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九原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包頭市九原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包頭市九原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是包頭市九原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包頭市九原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 所屬地區:包頭市九原區
  • 所屬部門:包頭市九原區政府
  • 現任領導:沈國平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包頭市有關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等;擬訂九原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方面的規章制度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草擬九原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方面發展規劃、工作計畫、作業制度及相關標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的組織協調、業務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負責組織、配合全區城市管理重大執法行動。
(三)負責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構和所屬執法人員的工作作風、工作紀律、依法行政督察和人員培訓、考核工作。
(四)負責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方面數位化信息平台的規劃、建設、套用、管理和指導工作。
(五)按照市、區職責分工負責行使市容管理(戶外廣告除外)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負責店招牌匾設定的備案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
(六)按照市、區職責分工負責九原區範圍內環境衛生管理和行政處罰工作,負責九原區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建築垃圾、垃圾處理設施的監管工作。
(七)按照市、區職責分工負責行使九原區市政設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除挖掘、穿越城市道路以外)的行政處罰權。
(八)按照市、區職責分工,負責行使九原區園林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除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砍伐城市樹木以外)的行政處罰權。
(九)根據管理許可權和職責分工負責依法查處違反鎮規劃、村莊規劃的違法案件。負責行使城鄉管理方面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行政處罰權。負責對沿街既有建築物外立面裝飾、裝修改造的規劃管理和公共空間的秩序管理工作。
(十)負責行使物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擅自在小區物業管理區域內私搭亂建建築物構築物、擅自改變住宅外立面或外牆上開門窗的行政處罰權。
(十一)負責行使九原區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全區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夜間產生噪聲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的審批管理和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除公安機關承擔的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職責外)、建築施工噪聲污染、拆遷工地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橡膠塑膠皮革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煙花爆竹等煙塵污染的行政處罰權。
(十二)負責行使九原區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戶外公共場所流動無照經營的行政處罰權。
(十三)負責行使九原區食品藥品監管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戶外公共場所流動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以及對街頭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的行政處罰權。
(十四)負責行使九原區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的行政處罰權。
(十五)負責行使水務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向城市規劃區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的行政處罰權。
(十六)按照許可權,負責受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中的投訴、應訴工作。
(十七)負責九原區環境衛生市場管理,監管街道辦事處、物業公司、住宅小區、居民自治委員會及門前三包工作。
(十八)負責協調九原區垃圾轉運站、公共廁所等環衛配套設施的規劃、選址、設計、審核、建設、監管、驗收和拆除審批等工作;負責道路垃圾箱、果皮箱和保潔車的購置、匹配。負責蘇木、鎮、街道辦事處、工業園區垃圾轉運站和公共廁所等環境衛生配套設施的規劃、建設、監管工作。
(十九)負責九原區城鄉環衛一體化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蘇木、鎮、街道辦事處環境衛生的監督、檢查、考核和業務指導工作。
(二十)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機關政務的組織協調工作;具體負責機關綜合性文稿起草、文電處理、文秘、會務、機要保密和文書檔案管理工作;負責信訪、政務公開、政務接待及綜治維穩等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局系統績效工資考核、人員請銷假管理等相關工作;負責局系統執法車輛、服裝等執法裝備、標識的管理、辦公用房、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相關重大執法行動的應急指揮調度和處置;負責全局系統政風行風、隊容風紀、工作紀律督查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部門的黨建工作;負責局黨組、局黨總支、基層黨支部、政法、統戰工作;負責全局意識形態、網路輿情管理工作;負責全局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全區性專項性執法活動的執法檢查和監督工作;負責黨建宣傳及信息、民族、雙擁、精神文明等工作;負責全局工、青、團、婦工作。
(二)人事財務室。負責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幹部隊伍管理以及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工資管理和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局人員勞資核調、職稱評聘和人事檔案管理;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的監督管理;負責編制局系統專項資金預算方案;負責局系統和所屬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工作;負責局系統和所屬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的核定、繳納及辦理工作;負責全局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
(三)法制宣教室。負責宣傳貫徹國家、自治區、包頭市、九原區有關城市規劃、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工商、食品藥品和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等;承辦有關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方面的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備案、修改等工作;負責制定局系統城市管理法制教育、法制培訓的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放管服改革和局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負責牽頭規範和完善全局承擔的行政許可和備案事項的辦理流程;負責一般程式的審核、備案和重大案件上報、備案工作;負責城管系統誠信體系建設工作;受理涉及法律方面的投訴、舉報;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有關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聽證等工作;負責開展執法評議工作;負責全局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負責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文書管理;負責全局重大及複雜行政執法案件的審理和督辦;負責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動態、編髮信息、簡報;負責法制建設方面檔案起草、彙編、清理等工作;負責制定局系統宣傳工作規劃和年度宣傳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整理全局城市管理工作動態,負責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權責事項、公共服務事項梳理、審核、調整、指導;負責全局的法制建設、法律宣傳、業務培訓、行政執法人員考核;負責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案件程式、依據審核;制定完善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以及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四)環保規劃工作室。負責九原區環境保護和規劃管理的監管,負責工商管理(戶外公共場所流動無照經營)、食品藥品監管(戶外公共場所流動的無證經營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以及街頭違法回收販賣藥品)、園林綠化、公安交通管理(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環境保護(轄區內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夜間產生噪聲污染的建築工地作業的審批管理,社會噪聲污染<空調冷卻塔等設備設施、文化娛樂場所>、建築施工噪聲、拆遷工地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橡膠塑膠皮革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行政處罰;負責臨時便民市場、有形市場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市政設施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行政執法的組織、協調和監管;負責依法查處違反九原區鎮規劃、村莊規劃的違法案件和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行政處罰;指導沿街既有建築物外立面裝飾、裝修改造的規劃管理和公共空間的秩序管理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指導全區店招牌匾設定管理服務;負責上述相關業務工作的統計、匯總、總結工作。
(五)環境衛生管理室。負責九原區市容市貌管理的監管,負責全區環境衛生管理的組織、協調和監管;負責擬定環境衛生行業相關政策、措施、標準等規範性檔案;負責制定環境衛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環境衛生行業的改革、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工作;監督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環境衛生設施的配套建設;指導並監督城市環境衛生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及環衛產業安全生產、交通安全及各種技術標準相關制度的制定及執行情況的檢查落實;負責環衛產業作業車輛管理;負責公共廁所、垃圾轉運站等環衛設施設備的監管、維修、匹配;負責公共廁所、垃圾轉運站等環衛硬體設施的新建、改建規劃、審核、驗收等工作。負責九原區範圍內道路環境衛生管理和行政處罰工作;負責九原區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建築垃圾、垃圾處理管理工作;負責上述相關業務工作的統計、匯總、總結工作。
(六)督察考核工作室。負責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督察、績效考核、協調解決影響城市綜合執法和環境衛生行為的執法、處罰等工作;強化局屬各業務所及所屬蘇木、鎮、街道辦事處環衛工作目標管理、業務指導、檢查督促工作,配合全區開展城鄉環衛一體化各項工作;負責建築垃圾、餐廚垃圾、廢土排放等違法運輸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鄉結合部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負責對城市綜合執法、城鄉環境衛生管理重點工作、重要活動和重大項目進行督查考核。負責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方面數位化信息平台的規劃、建設、套用、管理和指導工作。

現任領導

包頭市九原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局長:沈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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