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擔保中心

北京市住房貸款擔保中心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住房置業擔保管理試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經北京市政府批准成立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事業單位,是從事個人住房貸款擔保業務的專業性擔保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住房擔保中心
  • 性質事業單位
  • 特點:不以盈利為目的
  • 時間:2001年12月
簡介,主要業務,

簡介

成立擔保中心的目的旨在推動住房制度改革,規範個人住房貸款擔保行為,維護貸款擔保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完善住房金融體系,有效防範和化解個人住房貸款風險,為購房者提供高效、便捷、費用低廉的住房貸款擔保服務。

主要業務

擔保中心於2001年12月開始試營業,並於一年後正式營業。目前,擔保中心已開展的業務有:為在北京市區域內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房改房安居房集資房二手房申請貸款(公積金貸款、貼息商業貸款、商業貸款組合貸款)的借款人提供連帶保證責任擔保。擔保期間,擔保中心對借款人償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借款人在貸款期間,因發生意外事件不能按期償還貸款的,可以申請貸款減免。
為進一步促進擔保中心和信用中心的發展,經主管部門研究決定,自 2005 年 4 月起,擔保中心與信用中心本著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的原則合署辦公,合署辦公後信用中心對外原有職責和業務範圍不變。信用中心通過對公積金借款申請人貸前信用評估,有效防範並降低了貸前金融風險,使擔保中心風險控制更加規範化、科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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