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創建幸福家庭活動的實施意見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以及中央關於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國家人口計生委《關於開展創建幸福家庭活動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人口廳〔2011〕46號)要求,包頭市作為全國創建幸福家庭活動試點單位,決定在全市開展創建幸福家庭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包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創建幸福家庭活動的實施意見
  • 頒發機構性質:政府機關
  • 地區:包頭市
  • 活動重點:文明、健康、優生、致富、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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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認識創建幸福家庭活動的重要意義

創建幸福家庭活動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重要內容。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人口是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因素,一個地區經濟發展和社會管理面臨的重大問題,都與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問題密切相關。家庭是做好人口工作的重要著力點。開展創建幸福家庭活動,對於堅持計畫生育基本國策,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質,最佳化人口結構,引導人口合理分布,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推進我市“科學發展、全面轉型、富民強市”戰略進程,具有積極而重要的作用。
創建幸福家庭活動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高家庭發展能力的重要舉措。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細胞,家庭幸福是社會和諧的重要基礎。隨著人口轉變和經濟社會轉型,我市家庭結構發生了深刻變化,家庭規模縮減,居住離散,獨生子女家庭比例升高,家庭在婚姻、生育、教育、就業、醫療、養老等方面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開展創建幸福家庭活動,就是要建立健全家庭發展政策,切實促進家庭和諧幸福,加大對孤兒監護人家庭、老年人家庭、殘疾人家庭、留守人口家庭、流動人口家庭、受災家庭以及其他特殊困難家庭的扶助力度,倡導和營造家庭和美、鄰里和氣、社區和睦的良好氛圍,為構建和諧社會奠定堅實的基礎。
創建幸福家庭活動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有效載體。國家要求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社會管理格局,引導各類社會組織加強自身建設、增強服務社會能力,支持人民團體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發揮民眾參與社會管理的基礎作用。開展創建幸福家庭活動,有助於創新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體制機制和手段方法,全面加強基層基礎工作;有助於推動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工作格局,寓管理於服務之中,以不斷提高人口服務和管理水平,促進社會管理。

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基本原則

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創建全國人口計生綜合改革示範市為動力,以實施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家庭健康項目”為抓手,以“文明倡導、健康促進、優生優育、致富發展、奉獻社會”為主要內容,以改善家庭特別是計畫生育特殊家庭和困難家庭生產、生活、生育、教育、健康狀況為切入點,堅持以人為本,突出服務民生,提高家庭發展能力,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和社會和諧進步。

工作目標

“十二五”期間,通過開展創建幸福家庭活動,進一步弘揚中華民族重視家庭、夫妻和睦、尊老愛幼、鄰里互助、樂於奉獻等傳統美德,推動男女平等、優生優育優教等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提高計畫生育和生殖健康水平,減少出生缺陷發生風險,健全有利於支持家庭尤其是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的經濟社會政策,使全市家庭生活質量和幸福指數進一步提高,80%以上的計畫生育家庭邁進幸福家庭行列。

基本原則

1.政府領導,部門合作,家庭參與,社會支持。在各級政府的領導下,統籌規劃,認真部署;各級人口計生部門充分發揮牽頭、協調和組織作用,相關責任部門形成“一盤棋”格局,調動社會各界積極因素,讓家庭尤其是計畫生育家庭做到優惠政策全覆蓋,切實享受基本公共服務。
2.貼近生活,貼近實際,項目運作,活動促進。通過項目運行和一系列貼近百姓的創建及服務活動,使每個家庭生產、生活、生育、教育、健康、環境明顯改善,幸福指數得到進一步提升。
3.全面部署,整體推進,體現優先,開拓創新。創建活動要在全市所有家庭推開,同時要把計畫生育家庭作為重點,要不斷創新工作方式方法,使計生家庭優先感受創建活動所帶來的幸福。
4.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循序漸進,務求實效。充分考慮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條件和基礎,因地制宜,不一刀切,抓一項成一項,以點帶面,滾動發展,提高城鄉家庭的參與率與滿意度。

