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垃圾,指由產品包裝物形成的固體廢棄物。包裝垃圾形式多樣,產量大,對資源環境影響大。過度包裝已成為公害性垃圾行為。快遞包裝業已成為包裝垃圾主要來源。包裝物減量和回收利用是減少包裝垃圾的2條途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包裝垃圾
- 外文名:Packaging waste
- 相關詞:包裝,包裝物,快遞垃圾
簡介
處理方法
美國
加拿大
居民們把收集來的馬口鐵罐、玻璃瓶、報紙、鋁罐、塑膠等分門別類放入藍色塑膠箱內或塑膠袋內,1000萬人將46萬噸包裝廢棄物收集、分類,平均每位居民收集46公斤廢棄物。
在控制過度包裝方面,美國、加拿大政策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欺騙性包裝:包裝內有過多的空位;包裝與容器物的高度、體積差異太大;無故誇大包裝,非技術上所需要者。
日本
日本政府1992年起草《能源保護和促進回收法》,1993年6月正式生效。該法強調鬚生產可回收的包裝產品和有選擇地收集可回收的包裝廢棄物,該法實施效果良好。97%的玻璃啤酒瓶和81%的米酒瓶被回收利用,興建了5個年加工再生1000噸回收塑膠的工廠。為提高包裝廢棄物的回收率,政府於1995年4月以“污染者付款”原則為基礎提出:消費者負責將包裝廢棄物分類,市政府負責收集已分類的包裝廢棄物,私有企業獲政府批准後對包裝廢棄物再處理。
同時,日本制定了《包裝新指引》,其中規定:儘量縮小包裝容器的體積,容器內的空位不應超過容器體積的20%;包裝成本不應超過產品出售價的15%;包裝應正確顯示產品的價值,以免對消費者產生誤導。另外,日本東京都規定的《商品禮盒包裝適當化細要》中也有規定:包裝容器中的間隙原則上不可超過整個容器的20%;商品與商品之間的間隙必須在1厘米以下;商品與包裝箱內壁之間間隙必須保持在5毫米以下;包裝費用必須在整個產品價格的15%以下。
德國
1986年,德國頒布《垃圾法》,1991年6月頒布《包裝法規》成為世界上第一個規定由生產者和包裝貨物的廠商承擔包裝廢棄物的收集分選和處理費用的法規,其中心目標是減少包裝廢棄物的總量。
1990年由95家包裝工業、消費、零售行業成立廢棄包裝物處理組織(簡稱DSD),收集銷售包裝和消費後包裝。DSD成員向DSD支付費用,同時取得“綠點”包裝標誌的權力,支付的費用根據包裝材料的類型和重量決定。非DSD成員的公司必須執行包裝法規中的經濟法規,所花費用更高。國外進口商申請使用“綠點”包裝按包裝材料類型及重量向DSD支付費用。
包裝法規定實施以來,德國包裝材料的消費減少100萬噸,回收的包裝材料幾乎每年減少50萬噸,年人均包裝材料消費量從1991年的160公斤下降到145公斤,有80%的商品不再採用展示包裝。包裝材料中玻璃、金屬板、鋁罐等回收十分成功,紙與紙板回收率相當高。
德國政府規定,以膨大的包裝誇大真實的內包裝物容量的行為屬於欺騙行為,將予以處理。
歐洲其他國家
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荷蘭等國頒布執行有關的法律法規以解決包裝廢棄物對環境的影響。
旁克特(PVNKT)是奧地利再循環處理組織的商標,要使用這個商標的公司必須獲得許可證。在奧地利,50%的公民按《包裝法規》自覺認真將家中包裝廢棄物分類。720萬人參與收集玻璃包裝廢棄物,家庭廢棄物在大城市降低了10%,小城市和鄉村降低了25%。
比利時法律規定:凡食品直接接觸的紙類包裝免繳稅金,如果有證據說明飲料罐容器重複使用過7次的免交稅金,其他的都要交“生態稅”。包裝材料上印上“綠點”商標表明該類包裝在經費方面與專門收集、分類、回收系統有關。若某公司欲擁有“綠點”商標使用權,須支付一筆特別許可證費,其費用與包裝材料和重量有關,並由“材料鏈赤字”決定。材料鏈赤字“計算方法是:將用於包裝材料的收集、分類所需全部費用扣除由於降低包裝廢棄物和出售已分類的包裝廢棄物所得的資金。
丹麥於1975年丹麥就制定《包裝法規》。丹麥將包裝廢棄物回收循環處理放在第一位,而使焚燒生產能源降為第二位。
快遞垃圾
圓通、順豐等快遞公司率先嘗試對包裝的回收與二次利用,但由於種種原因已經叫停或做得並不好。快遞包裝的循環利用在現實中仍面臨諸多難題。
包裝大都流入廢品收購站
對大部分收件者來說,拿到快遞後,打開快遞、取貨、撕掉包裝上的信息欄,然後可能隨手就把包裝袋、包裝盒等丟棄到垃圾桶內。
