二)工作目標。堅持新城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適當超前,著力提高城市綠化覆蓋率水平和資源循環利用水平,將中心城功能調整與新城高水平建設同步進行,使重點新城成為承擔中心城功能調整和人口疏散的主要區域,努力建設建築特色鮮明、功能協調、人與自然生態和諧文明的新城。近期主要工作目標:
基本完成外部交通聯絡系統。到2012年力爭每個重點新城有一條軌道交通;新城與中心城、與規劃重點鎮以及相互之間實現快速順暢連線。基本完成骨幹性基礎設施配套。到2010年重點新城內部規劃路網架構基本形成;實現每個新城有一座高品質中水處理廠;電力支撐和配電設施全面完成;全部實現集中供熱。
基本完成區域功能性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到2010年實現每個重點新城有一個區域醫療中心、一個公共體育館、一個多功能影劇院,教育硬體設施和質量有明顯提高。
基本完成新城綠化隔離控制。到2010年初步形成新城外部綠帶,實現每個新城有一個萬畝濱河森林公園,每個新城與中心城之間有一條生態走廊,內部有一條景觀大道,有一個休閒公園。
基本完成規劃重點功能區建設。到2010年實現每個新城先期啟動的重點功能區初具雛形。
二、具體實施意見
(一)推進基礎設施先行。堅持新城基礎設施先行,帶動引導社會投資;適應新城未來發展需要,注重超前考慮,統籌安排,協調推進,搞好一批骨幹性項目的實施和配套。
1、加快新城外部交通聯絡建設。重點圍繞軌道交通、城間公路聯絡線實施一批重大項目。重點實施亦莊線、順義線以及大興線、良鄉線等7條軌道交通線。用2至3年時間集中實施一批新城到中心城及新城之間的聯絡線。到2015年基本完成中心城與重點新城、新城與新城之間的交通聯絡線。
2、完善重點新城內部路網。重點實施順義新城新國展聯絡線、站前北街延長線,通州新城潞苑北大街、朝陽北路東延,亦莊新城經海路、科創街等道路工程。到2010年初步形成重點新城較為完善的內部路網。
3、搞好基礎設施配套。按照供應能力和技術水平適度超前的原則,集中投入建設一批水、電、氣、熱、垃圾處理等配套設施,並給未來發展留有餘地。
(1)電力供應。加快推進新城電網建設,提前完成“十一五”規劃中電網項目建設,提高新城電力供應能力和可靠性。重點建設一批與發展相適應的220千伏樞紐變電站和110千伏輸變電工程。
(2)天然氣。依託六環路天然氣管網,實現新城與市區乾網聯通。推進新城天然氣輸配工程建設,建設一批高壓站、調壓站等天然氣供應工程,完善新城天然氣區域管網系統。
(3)集中供熱。集中力量實施新城集中供熱工程,初步安排三河熱電廠輸熱線工程、新城集中供熱工程等一批項目。到2010年,新城全部實現集中供熱。
(4)污水處理。推進新城再生水廠建設和已有污水處理設施改造,加快新城污水截留和管網工程建設,提高主要污水處理廠的處理能力,實現新城污水全部處理成再生水。重點實施通州張家灣污水處理廠、順義馬坡污水處理廠、亦莊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今後,原則上不再建設日處理能力10萬噸以下的污水處理廠。
(5)垃圾處理。統籌考慮全市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體系建設與設施布局,新建垃圾處理廠優先採用先進的焚燒技術。重點實施一批新城垃圾轉運站和鄉鎮垃圾轉運設施建設。實現建築垃圾的資源化處理。
(6)信息化基礎設施。加強基站建設,高標準建設各產業園、住宅小區的信息化配套工程,在重點新城建成區範圍內逐步實現數字tv、移動無線寬頻、3g無線通訊網路基本覆蓋。
4、加強新城配套設施建設的統籌協調。對水、電、氣、熱、信息等基礎設施建設,要充分發揮部門及國有企業投資主體的作用,進一步落實專項建設資金,統籌工程施工,使配套設施與道路同步建設,實現管線全部入地,避免馬路“拉鏈”和線網空中搭掛,提高整體效益,美化城市景觀。
(二)提高公共服務配套能力。注重公共服務配套,創造舒適便捷的生活環境,增強新城對中心區人口轉移的吸引力。
5、增強新城公共服務功能。著重圍繞教育、醫療、文化體育等社會公共服務領域,啟動實施一批功能性項目建設,包括區域醫療中心、體育館、多功能影劇院等,提升新城公共服務能力。
