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設計單位企業化試點是設計單位企業化即變事業單位為企業單位,是設計管理體制改革的方向,是搞活設計工作的有效途徑。國務院於1984年11月批轉“國家計畫委員會關於工程設計改革的幾點意見”中指出要“實行企業化,增加設計單位活力”,根據不同情況分期分批地進行。各地先選擇一、兩個設計單位進行試點。其主要內容是:國家不再撥給事業費;單位的財務制度、職工的勞保福利待遇等,按照企業的有關規定執行;設計收費可在國家和省規定標準的基礎上適當提高;職工獎勵可視同建築企業對待。實現企業化的設計單位,要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樹立全局觀點,維護國家利益,把完成國家計畫任務放在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