主要內容和階段安排

主要內容

按照國家人口計生委、中國計生協會、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關於創建幸福家庭活動重點圍繞“文明、健康、優生、致富、奉獻”五個方面內容,結合我市實際,著力實施“五個行動”,創建“鹿城新家庭”,進一步充實和完善具有包頭特色的生命全周期人口計生“六大公共服務品牌”,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全覆蓋。
1.文明倡導行動。文明是幸福家庭的道德追求。要通過多種方式宣傳倡導中華民族家庭建設的傳統美德,全面提升家庭成員的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素質,引導民眾自覺實行計畫生育基本國策,牢固樹立科學進步的家庭觀和幸福觀,推動家庭成員之間以及家庭與社會之間、家庭與自然之間的和諧共生。要通過電視、廣播、報紙專欄、手機簡訊、流動宣傳車、人口計生網站等載體,廣泛宣傳文明進步的家庭觀、幸福觀;要加強戶外宣傳,在國道口、各旗縣區交通幹道、大型活動場所、人口聚集區(城鄉結合部、鄉鎮政府所在地、大型住宅小區)、大型廠礦企業周邊地區設定宣傳標語牌、牆體噴繪公益廣告,增強社會宣傳的效果;要充分發揮各級黨校、人口學校和新型生育文化園區、農村人口文化大院、草原書屋的作用,積極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把創建幸福家庭活動與“十星級文明戶”、“好媳婦”、“ 好婆婆”、“十佳農民標兵”等評選活動有機地結合起來,激勵民眾廣泛參與“鹿城新家庭”創建活動;要定期開展學習培訓工作,積極組織人口計生宣講團、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專家和計生文藝宣傳隊,深入田間地頭、廠礦企業、社區大院、部隊、學校開展創建幸福家庭的宣傳和知識普及工作,提高廣大民眾對創建幸福家庭重要意義的認識和主動參與意識,形成創建幸福家庭的良好社會氛圍;計生、衛生等部門要持續開展“關愛女孩”和打擊“兩非”(非法進行胎兒性別鑑定和非醫學需要的人工終止妊娠)行動,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要藉助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等全市性爭創活動,開展愛國衛生和環境整治,倡導文明言行等活動。
2.健康促進行動。健康是幸福家庭的基礎條件。要以創建幸福家庭活動為載體,不斷健全並發揮醫療衛生和人口計生系統的服務網路作用,培養家庭成員科學文明、低碳環保、健康綠色的工作方式與生活習慣,提高生活保健和生殖健康的意識。要引導民眾學習醫療保健、計畫生育和生殖健康基本常識,樹立積極向上、預防為主的健康意識,發生疾病能夠及時、積極治療;要引導民眾更加重視心理健康,通過各種渠道,加大心理諮詢和心理疏導的力度;要配合“雙絲帶行動”(針對農村婦女的“乳腺癌、宮頸癌”防治行動),利用計生服務網路,積極為育齡婦女提供免費的“三查一治”服務;開展健康知識講座,增強婦女保健意識;要加強計畫生育藥具管理規範化建設,進一步完善藥具多元化發放渠道,為廣大育齡民眾提供安全、便捷的避孕服務,控制性病、愛滋病的傳播;要進一步提高對計畫生育家庭的大病救助比例,適度提高新農合報銷比例;切實推進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生殖健康援助項目”,通過“家庭通——健康超市平台”,提供生命全過程健康服務,進一步形成關注健康、自覺參與健康促進行動的和諧社會氛圍。
3.優生優育行動。優生是幸福家庭的希望所在。要大力開展全方位、多渠道、廣覆蓋的優生優育服務。要認真開展免費婚前醫學健康檢查和重點人群免費孕前健康檢查,免費婚檢率和重點人群免費孕檢率都要達到90%以上,要積極為計畫懷孕的夫婦提供健康教育、優生檢查、風險評估及諮詢指導等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相關服務;計生、衛生部門要全面落實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項目,充分利用人口計生部門網路健全的優勢,保證葉酸發放到每個計畫懷孕的家庭,並且指導孕期家庭科學膳食、均衡營養,合理補充營養素;要繼續推進“一杯奶”生育關懷行動,開展好城鎮低收入人群和城鄉領奶“一卡通”工作,積極爭取政府支持,努力擴大受益面,讓更多的孕期婦女受益,提高母嬰健康水平;計生、殘聯、衛生部門要聯合開展“幸福微笑”行動,對唇齶裂兒童、燒燙傷兒童等提供免費康復幫助,提高殘障兒童生活能力和生存質量;要加大科學育兒知識普及力度,注重嬰幼兒早期教育和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
4.致富發展行動。致富是幸福家庭的重要標誌。要通過多種幫扶救助方式,支持城鄉家庭特別是計畫生育困難家庭發展生產、勤勞致富,實現收入增加、生活寬裕。要進一步建立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全面落實計畫生育“三項制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等優先優惠政策,鼓勵支持地方政府和部門從不同層面、不同領域入手制定計生家庭普惠政策;要進一步壯大幸福工程資金規模,深入開展“幸福工程——救助貧困母親行動”,堅持“小額資助、直接到人、滾動運作、勞動脫貧”模式,對計畫生育困難家庭提供資金幫扶,要逐步擴大救助規模,提高救助成效,幫助貧困母親發展家庭經濟,脫貧致富;要關懷關愛計畫生育特殊家庭,通過建立“生育關懷公益金”,開展幫扶救助工作,使計畫生育特殊家庭在生活上得到保障,經濟上得到扶持,精神上得到慰藉;探索建立“幸福家庭保險”制度,建立政府組織、市場運營、獨立核算、民眾受益的社會政策性計畫生育保險制度,運用保險和市場機制,幫助解決獨生子女家庭和計畫生育幹部意外傷害等風險保障問題,提高福利保障水平。
5.奉獻社會行動。奉獻是幸福家庭的價值體現。要通過開展“創建幸福家庭活動”,著力培養家庭成員的公民意識和感恩情懷,自己富了,不忘鄉親,鄰里有難,伸出援手,帶動他們共同發展生產、改善生活。通過團結互助,相互帶動,不斷增強家庭責任感和社會凝聚力,形成人人樂於回報家庭、回報社會的良好風尚。要引導民眾擺正家庭在社會生活中的位置,願意承擔社會責任和義務;要動員民眾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體現奉獻精神和博愛思想;要組織民眾積極參加村民大會等相關會議,參與人口計生等民主管理、民主決策,參加基層民眾自治活動,對人口計生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關注“誠信計生”、“陽光計生”和人口計生事務公開等,履行監督職責;要關懷關愛老年人家庭,發揚敬老、養老、助老的良好社會風尚,加強公益性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完善養老服務體系,繼續開展好軍民共建等形式的“關愛空巢老人”活動。

