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住證首次辦理流程指南

申請表,《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申請表》(一式三份);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法人)、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營業執照]的原件及複印件;

辦理條件,所需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間,辦理地點,

辦理條件

1、外省市戶籍人員;
2、所學專業或崗位屬於本市急需專業或崗位;
3、符合規定條件的申報單位連續聘用滿6個月以上;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並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或具有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當資格、資質;
5、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6、男性不超過60周歲,女性不超過55周歲。

所需材料

1、申請表,《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申請表》(一式三份);
2、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法人)、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營業執照]的原件及複印件;
3、身份及學歷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住所證明,在京固定住所證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產證或購房契約;租賃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門出具的準許房屋出租的證明以及與業主簽訂的租房協定;租賃公房由房屋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借住親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會出具相關證明和房產證;
5、勞動契約,聘用契約或勞動契約;
6、繳稅證明,在申請單位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7、社保繳存證明,社會保險繳存證明;
8、照片,近期一吋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張;
9、誠信申明,《誠信聲明》原件;
10、特殊材料,配偶和子女隨往還需提供:結婚證書、配偶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聘用契約、獨生子女證等。

辦理流程

申請人向聘用單位申請,由聘用單位向其所在區縣人事局申請,區縣人事局審核合格報市人事局審批;市人事局審批通過後由區縣人事局製作證件反饋聘用單位,由聘用單位將證件交申請人。

辦理時間

30個工作日。

辦理地點

1、北京市及各區縣人事局;
2、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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