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行業勘測設計單位改建為企業的實施意見》是水利部1996年5月2日發布的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利行業勘測設計單位改建為企業的實施意見
- 發布文號:水建[1996]160號
- 發布日期:1996-05-02
- 生效日期:1996-05-02
《水利行業勘測設計單位改建為企業的實施意見》是水利部1996年5月2日發布的實施意見。
《水利行業勘測設計單位改建為企業的實施意見》是水利部1996年5月2日發布的實施意見。水利行業勘測設計單位改建為企業的實施意見(1996年5月2日水利部水建[1996]160號通知發布)根據國務院《關於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改...
國務院關於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改建為企業問題的批覆是國務院於1994年09月29日發布,自1994年09月29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建設部、國家計委、財政部、人事部、中央編委辦公室:你們《關於請批轉〈關於工程設計單位改為企業若干問題的意見〉的...
由事業轉制為企業的水管單位的基本養老保險,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建設廳等部門河南省工程勘察設計單位體制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03]110號)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各地要做好轉制前後離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的銜接工作...
準公益性水管單位依其經營收益情況確定性質,不具備自收自支條件的,定性為事業單位;具備自收自支條件的,定性為企業。目前已轉制為企業的,維持企業性質不變。第三類是指承擔城市供水、水力發電等水利工程管理運行維護任務的水管單位,稱為...
企業性質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其所管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和日常維修養護資金由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自行籌集,工程運行、管理和維修養護的資金列入成本核算。 小型水庫管理和經費保障按《惠州市小型水庫管理辦法》執行。
工程竣工驗收後,項目法人應在工程明顯部位設定永久性標牌,載明各從業單位的名稱、主要責任人姓名。第三章 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第十九條(資質要求)勘察、設計單位應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範圍內承攬水利工程,不得出藉資質、轉包...
中國水利部 關於印發《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勘察(測)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通知 水總〔2004〕511號 部直屬各有關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畫單列市水利(水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為貫徹《中華人民...
重慶市水利局關於印發重慶市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管理辦法的通知 渝水政〔2011〕5號 各區縣(自治縣)水利(水務)局,局機關各處室,局屬各企事業單位,各有關勘察設計單位:為加強對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監督管理,規範勘察設計...
取得資質證書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企業可以從事相應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和技術服務。第四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的歸口管理工作。國務院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有關部門配合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
第二十條 水利工程建設實行代建、項目管理總承包等管理模式的,代建、項目管理總承包等單位按照契約約定承擔相應質量責任,不替代項目法人的質量責任。 第三章 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責任 第二十一條 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
第二十六條 改制後的小型水利工程,業主需新建、改建、擴建或除險加固,必須進行勘察設計,委託具有水利工程勘察設計資質單位或鄉(鎮)水管站承擔,實行有償服務,施工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確保工程質量。方法和步驟 第二十七條 清產核...
第五條 水利工程質量實行項目法人負責、監理單位控制、施工單位保證和政府監督相結合的質量管理體制。項目法人對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負全面責任,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及質量檢測等單位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契約約定對各自承擔的質量工作負責。
第七條 建設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和各資質類別、級別企業承擔工程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第三章 資質申請和審批 第八條 申請工程勘察甲級資質、工程設計甲級資質,以及涉及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
第四條部直屬項目指由各流域機構、部直屬勘測設計單位承擔的大江大河大湖治理、江河開發利用、跨地區、跨流域調水、最佳化分配水資源骨幹工程的各階段前期工作。地方項目指地方根據本地區水利發展規劃開展的各階段水利前期工作項目。部內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