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包產聯產計酬生產責任制

我國農業生產責任制的一種。包工包產相結合的一種形式。一般由實行統一核算與分配的農業生產合作組織將某一地段或某種作物的生產任務承包給某作業組或某個人。生產合作組織根據生產任務對承包的作業組或個人定投資、定產量、定工分,以契約形式確定下來。完成契約規定的產量指標,生產合作組織給子商定的報酬,超產獎勵,減產罰賠。實行這種辦法,可以促使承包者關心勞動的最終成果,有利於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改進技術,加強生產責任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