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過程
方案批覆
國務院關於《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範區實施方案》的批覆
國函〔2024〕27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報送〈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範區實施方案〉的請示》(發改環資〔2023〕1214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範區實施方案》,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方案》實施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牢固樹立節約集約循環利用的資源觀,以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為引領,聚焦建築、交通、產業三大關鍵領域,強化能源、生態、文化三大重點支撐,統籌產業結構調整、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推動綠色發展理念融入北京城市副中心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全過程,形成有利於綠色發展的國土空間利用格局,使北京城市副中心成為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重要踐行地、綠色發展制度改革先行先試區、綠色技術示範套用創新區、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引領區。
三、北京市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制定配套政策,落實工作責任,加強與國務院有關部門及河北省人民政府的協調合作,確保《方案》各項目標任務如期實現。重要政策、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要按程式報批。
四、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強化協調配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政策實施、體制創新、項目建設等方面做好指導支持,幫助解決《方案》實施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五、國家發展改革委要牽頭做好指導服務和跟蹤分析,適時組織開展《方案》實施進展情況評估,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國務院
2024年2月7日
方案印發
國家發展改革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範區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改環資〔2024〕241號
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統計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國管局、國家能源局、國家林草局,北京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北京城市副中心管委會,通州區人民政府:
《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範區實施方案》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實施。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務院關於〈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範區實施方案〉的批覆》(國函〔2024〕27號)有關要求,對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範區做好指導支持。北京市各有關方面要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履行工作責任,認真抓好落實,並加強與河北省的協調合作,確保如期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國家發展改革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
方案全文
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範區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有關要求,推進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範區,制定本方案。
一、背景情況
北京城市副中心核心區總面積155平方公里,加上拓展區涵蓋
通州區全域906平方公里,位於北京市東南部,長安街延長線的最東端,京杭大運河的北端,東隔潮白河與河北省三河市、大廠回族自治縣、香河縣(以下稱北三縣)相連,處於京津冀和環渤海區域聯絡的節點,是建設現代化首都都市圈的重要支撐。
