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機天堂,1993年大陸媒體對台灣的別稱。因為那一年,中國發生了震驚世界民航業的咄咄怪事,大陸共有10架民航客機被歹徒劫持,飛往中國的同一個機場:台北桃園國際機場。僅93年4月份就發生劫機到台事件7起! 台灣因此被稱為“劫機天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劫機天堂
- 詳情:1993年大陸媒體對台灣的別稱
- 事件:4月份就發生劫機到台事件7起
- 屬性:名稱
基本簡介,劫機驚魂,
基本簡介
幾十年來,台灣海峽的洶湧浪濤不但隔絕了兩岸客貨船的來往,而且對可以穿雲破霧的飛機來說也是一個不可逾越的空中禁區。1993年,中國曾經發生了震驚世界民航業的咄咄怪事,那一年,中國大陸共有10架民航客機被歹徒劫持,飛往中國的同一個機場:台北桃園國際機場。僅93年4月份就發生劫機到台事件7起! 台灣因此被稱為“劫機天堂”。
劫機驚魂
1993年,我國的劫機曾達到高峰,有資料顯示,這一年中國大陸民航共發生劫機事件21起,劫機成功的10起,劫機目的地均為台灣,海峽上空出現了令整個世界都為之瞠目的劫機潮。
當年的劫機者不管他如何想像著那邊“天堂”般的夢幻生活,卻怎么也想不到冒了掉腦袋的風險,換來的是在異域他鄉毫無人身自由的監獄生活。
此後,劫機事件逐年減少,直到1997年5月14日,內地紅十字組織依照“金門協定”,首次遣返了劫機來內地的台灣劫機嫌疑犯劉善忠,開了兩岸遣返劫機犯的序幕。
內地方面率先依法處理劉善忠劫機事件的做法,也推動了台灣方面開始陸續遣返內地劫機赴台犯罪嫌疑人。兩個月後,1997年7月16日,台灣有關方面依據“金門協定”,將內地劫機犯黃樹剛、韓鳳英遣返回內地。
“這一來一往,使海協、海基會談妥但未簽字的關於遣返劫機犯的協定有了一個落實。”當年赴金門商談簽訂“金門協定”的一位人士撰文說。
此後兩岸用“金門協定”模式遣返劫機犯罪嫌疑人成了常態。通過這種機制,內地在台劫機犯被分批遣返回了內地,那些曾經“夢想樂土”而劫機去台的人,甚至來不及看一下風景,就夢斷寶島。他們一下飛機就直接被押上警車,送進看守所,等候宣判,然後服刑,最後面臨被遣返的命運。劫機者劫機去台灣過“天堂生活”的泡沫徹底破滅,那一場“劫機潮”最終才被逐步遏止。
“當年台灣當局拒不遣返劫機犯,到現在全部遣回,這個過程轉變得實在不容易”,現在已經退休,具有近40年飛行經驗的民航人傅廣田說,“總的來說,內地這些年的遣返制度過於緩慢,當時沒有立即遣返,使一些本不該發生的劫機事件還是發生了。”
“台灣和內地,和則兩利,對抗兩損”,羅強認為,“遣返劫機犯是正常、必須的,起碼是一種進步。”
在王志華被遣返當天,台“陸委會”發布聲明稱“劫機行為是萬國公罪”。
10多年來,海峽兩岸分5次共遣返了在台的18名劫機犯。時至今日,隨著內地在台最後一名劫機犯王志華的遣返,標誌著一個特殊時代的終結。
這些年來陸續被遣返的劫機者,回到內地後相繼被追究劫機前相關罪行和劫持航空器罪,被判十數年不等。
目前這些被遣返的劫機者,有的在內地的刑期已滿恢復了自由,更多的人則還在監獄服刑,為他們當年的罪惡舉動付出代價。
王志華劫機時36歲,如今15年過去,已經51歲,“頭髮鬍鬚已經虛白”。
按王志華當年的貪污情節,如果沒有劫機事件發生刑期不過數年。而劫機赴台後,在海峽對岸已經服刑15年。遣返回內地後,等待王志華的將是新一輪的審判[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