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勉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是勉縣縣政府下設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勉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上級單位:勉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省、市關於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事業單位改革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我縣機構編制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統一管理全縣各級黨政機關,人大常委會、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和縣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
(二)研究擬定全縣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或意見,審核黨政群機關、直屬事業機構“三定”規定,評估改革效果;指導全縣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工作,參與行政區劃調整有關工作。
(三)受理縣、鎮(街道辦)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設定、人員編制、領導職數、經費形式等機構編制調整事項。
(四)負責全縣行政事業編制總量控制和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機構編制管理聯動機制,會同有關部門嚴格控制財政供養人員。對全縣機關和事業單位使用空缺編制補充人員進行審核。
(五)審核縣級機關各部門(機構)之間的職能配置、調整和劃分,協調縣級機關部門(機構)之間以及縣級各部門與鎮(街道辦)之間的職責分工。
(六)擬訂縣級機關各部門、各直屬事業機構的人員編制分配辦法,擬訂鎮(街道辦)的人員編制和政法專項編制分配方案。
(七)研究擬定全縣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制定全縣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辦法;審核縣屬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內設機構、人員機構比例、經費管理形式等機構編制事項。
(八)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負責全縣行政許可項目目錄的編制、調整、公布及日常管理。
(九)負責全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制度。依據國務院《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中央編辦《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指導並組織實施縣屬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十)做好全縣機構編制的監督檢查工作,做好機構編制“12310”舉報電話受理工作。綜合掌握全縣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情況,監督檢查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對機構編制管理違規違紀行為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或建議。
(十一)負責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調查研究、信息傳遞、統計報表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縣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