2016年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研究部署規劃建設北京城市副中心。2018年底,黨中央、國務院批覆了《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詳細規劃(街區層面)(2016年—2035年)》。北京市設立城市副中心黨工委、管委會,形成了高位統籌、市區聯動的北京城市副中心體制機制。2020年8月,國務院批覆同意北京市建設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9月印發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運河商務區和張家灣設計小鎮及周邊10.87平方公里納入自貿區國際商務服務片區。2021年8月24日,《國務院關於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正式印發實施,提出在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範區。
北京城市副中心肩負著有序承接中心城區非首都功能疏解、推進首都城市功能重組和布局最佳化、探索人口經濟密集地區最佳化開發模式的任務,推進綠色發展是落實北京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和發展目標的現實迫切需要。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範區具備良好基礎,同時面臨著多方面的挑戰。
二、總體要求
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範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牢固樹立節約集約循環利用的資源觀,以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為引領,聚焦建築、交通、產業三大關鍵領域,強化能源、生態、文化三大重點支撐,統籌產業結構調整、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推動綠色發展理念融入北京城市副中心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全過程,形成有利於綠色發展的國土空間利用格局,使北京城市副中心成為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重要踐行地、綠色發展制度改革先行先試區、綠色技術示範套用創新區、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引領區。
——堅持節約優先,集約發展。堅持全面節約戰略,持續提升能源、水、土地利用效率,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引導形成全民節約的良好社會風尚,以最少的資源消耗支撐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堅持先立後破,防範風險。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底線思維、系統謀劃,立足區域發展特點,有序推進能源結構調整最佳化,確保區域經濟社會平穩運行,實現安全降碳。
——堅持雙輪驅動,示範引領。充分發揮市場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建立健全財政、價格、金融等政策體系,強化示範引領、標準引領,圍繞先進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套用和示範推廣,實施一批標桿示範項目,形成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廣泛調動各類企業參與積極性。
到2025年,北京城市副中心綠色發展內生動力明顯增強,綠色產業規模顯著提升,綠色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體系基本建立,城市基礎設施綠色化水平進一步提高,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和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全國領先水平,本地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森林覆蓋率達到34.6%,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達78%以上,綠色發展優勢得到有力彰顯。
到2035年,以綠色為底色的現代化北京城市副中心基本建成,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和諧交融,藍綠交織、水城共融的城市生態品質顯著提升,綠色低碳發展理念和生態文化深入人心,全面建成和諧、宜居、美麗的綠色發展高地。
專欄 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範區主要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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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構建智慧型舒適的綠色建築示範
推進綠色建築規模化發展。制定促進北京城市副中心超低能耗建築規模化發展的支持政策,加快出台綠色建築全過程管控辦法,研究制定推動智慧型建造的指導意見。
(一)推進實施工程建設全過程綠色建造。推行綠色建造行動,建立健全覆蓋策劃、設計、生產、施工、交付等全過程的綠色建造標準體系。推進信息化技術套用,探索建立涵蓋材料生產運輸、構件生產、現場施工、維護修繕的建造碳排放量化資料庫,推動實現建造過程碳排放可核查、可監管。擴大綠色建材套用比例,優先選用獲得綠色建材認證標識的建築材料,合理選用可再循環材料、可再利用材料和以廢棄物為原料生產的利廢建材。在政府採購中大力推廣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VOCs)含量原輔料和產品。圍繞建築廢棄物減量產生和資源化利用,強化源頭減量,推進分類收集,健全收運體系,提高綜合利用能力,實現建築廢棄物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再利用。
