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央行徵信中心建立了全國性的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公示系統,業內就呼籲建立一套統一的現代動產擔保登記系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動產擔保統一登記系統
- 建立單位:央行徵信中心
2007年,央行徵信中心建立了全國性的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公示系統,業內就呼籲建立一套統一的現代動產擔保登記系統。
2007年,央行徵信中心建立了全國性的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公示系統,業內就呼籲建立一套統一的現代動產擔保登記系統。成立背景中小微企業是我國經濟成長和發展的重要推動力。融資難、融資貴、融資慢的問題一直未從根本上得到有效解決,最...
登記。登記是登記系統的基礎,具體是指用戶通過網際網路線上將相關登記信息錄入並提交,系統接受登記信息的過程。登記的內容僅包含與動產擔保權利有關的信息,並不要求披露動產融資有關契約的全部信息。在登記系統可進行初始登記、變更登記、...
徵信中心建立基於網際網路的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以下簡稱統一登記系統)為社會公眾提供動產和權利擔保登記和查詢服務。第五條 中國人民銀行對徵信中心登記和查詢服務有關活動進行督促指導。第二章 登記與查詢 第六條 納入統一登記範圍的...
,是指動產擔保登記機構根據動產擔保登記制度的要求和權利人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式,將設定於動產之上的擔保利益(大多數為擔保物權)的設立、移轉、變更或消滅等事項,記載於特定的擔保利益登記簿上(例如以網際網路技術為基礎的電子登記系統)...
動產擔保登記制度是指以動產擔保利益為登記對象建立的、關於動產擔保利益登記的根據、登記機構、登記查詢方式、登記程式、登記內容、登記責任、登記效力、登記收費等各項制度規範,總稱為動產擔保登記制度。發展歷程 在傳統民法中,不動產登記、...
提出改革現有制度、建立全國性統一的電子化動產擔保登記制度的基本思路,結合當前《物權法》的起草修改,提出對目前立法參考的、具有現實操作意義的《中國動產擔保登記條例》的立法草案以及動產擔保登記系統主要功能模組和運行流程。
《決定》提出,將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以及應收賬款質押等七大類動產和權利擔保納入統一登記範圍,由當事人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自主辦理登記。當事人對登記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責,...
在制度設計上,作者建議在條文表述上採取一個更注重功能、而非形式的統一化概念,並建立全國統一的電子化登記系統。 作者張曉娟不僅考察了大陸法系、英美法系中關於動產擔保的制度設計,而且從理論上分析了其制度價值、與物權法定原則的關係...
第三節 動產擔保登記系統的構建 一、相關國際機構對我國動產擔保登記系統的評價 二、我國動產擔保登記系統的現狀分析 三、動產擔保登記機關的設定 四、紙面登記系統抑或電子登記系統 五、登記機關登記錯誤的損害賠償責任問題 第四節 動產...
國家推動建立統一的動產和權利擔保登記公示系統,逐步實現市場主體在一個平台上辦理動產和權利擔保登記。納入統一登記公示系統的動產和權利範圍另行規定。第四十八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的要求,建立暢通有效的政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