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金融組織監管評級與分類監管辦法》是為加強北京市地方金融組織的事中事後監管,實現對地方金融組織的動態監管,北京市金融監管局發布的辦法。
北京轄內的小貸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即地方AMC)、地方交易場所以及國家授權地方監督管理的其他金融組織,將適用於本次監管評級與分類監管新規。
《北京市地方金融組織監管評級與分類監管辦法》是為加強北京市地方金融組織的事中事後監管,實現對地方金融組織的動態監管,北京市金融監管局發布的辦法。
北京轄內的小貸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即地方AMC)、地方交易場所以及國家授權地方監督管理的其他金融組織,將適用於本次監管評級與分類監管新規。
《北京市地方金融組織監管評級與分類監管辦法》是為加強北京市地方金融組織的事中事後監管,實現對地方金融組織的動態監管,北京市金融監管局發布的辦法。北京轄內的小貸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
《北京市地方金融組織行政許可實施辦法》是2022年8月12日北京市金融監管局發布的辦法。辦法發布 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地方金融組織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的通知 京金融〔2022〕223號 各有關單位:《北京市地方金融組織行政...
第三條 商業銀行監管評級是指監管機構根據日常監管掌握的情況以及其他相關信息,按照本辦法對商業銀行的整體風險和管理狀況作出評價判斷的監管過程。監管評級結果是實施差異化監管的基礎。第四條 銀保監會統籌組織商業銀行監管評級工作,...
《消費金融公司監管評級辦法(試行)》是為全面評估消費金融公司的經營管理與風險狀況,合理配置監管資源,有效實施分類監管,促進消費金融公司持續、健康、規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等法律...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公司治理監管評估,是指中國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水平和風險狀況進行判斷、評價和分類,並根據評估結果依法實施分類監管。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商業銀行、商業保險...
《汽車金融公司監管評級辦法》是為了全面評價汽車金融公司的經營管理和風險狀況,合理配置監管資源,有效實施分類監管,促進汽金公司穩健經營和規範發展,逐步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汽車金融公司管理...
(二)資產質量。小額貸款公司實行貸款風險分類辦法,參照銀行業風險認定標準,將貸款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和損失五類。主管部門重點關注逾期貸款;檢查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餘額是否超過規定比例。(三)管理水平和內部控制。小額貸款公司...
外國銀行分行綜合監管評級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評估外國銀行分行經營管理和風險狀況以及總行支持力度,合理配置監管資源,加強分類監管,促進外國銀行分行穩健運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
負責銀行業和保險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在轄內的落實,研究制定轄內銀行業和保險業消費者權益保護政策實施細則和規定,協調推動建立並完善轄內銀行業和保險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機制和消費者投訴處理機制,組織調查處理損害消費者權益案件,...
湖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湖南省小額貸款公司分類監管評級辦法》的通知 湘金監發〔2023〕11號 HNPR—2023—31001 各市州、縣市區金融辦,各小額貸款公司:現將《湖南省小額貸款公司分類監管評級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