(二)大力推行綠色建築和超低能耗建築。推進高品質綠色建築建設,新建民用建築執行綠色建築二星級及以上標準,新建公共建築全面執行綠色建築三星級標準,鼓勵運用綠色金融工具支持項目建設。有序開展既有建築綠色化改造,推動具備條件的既有建築及老舊小區改造執行二星級及以上標準。發展綠色農房,推進農村住宅節能改造,對符合條件的農宅和農村配套公建,按照超低能耗建築標準建設。加快推行超低能耗建築和近零能耗建築,在行政辦公區等重點區域開展示範。推進光伏建築一體化(BIPV)、“光儲直柔”新型建築配電系統、高性能太陽能集熱器、室內環境控制、水資源循環利用、綠色智慧型化監控等技術的套用。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新立項政府投資的新建建築、新建地上建築面積2萬平方米
(含)以上的公共建築項目、新建工業用地上的廠房和倉庫原則上應當採用裝配式建造方式。
(三)加大智慧型建造套用力度。全面推進建築信息模型(BIM)技術在工程建造全過程的集成套用,編制符合北京城市副中心實際情況的技術指南及標準,提升智慧型建造綠色管控水平。基於三維地理信息系統,形成北京城市副中心智慧工地時空數據底圖。鼓勵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等相關參建主體對工程建設項目實施建造全過程一體化協同工作和信息管理。
四、建設便捷暢達的綠色交通示範
提升綠色交通發展水平。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開展超低排放區試點工作,探索制定以交通領域為重點的低碳城市運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北京城市副中心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實施方案,推進充電樁、換電站等配套設施建設。
(四)建設高效綠色的軌道交通。將綠色低碳理念貫穿到軌道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和運維全過程,高質量建成站城一體的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綜合交通樞紐,推動幹線鐵路、城際鐵路、市域(郊)鐵路融合發展,並做好與城市軌道交通銜接協調,同步推進城市航站功能建設。最佳化軌道線網,研究市郊鐵路城市副中心線向東延伸服務北三縣地區,滿足通勤圈重點區域通勤需要,推動形成“一環六橫四縱”的軌道交通格局。研究推廣套用制動能量回收、智慧型調度等節能新技術,提升軌道交通牽引能效,車站配套照明系統、通風系統、空調系統採用節能新技術新產品。
(五)完善生態友好的道路交通。實施公交優先戰略,加密公交線網,基本建成環球影城北、東夏園、通馬路3個交通樞紐和東小營、文旅區西區2箇中心站,適當增加公交專用道,推進公交網和軌道網無縫銜接,打造廣渠路快速公交示範走廊,初步形成快捷便利多樣化供給的公交服務體系,集中建設區公交站點500米半徑覆蓋率達到95%以上。全面推動慢行交通友好型城區建設。構建安全、連續、舒適的步行系統,沿河、沿綠、沿路建成1500公里的腳踏車和人行步道,增加腳踏車換乘設施,打造腳踏車友好型城市,依託步行專用路建設便捷、安全的無障礙路徑,推進一批路口秩序化改造工程。建設綠蔭密集、連續貫通的幹線綠道,完善大運河健康綠道系統,構建尺度合理、慢行舒適的社區級綠道。建設通達順暢的內部道路交通網路。加快實施北京東六環路城市副中心段入地改造,基本建成“十一橫九縱”骨幹路網體系,加強北京城市副中心核心區與各城鄉組團之間的通道建設。推進綠色公路建設,合理選線選址,儘量避開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加強高性能材料在道路建設養護中的套用,鼓勵使用節能環保材料、技術和設備,提高路面舊料循環利用水平。
(六)推進綠色智慧型交通管理。在行政辦公區、環球影城等區域探索設立超低排放區,研究建立超低排放區管理體系。建設智慧交通系統,利用大數據動態最佳化信號燈配時方案,提升通行效率,減少車輛怠速排放,搭建統一支付、停車誘導、接駁引導、聚合出行、綠色出行碳激勵等智慧交通套用場景。加快建設新能源汽車推廣示範區,推進公車、計程車、分時租賃車、環衛運輸車、物流配送車等城市服務車輛基本實現新能源化,逐步推動工程車新能源化,試點示範氫燃料電池汽車套用。加快構建便利高效、適度超前的充換電網路體系,提高北京城市副中心充電樁(站)覆蓋密度,提升新能源汽車電池續航能力和充換電效率。
(七)推動區域綠色低碳交通一體化。加快推進“軌道上的京津冀”建設,打造安全、高效、便捷、綠色、智慧型的綜合交通體系,加快建設22號線(平谷線)、京唐城際等一批線路,全力推動廠通路等一批跨界道路建設。堅持公交優先,持續最佳化跨域公交運營服務,加強軌道交通接駁換乘,便利民眾快速通行。加速交通服務同城化,推動檢查站最佳化布局,加強信息實時共享,提升進出京通行效率。
五、打造創新驅動的綠色產業示範
大力發展新質生產力,推進綠色低碳產業發展。制定北京城市副中心綠色金融功能支持政策,推進北京城市副中心和北三縣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和標準一體化。
(八)推進數位化智慧型化綠色化融合發展。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在節能降碳、環境保護、資源循環利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替代等領域的套用,打造一批元宇宙示範套用項目。提高綠色準入標準,強化綠色基礎設施建設,支持一批綠色科技創新平台、產業創新平台、城市科技前沿技術創新中心在北京城市副中心布局,開展科技套用場景沙盒試點工作。推動製造業高端化、智慧型化、綠色化發展,以綠色化為導向建設積體電路高端製造基地。加大企業數位化車間改造支持力度。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加強綠色創新技術套用場景建設。
