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工業環境保護監測工作規定》在1988.10.31由化工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化學工業環境保護監測工作規定
- 頒布時間:1988年10月31日
- 實施時間:1988年10月31日
- 頒布單位:化工部
《化學工業環境保護監測工作規定》在1988.10.31由化工部頒布。
《化學工業環境保護監測工作規定》在1988.10.31由化工部頒布。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根據《全國環境監測管理條例》及《化學工業環境保護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為加強環境保護的基礎工作,促進化學工業的發展,特制定...
第一條 根據《化學工業環境保護監測工作規定》制訂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的目的在於規定具體的監測項目、監測方法、採樣布點及數據處理的方法,統一報表格式及上報制度,以保證《化學工業環境保護監測工作規定》的貫徹執行。第二章...
化學工業部環保監測中心負責組織和協調各地化工部門和企業的監測工作,研究解決監測中的重大技術問題。各級監測站都要執行《化學工業環境保護監測工作規定》,裝備必要的監測儀器和數據處理系統,及時準確地掌握化工污染狀況,預測發展趨勢,為...
中國石化環境保護管理辦法,是為規範中國石化(境內)環境保護管理,保護和改善生產、生態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環境公害而出台的一種辦法。制定原因 為規範中國石化(境內)環境保護管理,保護和改善生產、生態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環境公害,...
園內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園區管理機構應嚴格按照國家或地方相關環境保護標準的規定對企業特徵污染物實施監督管理,杜絕有毒有害污染物超標排放。凡園區風險防控設施不完善、園內企業污染物超標排放且未按要求完成限期整改...
化工環境保護是指減少和消除化工生產中的廢水、廢氣和廢渣(簡稱“三廢”)對周圍環境的污染和對生態平衡及人體健康的影響,防治污染,改善環境,化害為利等工作。化工污染 ①研究化工生產與環境保護的關係,運用行政、經濟、法律、教育等...
第一條 為了確保化學工業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全面考核環境保護設施,做到與主體工程同時投產,防止產生新的污染,根據國家《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和化學工業部《化學工業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若干規定》、《化學工業基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
1.負責貫徹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標準和方針政策,並綜合、協調、監督本部門的環保工作。2.制訂本部門的環境保護髮展規劃和環境保護科研規劃,協調生產建設和環境建設同步發展。3.根據《化學工業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若干規定...
地(市)級環保部門負責本轄區縣(區)級環保部門檢查數據填報質量的審核;省級環保部門定期對轄區檢查工作進行督查,並負責轄區檢查數據的分析匯總,完成轄區企業環境風險及化學品檢查的工作報告和技術報告,申請環境保護部驗收;環境保護部將...
煉焦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所屬檔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簡介 煉焦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Emission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coking chemical industry ( GB 16171-2012代替GB16171-1996 2012-10-01實施)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
化工健康監護是化工企業實行的職業健康監護,旨在認識、評價和控制職業危害,完善三級預防體系,保護和促進職工健康,並使工業衛生工作達到管理系統化、技術規範化。其內容包括接觸控制、醫學檢查和信息管理。監護對象和監護周期 1.1監護對象...
環境監測(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是科學管理環境和環境執法監督的基礎,是環境保護必不可少的基礎性工作。環境監測的核心目標是提供環境質量現狀及變化趨勢的數據,判斷環境質量,評價當前主要環境問題,為環境管理服務。學科簡介 環境...
第一條 為了改善化學礦山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身體健康,提高勞動生產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塵肺病防治條例》和《礦山安全條例》,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化學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和礦山企業的各級領導必須重視工業衛生工作,認真貫徹“預防...
(二)軍區環境保護 軍區的環境監測站,涉及國家軍事機密的環境監測由軍區的環境監測站實施,例如廣州軍區環境監測站。(三)學校科研單位 一些學校擁有實驗室,並通過國家認證,開展環境監測,主要目的是教學科研,也接受一些委託性質的環境監測...
承擔環境保護部門委託的其他環境監測技術支持工作。第六條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負責依法制定統一的國家環境監測技術規範。省級環境保護部門對國家環境監測技術規範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環境監測技術規範,並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備案。第七條 ...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環境監測數據作為評價環境質量、污染物排放狀況和環境政策、法規、標準執行情況以及環境保護工作成效的基本依據。第五條 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環境監測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其所屬環境監測機構(以下簡稱...
第一條為加強環境監測工作的管理,完善環境監測報告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加強環境監測報告的管理,實現環境監測數據、資料管理制度 化,確保環境監測信息的高效...
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工作。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委託其所屬的從事化學品環境管理的機構,具體承擔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工作。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進行...
(二)組織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和跟蹤評價;(三)建設和管理工業園區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四)組織實施工業園區生態化改造和建設,推進清潔生產和節能減排,促進循環經濟發展;(五)督促企業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六)...
1983年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制定的《全國環境監測管理條例》已難以適應目前環境監測管理的需要而廢止。現行法律對環境監測的規定比較分散,關於環境監測工作的責任主體和工作要求分散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大氣、水、噪聲、固體廢物、...
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工作。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委託其所屬的從事化學品環境管理的機構,具體承擔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工作。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進行...
第二條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的安全管理,適用本條例。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依照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