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嚴厲禁止隨地吐痰、隨地亂扔亂倒廢棄物的規定》在1990.08.03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為保護人民健康, 維護市容衛生, 改變不文明、不衛生的陋習,提高首都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水平,根據北京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
醫院、體育館(場)、影劇院、博物館、展覽館、車站、飛機場、碼頭等公共場所。第七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1990年8月3日發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嚴厲禁止隨地吐痰、隨地亂扔亂倒廢棄物的規定》同時廢止。
2002年11月5日市人民政府第5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00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北京市禁止隨地吐痰、隨地丟棄廢棄物管理規定》(1999年9月1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6號令發布)。本決定自公布...
註: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利用文物保護單位拍攝電影、電視管理暫行辦法〉等十一項規章的決定》本規定應作如下修改: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人行過街橋、人行地下過街通道管理的規定》(1988年10月1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
各單位按照本辦法承擔“門前三包”責任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接受市和區、縣有關管理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的監督檢查。(二)確定專人並配備必要的工具,負責“門前三包”責任區內的日常維護管理,做到地面無痰跡、...
│ 17 │關於實行《本溪市“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和《關│本政發[1986]40號 │ │ │于禁止隨地吐痰、便溺亂扔亂倒廢棄物的規定》的通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