(九)著力提升產業綠色化發展水平。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嚴格產業準入要求,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將碳排放總量和強度指標作為產業落地約束條件。加快發展綠色農業,打造全國種業科技產業集聚區。大力發展資源循環利用產業,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打造無廢城市。建設有機垃圾綜合處理中心、再生資源分揀中心,新建或升級改造一批高標準垃圾收集轉運回收設施。建設綠色示範區域,著力構建行政辦公區綠色低碳能源體系,重點在文化旅遊區、運河商務區等建設近零碳排放示範區域。
(十)強化綠色金融商務服務功能。推動北京綠色交易所在承擔全國自願減排等碳交易中心功能的基礎上,升級為面向全球的國家級綠色交易所,支持開展各類綠色資產和環境(綠色)權益交易,在政策範圍內探索創新開發多種綠色金融產品。支持綠色金融機構落戶北京城市副中心,積極吸引更多環境、社會和治理(ESG)機構、綠色資產管理機構在北京城市副中心集聚。推動金融支持綠色科技發展。支持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最佳化利用國際國內綠色資本。
(十一)推進文化旅遊商務融合發展。推進環球主題公園後續項目建設。將張家灣、台湖、宋莊打造為以創意設計、綜合演藝、原創藝術品設計與交易為支撐的特色小鎮,加強張家灣古鎮保護與規劃建設。創建北京(通州)大運河文化旅遊國家5A級景區,加強運河京冀段旅遊通航後續開發合作,推進運河文化資源跨區域共享。加快城市副中心圖書館、劇院、大運河博物館(首都博物館東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建設。
(十二)加強綠色產業國際國內交流與合作。制定一攬子碳減排國際國內合作計畫,打造綠色交流新視窗。試點推動重點覆蓋北三縣和京津冀地區的清潔生產夥伴計畫。推動北京綠色絲路創新合作基地落地北京城市副中心。依託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和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國際商務服務片區,大力發展高質量、高技術、高附加值綠色產品貿易。
六、建立安全高效的綠色能源示範
促進能源清潔低碳轉型。制定完善北京城市副中心用能權交易試點實施方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和碳排放審查管理辦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轉變實施方案,建立外調綠電輸配、消納和核算機制,支持區域能源網際網路建設試點。制定北京城市副中心區域供冷供熱管理辦法,編制地熱能開發利用規劃,提升可再生能源套用比重。
(十三)完善能源消耗強度和總量調控。嚴格控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開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轉變試點。按照“淨煤、控氣、少油”的總體思路,有序控制天然氣使用規模,加快終端能源消費電氣化進程,推動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替代,促進油品消費穩中有降。探索開展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加強用能權交易和碳排放權交易的統籌銜接。強化節能監察和執法,嚴格責任落實和評價考核。強化風險管控,確保能源安全穩定供應和平穩過渡。
(十四)全面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持續深化建築、交通、產業等重點領域節能,提升新型基礎設施能效水平,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和目標責任。瞄準國際先進水平,系統開展能效對標,加快實施節能降碳改造工程。建立區域智慧能源服務體系,最佳化多種能源協同供給方案。推行契約能源管理,積極推廣節能諮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託管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積極推動既有公共建築供熱計量改革。
(十五)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和餘熱利用。推動高比例智慧型光伏創新套用,實現新建公共建築光伏套用全覆蓋。在老舊小區及農村住宅改造中推動光伏光熱設備套用,在公交場站、充(換)電站、大型停車場等安裝光伏設施。在保障好民生需求前提下,不再新增獨立燃氣供熱設施,有序推進區域散小熱源整合與熱泵替代。全面推進淺層地源熱泵套用,有序開發利用中深層地熱能資源,研究突破井下高效換熱技術,建成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綜合交通樞紐等中深層地熱新技術示範項目。加快通州區再生能源發電廠二期建設,推動發電廠餘熱供暖改造;在大型再生水廠試點開展再生水熱泵分散式能源站建設。
(十六)積極拓展綠色電力套用。建設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辦公區綠色電力套用示範區,提高外調綠電使用比例。加快構建以通州、通北2座500千伏變電站和22座220千伏變電站為主體的電網結構,建成與新型電力系統相適應的智慧型高效電網。以跨省跨區綠電交易模式為引領,探索北京市重點用能單位與京外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開展綠電交易。大幅提高住宅採暖、生活熱水、炊事等電氣化普及率。
(十七)大力推廣套用先進能源技術。推動節能降碳和新能源領域國家技術創新中心、重大科技創新平台在北京城市副中心落地。積極拓展新型儲能技術套用場景。重點推動高性能太陽能電池、大功率高效率空氣源熱泵、中深層地埋管熱泵等可再生能源發電供熱技術研發與示範。健全完善電網設施配置標準,深化新一代信息技術與電力系統融合創新,推動全自愈配電網、柔性輸電等智慧型電網新技術套用,開展智慧型微網示範建設。以特色小鎮建設為契機,打造一批綜合智慧能源示範樣板。