6、加強社會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根據新城區域覆蓋半徑和服務人口比例,統籌考慮存量資源和增量需求,搞好中國小、幼稚園、就業服務設施、社區衛生服務設施、文體活動設施、養老服務設施、消防設施等公共服務配套。對新城待建設開發的區域,實行社區範圍預劃。新建住宅區要嚴格按規定標準落實公共服務配套面積,同步建設相關設施;公共服務不配套的不得發放銷售許可證。
7、完善產業服務設施配套。加強新城特別是新城待建設開發區域的酒店、寫字樓、商場、超市和銀行、電信、郵政、加油站服務網點等服務設施的統籌規劃,引導社會投資,力求協調實施。
8、推進新城交通便利化。著重圍繞建立新城內外公共運輸體系,超前規劃新城公交樞紐、線網、站點和公共停車設施,按照由大到小、由外到內、由主到次的思路分批實施。最佳化連線中心城與新城的公交線網,力爭用3年時間實現城鄉公交一體化。
9、引導中心城優質服務資源向新城轉移。適度控制中心城教育、醫療、行政辦公和科研服務設施的新建和改擴建,制定土地供應、建設資金投入、職工住房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推動向新城的功能轉移。鼓勵有影響力的學校、醫院整建制外遷新城。完善名校辦分校、名院辦分院政策機制,探索實行名校分校全市招生和名院資源整合工作,增強新城公共服務資源對人口的吸引力。
(三)搞好生態環境建設。按照“宜居城市”的要求,超前考慮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使新城成為生態文明、環境優美的城市。
10、推進新城的綠化隔離建設。全面落實新城地區綠化隔離建設標準和管理辦法,優先啟動實施隔離綠化帶工程,防止今後再“拆遷建綠”,避免中心城與新城連成一片。
11、建設生態走廊。圍繞中心城與新城、新城與新城之間的道路聯絡線,搞好沿線綠化美化和生態景觀建設,推進溫榆河、北運河和涼水河河道整治,建設萬畝濱河森林公園,建設形成一批綠色生態走廊。
12、完善新城內部生態系統。搞好新城內部景觀街道設計和建設,到2010年使每個新城內部至少有一條景觀大道,提升新城形象。統籌規劃新城永久開放空間,適當提高人均公共綠地標準,按照區域性公園(3000米服務半徑)、居住區公園(1000米服務半徑)、帶狀公園或遊園(500米服務半徑)三級公園標準,推進新城公園建設。有條件的地方可利用中水建設水景公園。推行新城屋頂綠化和垂直綠化。統籌規劃建設好新城應急避難場所。
(四)加強資源節約利用。注重體現新的發展理念,通過推行先進資源利用方式和技術手段,加強項目實施標準控制,使新城資源節約利用水平明顯高於中心城。
13、加強節能和新能源利用。
(1)發展集中供熱。實施燃煤鍋爐房改燃氣工程,發展清潔燃煤區域集中供熱,提高供熱效率,減少環境污染。
(2)提高建築節能標準。新城新建建築節能標準按高於現行標準5個百分點執行,公共建築節能按55%、居住建築節能按70%的設計標準執行。開展現有賓館、飯店、大型商場、辦公樓等建築的節能改造。
(3)加強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利用。根據區域資源特點,圍繞重點公建、住宅項目,發展太陽能、熱泵和大中型沼氣等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力爭5年內使新城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的消費量占其能源消費總量的比例達到6%。
(4)推行先進能源利用管理方式。新建住宅小區全部實行按供熱分戶計量設計和建設。
14、加強水資源節約利用。
(1)中水利用。建設中水管道,統籌考慮中水利用,圍繞綠化景觀、市政雜用等重點需求,建設中水管網和配水設施。新建公建和住宅小區推行中水回用系統。力爭用5年時間使新城污水全部處理成為中水,中水基本得到有效利用。
(2)建築節水。新城公用建築和民用建築強制採用節水器具設備。加快既有大型公建節水器具的更新改造。建設節水示範區。
(3)雨水利用。全面推行雨污分流,圍繞新城內部城市幹道和公園,建設城市雨水集蓄和利用系統。新城人行步道、廣場、公園及住宅小區等公共活動空間全部建設透水地面,提高雨水利用率。
15、加強土地集約利用。
(1)適當提高新城建設的容積率。嚴格控制低密度住宅小區建設,儘可能放大公共空間,特別是軌道交通、主要交通聯絡線附近要預留足夠空間。
