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區城市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昌平區城市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昌平區城市管理委員會是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昌平區城市管理委員會
  • 辦公地址:南環東路148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信息,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北京市關於城市道路及附屬設施、燃氣、供熱、市容環境衛生、城鄉環境建設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起草本區有關市政市容管理工作的規範性檔案,編制市政市容管理方面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相關標準和規範,並組織監督實施。
2.負責本區環境衛生的組織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生活垃圾清掃、收集、貯存、運輸和處置的監督管理責任。制定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利用或處置規定,並組織實施。
3.承擔綜合協調、督促落實本區城鄉環境建設、環境整治責任;承擔北京市昌平區城鄉環境建設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4.承擔本區市容市貌管理責任;負責管理戶外廣告、牌匾標識、標語、宣傳品設定;組織協調落實重點地區、重點街道的景觀建設和治理工作;組織協調、管理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設定;負責城市照明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夜景照明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照明設施的維護管理;負責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5.負責全區道路及其管線的統籌管理工作;負責政府投資重點道路項目征地拆遷的組織實施工作。
6.承擔綜合協調、管理全區地下管線、地下設施檢查井及井蓋設施的責任;參與城區防汛工作。
7.負責本區供熱、燃氣行業管理工作。
8.負責本區信息化城市管理系統工作;組織協調、督促有關單位處理城市管理問題;組織協調、管理城市運行保障的監測工作。
9.承擔本區城市道路及附屬設施、燃氣、供熱、市容環境衛生等方面的安全監管責任;負責區域範圍內道路、環衛、供熱等應急搶險工作;承擔北京市昌平區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10.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議案、建議、提案、保密、政府信息公開、電子政務、宣傳和接待聯絡工作。負責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組織地方志、機關大事記、年鑑的編纂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承擔行政複議、應訴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工作。負責行業統計分析。負責行業科技和信息化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對外交流合作。
(二)政工科
負責機關黨務工作。負責宣傳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管理工作。負責黨組行文和決議(事項)的落實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離退休工作。負責外事、統戰、反邪教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和婦委會等工作。負責承辦區紀委、區監委交辦的紀檢監察相關工作。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相關工作。
(三)市政工程管理科
負責研究本區市政市容發展戰略和重大問題。組織開展重點課題調查研究。負責編制城鎮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和市政建設、維修的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指導政府投資的市政工程項目,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道路的統籌管理工作。負責政府投資市政建設項目可行性報告申報、立項、征地拆遷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路燈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經營性機動車公共停車設施行業管理和全區非機動車停車場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四)環境衛生管理科
負責全區環境衛生管理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擬定本區市容環境管理、垃圾渣土消納管理工作專項規劃及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管理全區生活垃圾、餐廚垃圾、糞便、渣土等固體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和設施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河湖管理範圍內(不含水域)的環境衛生監督檢查管理工作。負責城市道路兩側綠化帶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負責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全區環境衛生清掃保潔和公廁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協調“門前三包”制度常態化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全區掃雪鏟冰管理工作。
(五)城鄉環境建設科
負責編制昌平區城鄉環境建設發展規劃,組織落實城市管理、環境建設相關標準和規範。負責全區城市管理、環境建設、環境管理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擬訂本區城市管理、環境建設、環境整治專項規劃及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落實。負責全區環境整治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市區重點整治項目的落實和全區村莊環境整治工作。負責全區市容景觀的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區域性景觀規劃及公共服務設施專項規劃並指導組織實施。組織協調落實重點地區、重點街道的景觀建設和治理工作。參與重大活動的景觀布置和管理。負責本區市容環境衛生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開展市容環境衛生績效考核和社會評價。指導各屬地及相關行業的城市管理及環境建設工作。協調解決城市管理和城鄉環境建設中的重大、綜合性問題。負責城市環境秩序管理和城市管理相關執法工作的綜合協調。負責城市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協調、指揮調度、專項整治和檢查評價。承擔城市管理、城鄉環境建設的綜合協調、監督考核工作。承擔北京市昌平區城鄉環境建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工作。
(六)市容設施管理科
負責本區戶外廣告、牌匾標識、標語、宣傳品的設定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區域性廣告設定規劃及指導落實工作,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道路及市政設施管理和架空線桿等行政許可工作,組織架空線入地和規範整治工作。組織協調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管理。負責統籌、規劃、指導本區格線化城市管理工作,負責本區城市服務管理格線化體系建設、運行和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協調、管理城市運行保障的監測工作。組織協調、督促有關單位處理城市管理問題。負責全區城市照明的監督、管理、協調工作,編制區域性城市照明規劃並組織指導城市照明建設項目的實施。負責區屬產權交通信號燈的維修和交通標識線的完善工作。負責轄區地下綜合管廊、地下管線、地下設施檢查井及井蓋設施的協調與管理工作。負責地下綜合管廊運營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本區石油、天然氣管道(不包括煉油、化工等企業廠區內管道)保護工作,並承擔相應的監督管理職責。
(七)安全應急管理科
負責內保、安全保衛、安全穩定工作。負責突發事件處置的協調工作。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監管的牽頭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年度或階段性重點工作方案制定、協調督促、統計匯總、信息報送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北京市昌平區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擬訂安全運行綱要,編制、修訂相關應急預案,並負責組織實施和演練。負責相關應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報告和發布。負責相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指揮協調。負責重大活動的有關保障工作。參與組織全區城鎮防汛工作。負責綜合值守(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交通安全宣傳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障工作。
(八)能源運行管理科
負責統籌本區燃氣、電力、煤炭、熱力等能源運行工作。擬訂年度能源運行調控方案,協調解決能源運行相關重大問題。負責本區燃氣和供熱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擬訂本區燃氣、供熱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負責監督檢查區域內燃氣和供熱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及規範化服務工作。負責城鎮新建燃氣企業、燃氣設施改動和企業資質的審批工作。組織實施本區燃氣重大工程和技術改造項目。協助各相關部門做好對燃氣企業違規行為的糾正、處罰和組織一般燃氣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燃氣安全宣傳和培訓相關工作。參與區內燃氣調研及重要供氣項目的設計審查和工程驗收工作。擬訂供熱能源的生產、採購、調配和供需年度平衡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重要供熱項目的設計審查和工程驗收。組織供熱燃煤儲備並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和管理供熱節能工作。負責燃氣、煤炭、電力和成品油的資源總量平衡,擬定煤炭儲備基地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熱電氣常態化聯調聯供機制。負責組織擬定本區加氣(電)站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落實。組織落實加氣(電)站安全管理技術和搶險搶修規範標準。負責加油(氣、電)站管理的綜合協調。負責加氣站經營資格的審查工作並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新能源汽車充電站(樁)的建設和運營管理工作。參與加油(氣、電)站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負責本區電力、煤炭行業管理。組織落實電力、煤炭行業發展專項規劃。負責煤炭生產、經營許可。依法對煤炭生產、經營方面違法行為進行處理,並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研究提出電力需求側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依法對電力行業的規範、技術標準及已批准的行政許可事項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負責電源點的行業管理。協調解決電力、煤炭行業的有關重大問題。承擔電力建設管理協調有關工作。負責受理電力用戶和電力企業的投訴與舉報,會同有關部門查處違法用電行為。承擔北京市昌平區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領導信息

主任:郭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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