七、構築清新美麗的綠色生態示範
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建設。研究制定北京城市副中心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支持政策,出台生態空間保護管理意見,支持開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及韌性城市建設試點建設。
(十八)建設水城共融的生態城市。持續完善“三網、四帶、多水面、多濕地”水系格局,開展連續貫通的水生態帶及生態濱水岸線建設,系統提升水面生態功能。實施城南水網、城北水網、兩河水網治理工程,完成北運河綜合治理工程,推動潮白河、玉帶河、蕭太后河、通惠河等骨幹河道治理,實現全域水系連通。加強大運河等水系生態環境保護和岸線生態功能維護,系統推進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實施濱水景觀提升工程。開展全域濕地保護修復。加快節水型社會建設,創建節水標桿園區和企業。加強污水處理及資源化利用,強化跨界河流治理聯動聯管工作機制;加強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基本實現城區污水全收集全處理、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
(十九)建成藍綠交織的森林空間。加快建設“一心、一環、兩帶、兩區”的城市綠色空間格局,推進東西部生態綠帶和南北生態廊道控制區建設。統籌考慮北京城市副中心氣候條件及增加生態碳匯客觀要求,營造多樣化植被環境。加快建設北京城市副中心六環高線公園,基本建成環副中心綠色休閒遊憩環,加快實現街區道路林蔭化。提升城市綠化綜合減碳效應,將城市綠心森林公園打造成“零碳公園”,建成一批口袋公園。推進公園綠地土壤治理,建立污水處理廠污泥、廚餘垃圾與土地整治協同治理機制。
(二十)持續抓好空氣污染治理。有效控制移動源污染,積極推進使用清潔燃料車輛。加大對重型柴油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執法檢查。精細治理揚塵污染,提高城市道路清掃保潔標準。精準控制生產生活源污染,做好居民區周邊餐飲服務單位布局管理,重點安裝油煙線上監測設施。協同控制細顆粒物和臭氧污染、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排放,加強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綜合治理,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
(二十一)加強噪���污染綜合防治。推動聲環境質量全面提升。推廣低噪聲施工工藝和設備,加大施工噪聲擾民查處力度。強化對餐飲等商業經營性噪聲擾民的監管,督促落實油煙淨化器等固定設備噪聲控制措施。倡導物業服務人、業主等各類社會主體參與噪聲污染共治,創造安寧和諧環境。
(二十二)加強韌性城市建設。科學確定韌性規劃設計標準,確保城市基本框架和主要功能具備防禦風險和快速恢復能力。強化河湖長制,加強河湖水域岸線空間管控,完善防洪安全體系,按照上蓄、中疏、下排的原則,基本建成通州堰系列分洪體系,加快實施溫潮減河工程,系統提高潮白河、北運河等河道防洪能力,結合大型濕地與森林公園建設,合理設定洪水調蓄區,完善整體防洪安全格局。全面深化海綿城市建設。最佳化城市韌性空間,均衡布局消防設施,建設分級分類疏散通道和避災場所,建立安全、可靠、高效疏散救援通道系統。
(二十三)加強跨區域生態環境共治。在潮白河和北運河兩河之間共建大尺度生態綠洲,推動通州區與北三縣交界地區生態綠帶規劃落地實施,建設潮白河國家森林公園。加強跨界地區聯合執法。加強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與北三縣深化大氣環境監測預警和聯合督查機制,逐步統一區域生態環境標準體系和綠色環保施工標準。加強區域生態資源監測監管,建立生物多樣性保護體系。完善區域建築垃圾聯合治理監管機制。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嚴格執行《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推動將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納入綠色製造標準體系。
八、樹立低碳環保的綠色文化示範
深入踐行綠色低碳理念。制定北京城市副中心碳普惠試點支持政策,充分發揮市場配置作用,引導公眾、企業積極參與節能減排行動。
(二十四)廣泛宣傳生態文明理念。深入理解和把握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豐富內涵及實踐要求,紮實做好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宣傳。弘揚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生態文化。突出多元參與共建共享理念,加快形成政府推動、企業踐行、多方參與的綠色文化建設局面。
(二十五)倡導簡約適度生活方式。完善碳普惠機制,探索量化綠色出行、節約用水用能、植樹綠化等指標,引導公眾自願參與碳減排行動。推進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綠色商場、綠色建築等綠色生活創建行動,引領帶動形成崇尚綠色生活的社會氛圍。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消費模式。深入推進垃圾分類工作,加強垃圾智慧型分類設施布設,促進垃圾分類成為廣泛自覺。
