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概況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關於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區科技工作的行政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科技管理工作,推動科技進步和各項事業發展;制定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擬訂本區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科技發展的布局和優先發展領域;推動科技創新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促進科技服務業發展;推進科技北京建設。
(三)負責本區高新技術產業化發展工作;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和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制定高新技術產業、科技企業發展及科技成果套用實施的相關政策及措施;負責組織重點科技項目攻關、科技產業工程以及示範工程的實施。
(四)負責國家和北京市下達的各類科技計畫項目的管理及本區星火、科研試驗示範、推廣、科技扶貧、社會發展、火炬等科技計畫的管理。
(五)組織制定本區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
(六)負責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科普經費、科技專項經費等有關經費的預算、決算及監督、管理;負責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和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的推薦、申報和使用的監督管理。
(七)貫徹落實國家和北京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推動本區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機制;負責本地區科研機構、科技成果轉化機構的指導與管理工作。
(八)負責組織協調本區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體系建設;開展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宣傳工作;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專利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相關的行政執法工作。
(九)負責本區技術市場和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信息、科技統計管理工作;制定科學技術普及規劃和重點科普活動年度計畫,並進行政策引導、組織管理和監督檢查;指導科技諮詢、服務、招標、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
(十)貫徹執行國家及北京市關於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方針、政策,組織指導和監督本區的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和技術引進工作;負責科技外事工作,組織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
(十一)負責本區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政策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制定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組織智力開發,壯大全區科技隊伍;負責本區科技信息網路化建設;指導本區各類科技培訓,提高勞動者科技素質。
(十二)協調、指導本區各鄉鎮和區直各業務部門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
負責本機關黨群、政務和文秘工作;負責公文處理、信息、議案、建議、提案和信訪、檔案、保密工作,以及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重要檔案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工作;負責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和後勤工作。
科技管理科
組織編制本區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負責國家及北京市下達的重大科技攻關項目的組織實施;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區重大科技攻關項目計畫、星火計畫、科研試驗示範計畫、科技成果推廣計畫、科技致富工程計畫、社會發展科技計畫以及火炬計畫;編制本區科普工作規劃、年度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制定推動科普工作的政策、措施,並組織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國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的推薦、申報及管理、監督;負責科技成果管理、科技獎勵和科技統計工作;負責指導本區各鄉鎮辦事處及區直各業務部門的科技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市、區關於科技促進新農村發展的規劃和政策,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新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
智慧財產權與信息管理科
負責本區技術市場、各類技術交易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技術契約的認定和登記工作;負責組織科研成果轉化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本區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體系建設;開展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宣傳工作;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專利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相關的行政執法工作;發展各類科技中介組織,並實施管理、監督;制訂並組織實施促進本區科技信息化技術發展的有關政策及相關計畫;負責本區科技信息網路化建設的指導與管理工作;研究、制訂推動科技培訓的政策和措施,編制科技培訓規劃和計畫;負責本區各類科技培訓的管理與指導,組織實施綠色證書培訓。
引進與合作科
研究制訂本區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相關政策、產業化發展的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技術創新創業體系和技術創新服務體系的建設;負責本區高新技術企業認證的審核、申報工作;制訂推動本區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編制發展計畫;負責本區民營科技企業的認定工作;負責對本區同級登記管理機關登記的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設立進行審查和管理;管理本區科技外事工作;指導本區的科技項目、人才、資金的開發引進;組織實施國內、國外的科技合作與交流;負責組織出國參加科技展覽會以及因公派遣臨時出國科技人員考察和邀請國外人員來華進行科技活動的有關工作;負責駐區研究開發機構認定、審核工作;負責本機關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編制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並監督預算的執行;負責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科普經費和科技專項經費的使用、管理及監督、審計。
技術市場服務中心
負責房山區技術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輔助性、事務性工作。
科技企業辦公室
負責房山區科技企業的發展與宣傳工作;負責科技企業的認定、登記及頒證工作;負責科技企業的管理、檢查、協調服務工作;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及產品的初審上報工作。
生產力促進中心
提供科技、經濟、人才、政策等方面的信息服務;負責在京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和專利技術在本區的推廣轉化工作;承擔區科委委託的有關科技項目申報工作。
辦公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