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族教育

北京市民族教育,北京市有少數民族 55 個,人口 41.4 萬(1990 年),分布在全市的 18 個區縣。民族教育可上溯到正式在北京建都的金、元兩代。金代的女真族統治者和元代的蒙古族統治者為保存和發展本民族的語言文字,除仿宋代在國子監轄下設國子學外,還設定以本民族語言進行教學的學校。金代曾設女真國子學,亦稱女真國子監。元至元八年(1271),元世祖忽必烈下詔建京師蒙古國子學;二十四年建國子監(即今成賢街國子監);二十六年,置回回國子學。延祐元年(1314)復置回回國子監,招收當時被稱為“回回”的中亞細亞人。元代蒙古族貴族均有入學機會。屬於色目人的回回民族中的“世宦子孫”和“有閥閱者”也有受教育的機會。

到了明代,由於當朝統治者民族成分的變化,北京的蒙古族教育已是無聲無息。回族教育也只限於伊斯蘭教的經堂教育。清代,沿明制設國學,即太學(國子監)。統治者還為本民族及宗室子弟設立八旗官學,宗學、覺羅學等多種形式的官學,招收八旗子弟及滿族貴族子弟入學學習滿、漢文及騎射。順治元年(1644)設八旗左右翼官學 4 所。九年下令滿洲八旗各設宗學一所,共 8 所,專招皇族愛新覺羅氏近支子弟入學。雍正七年(1729)始設覺羅學,規定滿洲八旗於衙署旁各設學一所,學生名額共 360 人,準 8 歲~18 歲覺羅子弟入校學習滿漢文兼習騎射。20 世紀初期,回族開始改革經堂教育,首倡回民自辦學校的當推牛街清真寺阿訇王寬(字浩然,1848—1919)。他在當時任學部主事的馬鄰翼(馬振五)的支持下,於光緒三十四年(1908)在牛街禮拜寺內創辦京師清真第一兩等國小堂,自任堂長,馬任監督。設初、高小,學制七年,主要學習文化課,另外每周加授阿拉伯文 5 課時,取代清真寺的啟蒙經學。此後回族中熱心於教育的人士又先後在回族聚居的崇文門外、西郊三里河、牛街教子胡同、德勝門外馬甸等地利用清真寺或寺產房屋,因陋就簡辦了多所國小,清末至 1949 年累計達 36 所之多。各校班次不等,歷史長短不一。回族中等教育亦始於清光緒三十三年(1907),王寬阿訇在牛街清真寺內設立的回文師範學堂,除教授阿拉伯文與伊斯蘭經典外,還增授漢文文史課程。1928 年,在牛街回民孫繩武等人倡議下,由回民民眾集資,建立西北中學,是以培養回族青年學習文化為目的的私立中學。1929 年,山東濟南阿訇馬松亭與濟南道尹唐柯創辦的成達師範,由濟南遷至北平東四牌樓清真寺內。課程除教授伊斯蘭教經典和阿拉伯文外還增授漢語文、史地、數學、理化、生物、英語、教育學等普通師範課程。1937 年,抗日戰爭爆發後,先後南遷桂林、重慶。 1946 年遷回北平。1935 年,由楊新民、馬松亭等人創辦了北京第一所回民女子中學——新月女中。1937 年因抗日戰爭,女中停辦。1948 年,青海省省長馬步芳捐資,由當時成達師範校長薛文波在北平德勝門外黑寺喇嘛廟舊址建立以招收回民為主的私立燕山中學。辛亥革命後,孫中山提出“五族共和”的主張。經由當時蒙藏事務局提請,國民政府批准,1912 年成立國立蒙藏專門學校。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民族教育事業迅速發展。民族幼兒教育方面,1951 年回民學院為本校教職工建立教職工託兒所,為北京最早的回民託兒所。1958 年,牛街地區相繼成立回民托幼園所。1979 年後,東城、西城、宣武、崇文、通縣相繼建立市屬回民幼稚園。1990 年,國家、街道、廠校、鄉辦的各級各類民族托幼園所 35 所,入託兒童達 3600 餘人,其中少數民族兒童占 85%以上。民族初等教育方面,50 年代,國家將原私立民族國小陸續轉為市立民族國小或併入市立國小。辦學條件得到改善,師資力量得到充實,並配備民族幹部擔任學校領導。1979 年後,隨著民族政策的逐步落實,在城區和郊區恢復和新建一批民族國小。1990 年,民族國小共 38 所,其中回族國小 30 所,滿族國小 6 所,滿蒙族國小 1 所,多民族國小(民族學院附屬國小)1 所。民族中等教育方面,1949 年 10 月,市人民政府在接管國立成達師範和私立西北中學的基礎上成立回民學院。1950 年初,私立燕山中學併入回民學院,屬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領導。學院設有中學、師範兩部。1951 年國立北京蒙藏學校改為中央民族學院附中。1955 年中國伊斯蘭教經學院成立,負責培養伊斯蘭教職人員,由中國伊斯蘭教協會領導。1985 年回民中學與北京第六十八中合併,改名北京市回民學校。1987 年創辦為西藏培養人才的北京西藏中學,是一所市教育局直屬的重點完全中學。1988 年成立北京市民族職業高中,這是第一所為少數民族培養旅遊服務人員的學校。為培養少數民族幹部,北京市民委、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同北京第一九六中聯合舉辦北京市行政管理學校,每年招收一定比例的少數民族學生,畢業後為初級公務員。在郊區相繼建立延慶縣新華民族中學(滿族)、懷柔縣喇叭溝門滿族中學、七道河滿族中學、通縣於家務民族中學(回族)。民族高等教育方面, 1951 年,成立專門培養少數民族幹部的中央民族學院。1980 年以後發展成為一所以文科為主,兼設理科和藝術專業的綜合院校,擔負著為邊疆各少數民族培養人才的重要任務。北京市各普通高校還不定期地為少數民族地區辦各類專修班。中央戲劇學院從 50 年代起為新疆、內蒙古、吉林延邊朝鮮族自治州辦了表演班和綜合藝術班。北京師範學院受新疆教育廳委託,為新疆辦師資班。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受西藏公安廳委託,為西藏辦公安幹警培訓班。1980年,國家教委規定: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北京師範大學、北京醫科大學、北京中醫學院 5 所重點高校每年從民族地區照顧招收一定名額的少數民族考生。為培養造就更多的少數民族人才,1984 年北京市政府還制定少數民族考生在中考、高考中適當降低錄取分數線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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