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護工作委員會

勞動保護工作委員會即基層工會和車間工會勞動保護工作委員會。委員會委員由熱心勞動保護工怍的老工人、先進工作者,行政有關人員和其他積極分子擔任。設主任委員一人,由基層或車間工會委員會的委員擔任。必要時可設副主任委員若干人。主要職責為:宣傳安全生產方針和各項勞動保護法規,協助行政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督促和協助企業行政改善各種安全設備,檢查安全裝置,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和愛護。協助企業行政擬定安全技術措施計畫。督促和協助企業行政做好工業衛生工作。督促企業按規定供應勞動保護用品。協助企業行政做好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査處理。

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是中國勞動教養的領導機關。根據1979年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勞動教養的補充規定》、1982年《勞動教養試行辦法》和1984年公安部、法務部《關於勞動教養和註銷勞動教養人員城市戶口問題的通知》等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大中城市人民政府成立的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由公安、司法、民政、勞動等部門的負責人組成,領導和管理勞動教養工作。設主任一人、副主任和委員若干人。下設兩個辦事機構;勞動教養的審枇機構和勞動教養工怍的管理機構。職責:領導和管理本地區的勞動教養工作,審査批准收容勞動教養人員,定期召開委員會會議,聽取辦事機構的工作匯拫,研究解決勞動教養工作中的有關方針、政策等重大問題,督促檢査勞動教養工作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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