階段安排

創建幸福家庭活動是一項系統工程和長期任務,需要科學謀劃、分步實施。“十二五”期間我市的創建工作將分四個階段進行:
1.啟動推動階段(2011年9月至12月)。主要工作:舉行啟動儀式,全面推開創建幸福家庭活動。各旗縣區要制定五年總體規劃和年度創建計畫,保證當年不少於10%的計畫生育家庭參加到創建活動中來。
2.全面推進階段(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主要工作:堅持分類指導,完善政策措施,創新工作思路,抓好工作落實;保證2014年底不少於70%的家庭參加到創建活動中來,把活動不斷引向深入。
3.鞏固提高階段(2015年1月至6月)。主要工作:80%以上的創建家庭發展能力和幸福指數得到提高,並保持相對穩定;對創建活動工作進行“回頭看”,督導創建工作滯後的地區和單位改進提高,確保創建活動整體成效。
4.評估總結階段(2015年7月至12月)。主要工作:對創建活動進行評估、總結,表彰在整個創建活動中湧現出來的先進地區和個人,推廣先進經驗,研究安排下一步任務。

部門職責分工

人口計生部門:制定總體工作方案,並將其納入人口計生業務和地區、部門考核目標中,搞好統籌協調。
廣電、文化、體育部門:圍繞創建內容和工作職責,搞好宣傳工作,滿足計畫生育家庭開展文化娛樂和體育活動的需求,並提供指導和服務。
發改、民政、財政、扶貧、農牧業部門:針對計畫生育家庭發展所需要的政策、資源、物資和資金等問題給予支持。
衛生、教育、老齡部門:配合人口計生部門搞好健康體檢和心理諮詢等服務工作,並給予優惠待遇;指導計畫生育家庭開展早期教育,完成好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加強公益性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完善養老服務體系。
民政、工商、人社部門:在就業培訓、困難救濟、婚前檢查、社會保障等方面給予支持,對計畫生育特殊和困難家庭給予特別照顧。
公安、法務部門:依法支持計畫生育家庭發展能力建設,提供必要的法律諮詢和救助,搞好民事調解,打擊各種犯罪,維護計畫生育家庭合法權益。
工會、團委、婦聯、殘聯等群團組織:將參與、配合、指導、幫扶創建活動納入本行業的工作範圍,在出台優惠政策、開展公益活動等方面提供支持。

主要措施

(一)宣傳發動,營造氛圍。
各旗縣區和各相關責任部門要把開展創建幸福家庭活動貫穿於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改善民生、推進城鎮化建設及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全過程,充分運用宣傳陣地,採取有效形式,進行靈活多樣的宣傳,營造全社會關注關心幸福家庭創建活動、關愛關懷計畫生育家庭的濃厚氛圍和社會輿論環境,使開展創建活動家喻戶曉,成為廣大幹部民眾的自覺行動。
(二)加強領導,狠抓落實。
為確保全市創建幸福家庭活動的開展,市政府成立創建幸福家庭活動領導小組,各旗縣區也要成立相應組織領導機構,並把創建幸福家庭活動列入“十二五”規劃的重要內容,作為加強社會管理和新時期人口計生工作的一項重要措施,納入政府工作之中,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三)部門聯動,通力推進。
各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密切協作,積極參與活動的開展,主動出台包括就業創業、技能培訓、健康促進、優生優育、養老保障等有利於提高家庭發展能力、創建幸福家庭的具體政策措施,並在資金上給予支持。各級人口計生部門作為牽頭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及時總結經驗,認真開展工作,確保創建幸福家庭活動有序推進。
(四)創新載體,打造品牌。
我市的創建活動要以人口計生公共服務“六大品牌”為載體,以創建“鹿城新家庭”為品牌,各旗縣區著重圍繞全市“五個行動”開展工作,並結合自身實際,因地制宜,積極打造具有地區特色的活動品牌。
(五)分類指導,典型帶動。
各地區要搞好摸底調查,區分不同類型家庭、不同家庭狀況和不同發展需求,研究制定創建規劃和目標,突出個性化指導。要注重發現、培養、總結和宣傳具有教育、借鑑、指導作用的典型事例和典型家庭,以點帶面,推動活動深入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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