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稅

瑞典從1984年開始徵收該稅,對化肥每公斤氮徵收0。6克朗,每公斤磷徵收12克朗,使售價平均上35%,稅金主要用於環境研究、農業諮詢和治理土壤鹽鹼化等。奧地利、比利時、芬蘭等國家也相繼開徵了化肥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化肥稅
  • 開始時間:1984年
  • 來源:瑞典
  • 納稅人:在境內生產銷售化肥者的人
瑞典的化肥稅
(1)徵稅對象
在瑞典境內生產銷售的化肥,以及進口的用於轉售或自身商業目的的化肥屬於化肥稅的徵稅對象。
(2)納稅義務人
①在境內生產銷售化肥者的人;
②進口化肥用於境內銷售或用於自己商業目的的進口商;
③被稅務機關認定的有大批量經銷權的化肥貿易商。
(3)稅率
採取從量定額徵稅:
①氮肥,應稅的氮肥是指每公斤氮肥中的含氮量不得低於2%,每公斤徵收80克朗;
②磷肥,應稅的磷肥是指每噸磷肥中鎘的含量不少於5克,按磷肥含有的鎘含量徵稅,每克鎘征30克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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