無論是在辦公樓宇還是在社區內,很多這樣被隨手丟棄的快遞包裝,最終都被保潔人員或“拾荒者”,收集起來賣到了廢品資源回收筒。
據調查,在很多大中城市,重複使用快遞包裝的人群比例不到一成。武漢理工大學大學生進行的一項調查提供了佐證:在武漢,60%的人收到快遞後對包裝“直接丟棄”;20%的人對包裝“收集整理後作為廢品賣掉”;只有8%的人會“留著下次寄件使用”。
隨手一丟的快遞包裝會產生多大的經濟浪費呢?以包裝紙箱為例,廢品回收價格每公斤約0.5元。如此低價的回收費甚至使一些廢品資源回收筒工作人員不願意回收紙箱。
快遞包裝的一次性使用造成的還有環境污染問題。據不完全統計,我國每年產生包裝廢棄物約1600萬噸,城市固體廢物中包裝物的比例超過三成。而隨著網購的發展,這個問題會變得更嚴重。
更大的污染還來自於那些資源回收筒不會回收的包裝物。比如,為了避免貨品在快遞過程中發生損壞,很多發件者會採取多層膠帶包裝以及添加填充物等措施。對快遞包裝內填充的空氣囊、塑膠袋等材料與膠帶,大部分資源回收筒是不會進行回收的,因此通常對這些材料的處理辦法是直接扔掉。膠帶等材料主要為聚氯乙烯(PVC),此類產品不能被自然降解,也不能進行人工安全處理,主流處理方法就是填埋或焚燒。廢棄的PVC埋在土裡經過100年都不會降解;如果焚燒這些垃圾,會產生刺鼻的氣味,傷害人體健康、污染環境。
快遞公司主導回收遇“瓶頸”
快遞包裝主要由快遞公司經手,快遞企業既是包裝使用大戶,企業集中度又很高,那么快遞包裝循環利用主要由快遞公司主導推進,是不是可行呢?
有一些快遞企業在日常經營中嘗試進行了快遞包裝的循環利用。為了推動包裝二次利用,不少公司已在內部形成了循環利用的規範,比如各省市之間公司內部運送的檔案袋、紙箱以及大包裹編織袋都能做到反覆利用。不過,對於在外部市場推廣快遞包裝回收,大部分快遞企業還都表現謹慎。有媒體報導,圓通已在國內部分地區試行用戶“上繳10件快遞包裝,免費為其寄1件快件”的活動;但這樣的快遞包裝回收開展的範圍與力度並不大。順豐速遞旗下電商品牌“順豐優選”也曾開展過回收包裝紙箱的工作,但這項活動已經停止。
快遞公司進行包裝回收在現實中遇到不少瓶頸。如一個嶄新的檔案袋包裝,封條處有雙面膠進行封口。要打開檔案袋,收件人必須撕開或用剪刀裁開封條。但這樣做後,檔案袋往往會出現一定程度的破損,無法再提供給其他用戶繼續使用。又如快遞包裝紙箱在設計時有一定張力,但紙箱在運送過程中難免遭到擠壓、摩擦,其反覆使用後對貨物的支撐保護力度往往大不如新的紙箱。而且紙箱廠生產快遞紙箱沒有統一標準,大多按企業要求定製。有的紙箱質量不錯,可以用三次到四次,有的則用過一次就難以再成形。一旦再次使用已經失去張力的紙箱,運送過程中難免出現內部貨物擠壓的情況,從而產生的損失需要快遞公司來承擔。 此外,用戶的觀念轉變也是快遞公司能否實現快遞包裝回收的關鍵一環。不少用戶看到被擠壓過或者有破損的快遞包裝,會對快遞工作表示不滿意; 還有用戶覺得快遞包裝屬於自己的,並不願意讓快遞員拿去進行回收利用。
包裝循環利用是多方面的事
回收體系的建設,離不開消費者、企業、政府的共同參與完善配套、多方參與才能解決快遞包裝回收難題。
企業參與必不可少。快遞公司或生產企業均有加入回收渠道的優勢,可以採取兩者合作的模式,例如快遞公司負責運輸環節,生產企業參與加工環節,利用兩者優勢疏通回收渠道。比如,對於快遞公司,如果能設立專門回收包裝的機制,支持包裝循環利用,也許更能吸引“回頭客”,而快遞包裝回收舉措,還需要形成更為細化的方案,以調動消費者配合企業環保做法的積極性。同時,規範生產企業的行為,儘量生產那些使用可降解、可再生材料、能滿足一定包裝次數的包裝物。
明確政府及相關協會的責任。國家應以立法形式,規範快遞行業使用統一包裝材料,實現快遞外包裝的環保、可回收利用等。卓創資訊塑膠分析師張秀娟則認為,在日本、德國等國家對於快遞包裝有相應的回收條例。以塑膠紙品為例,生產者責任制以及全民參與的理念讓其相應回收率達到90%。此外,與國內回收體系一致,應在社區或人口集中區建立回收箱。因該類包裝辨識度相對較高,與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相比,包裝類產品分類回收更切實可行。
對消費者來說,在商品完好的前提下,可以對包裝新舊程度更寬容一些。而作為發件者要儘量避免過度包裝,簡化包裝並使用可降解、可再生的材料。眼下已有部分淘寶店主在包裝時用防潮保鮮紙代替塑膠薄膜和塑膠袋。
消費者對個人信息安全意識較高,在快遞包裝回收體系的建立中,要嚴格避免個人信息的外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