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1998年6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6號修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的細則(修正)
- 頒布時間:1998年06月12日
- 實施時間:1998年06月12日
- 頒布單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根據1998年6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6號修正。
根據1998年6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6號修正。中文名 北京市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的細則(修正)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8.06.12 實施時間 1998.06.12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十條和規定,制定本細則。
一、《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罰款處罰規定(1992年9月2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4號令發布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二、北京市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的細則(1986年12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發165號檔案發布 根據...
根據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自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房產稅的徵稅對象為位於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的房產,納稅人為房屋的產權所有人或者承典人、代管人、使用人,計稅依據分為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以後的余值和房產租金收入兩種,稅率也相應分為1.2%和12%兩種。國家...
(一)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細則(1988年12月5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號公布)(二)黑龍江省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辦法(1989年11月7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號公布)(三)黑龍江省教育督導暫行規定(1992年6...
根據《關於修改〈北京市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的細則〉和〈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辦法〉有關條款的決定》,本細則應作如下修改:一、北京市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的細則 第七條修改為:“本市房產稅全年稅額分兩次繳納,納稅期限為4月1日至4月15日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1986年09月15日發布。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2011年01月08日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2011修訂),2011年01月08日發布。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收。第二條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
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細則在1988.12.05由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頒布。2013年11月6日廢止。廢止決定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細則〉等25部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13年10月31日省政府第1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結合四川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房產稅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城市和工礦區內徵收。具體徵稅範圍,由縣級人民政府按照批准的城鎮近期規劃確定。第三條 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