(二十六)推動普及綠色發展教育。定期組織黨政領導幹部開展綠色發展培訓。開展綠色文化國內國際交流與合作。打造一批綠色文化教育實踐基地。加強農村生態文化宣傳教育,提升鄉風文明,大力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深入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行動。推進村莊物業化管理試點,提高鄉村綠色生態水平。動員和引導企業積極參與生態價值理念和生態文化傳播,深化環保設施向社會開放。引導和培育生態環境志願服務隊伍,推動形成關心、支持和參與生態環境志願服務的良好氛圍。
九、加強組織實施
(二十七)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範區各領域全過程。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切實增強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為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政治保證。
(二十八)加強重大項目統籌調度。建立綠色項目儲備庫制度,在規劃選址、土地供應和資金安排等方面給予優先保障。加大重點項目統籌調度力度,完善重大項目推進機制,強化項目實施管理。研究推進將政府投資項目因實現綠色標準增加的建設費用納入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支持範圍。
(二十九)加強多渠道資金支持。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引導作用,加大對節能環保、新能源、低碳交通等項目的支持力度,引領帶動區域產業綠色化轉型升級,通過發展綠色經濟反哺示範區建設、實現可持續循環。加強可再生能源項目建設資金支持。加大綠色低碳產品政府採購力度,落實有關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用於綠色低碳項目建設運營,擴大綠色債券規模。鼓勵各類企業以市場化方式設立綠色低碳產業投資基金,支持綠色低碳等環境友好型企業。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產業企業上市融資。按規定統籌中央補助資金和地方財力,支持潮白河國家森林公園、清潔生產夥伴計畫等國家級或區域性重點示範項目。
(三十)加強科技創新引領。支持成立產學研聯盟,建立相關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中心。研究制定吸引高層次、高技能綠色發展人才的配套措施。創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深入推進職務科技發明成果所有權改革。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完善有利於激勵創新的智慧財產權歸屬制度。探索開展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推進數據資產登記和評估業務開展,培育數據服務新業態。
(三十一)強化標準支撐。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式要求,建立完善在北京城市副中心實施的節能減污降碳領跑者標準體系。重點完善北京城市副中心綠色發展相關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務標準,建立規劃、設計、建設、運行及監管的全流程標準體系,並將國際領先的能效碳效水平作為北京城市副中心標準基準。鼓勵入駐北京城市副中心的企業參照同行業節能減污降碳領跑者或最優水平,制定並執行各自企業標準。適時推動將北京城市副中心範圍內先進適用的技術標準上升為北京市地方標準、行業標準、國家標準以及國際標準。探索形成國際領先的智慧城市標準體系。
(三十二)強化責任落實。建立北京城市副中心綠色發展監測評估機制,組織開展方案實施情況評估。嚴格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度。加強自然資源資產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審計。加強區域碳排放統計核算能力建設,探索建立生態系統生產總值核算機制。北京市要履行主體責任,根據目標任務,精心組織實施。北京城市副中心管委會、通州區人民政府承擔具體落實責任,主動與有關部門和周邊地區加強溝通對接,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落地見效。有關方面要細化支持政策,及時研究解決困難和問題。
內容解讀
《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範區實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北京城市副中心綠色發展內生動力明顯增強,綠色產業規模顯著提升,綠色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體系基本建立,城市基礎設施綠色化水平進一步提高,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和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全國領先水平,本地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森林覆蓋率達到34.6%,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達78%以上,綠色發展優勢得到有力彰顯。到2035年,以綠色為底色的現代化北京城市副中心基本建成,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和諧交融,藍綠交織、水城共融的城市生態品質顯著提升,綠色低碳發展理念和生態文化深入人心,全面建成和諧、宜居、美麗的綠色發展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