(2)對產業園區實行項目單位土地投入產出效果評價,嚴格執行節能降耗減排標準,引導集約發展。禁止建設花園式工廠。
(3)有效利用地下空間。編制新城地下空間利用規劃,統籌考慮新城地上、地下空間利用。
(五)建設特色新城。注重特色培育,在挖掘自然和歷史文化內涵及功能定位的基礎上,從空間布局、景觀設計、建築風格及產業功能特色等方面入手,促進新城外在形象與內在取向統一。
16、加強景觀設計和建築風格設計審查。對新城待建設開發區域要進行整體景觀設計,在審批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同時,審批區域性景觀設計方案;在一級開發和單個具體項目規劃審批的同時,實行建築風格審查,促進整體風貌協調。
17、加強建築設計管理。新建住宅頂層設計要推行坡面設計,有步驟、分階段地對已有建築進行“平改坡”。
18、加強歷史遺蹟、景觀風貌的修繕和保護。挖掘城市歷史文化內涵,結合新城歷史文化特點,適當修復體現當地特色的建築和風貌。
19、加強產業項目篩選。按照城市功能定位選擇符合發展方向的產業項目,推進產業基地建設,建設特色產業新城。
(六)強化區域開發時序調控。注重循序漸進、梯次實施,立足長遠,有步驟、分階段推進,引導社會投資,按區域階段性密集投入。
20、進一步細化明確新城各組團的開發時序。按照各新城組團功能定位,確定調整最佳化區、重點建設區、適度建設區、近期控制區,形成新城梯次開發格局,保證新城開發有序進行。優先實施重點新城建設開發工作。
重點新城功能組團開發時序表
新城名稱調整最佳化區重點建設區適度建設區近期控制區
順義新城仁和組團馬坡組團、空港城組團牛欄山組團北小營組團、南彩組團
通州新城運河核心功能區商務總部功能區、主題休閒功能區醫療康體功能區行政服務功能區
亦莊新城核心區樞紐站前綜合區、河西區、京津塘路東區
馬駒橋物流區六環路南區、馬駒橋居住區
21、推行區域開發、單元實施模式。在明確近期重點建設區域的基礎上,對區域內的土地一級開發進一步劃分單元,以功能分區或一定面積(1至3平方公里)為單元,分單元實施,並推行基礎設施綜合管廊。
22、加強土地投放動態調控。根據分階段開發建設需要和年度實施重點,在做好新城土地供應總量調控的同時,實行投放結構和時序調控。2010年前優先滿足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符合發展方向的產業用地和生態環境建設需要,適當控制商品住宅土地供應。開展土地收益年租制試點。
23、規範新城建設拆遷行為。合理確定拆遷征地補償標準,規範拆遷補助補貼費用。建立失地農民多元化安置機制,除貨幣補償外,加大房屋安置力度,拓寬房屋安置方式,同時做好失地農民轉移就業工作,切實做好被拆遷人員安置工作。
24、開展新城建設管理綜合改革試點。考慮選擇1至2個新城進行試點,在建設理念、管理理念、改革舉措等方面先行先試。
(七)搞好新城建設資金平衡。注重統籌考慮建設資金平衡,分類確定投融資方案,防範債務風險。
25、建立新城重大建設項目庫。紮實推進新城項目前期建設儲備工作,按開發次序、項目類型統籌安排新城建設項目,集中力量分階段解決問題。
26、分類融資、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根據項目的不同類型採取不同的籌融資方式。對城市道路、公共綠地等非經營性基礎設施項目,以政府投資為主,有條件的可採取bt方式(建設-移交)吸引社會建設資金,政府通過補償機制和回購方式,回報投資者;對熱力等準經營性基礎設施項目,可採取貼息和補助等方式吸引社會投資者;對經營性基礎設施項目,向社會投資者全面開放,通過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對基本社會公共服務項目,可通過政府直接投資建設,也可由社會機構等非營利性組織投資建設;對準基本社會公共服務項目,可向社會投資者公開招標項目法人,通過財政補貼、ppp模式(公共部門與私人企業合作)、貸款貼息、優惠政策等方式支持民間資本或其他社會力量投資建設;對經營性社會公共服務項目,考慮股權融資,全面放開市場,積極吸引社會資本介入;繼續實行貸款銀行招標;研究建立新城開發投資基金,探索發行地方債券和企業債券。
2009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