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彭經濟發展計畫

加彭以檔案形式對其經濟發展所作的指導性安排。加彭獨立後,於1968年宣布實行所謂“有領導有計畫的自由主義”政策,先後編制和執行了匹個五年經濟與社會發展計畫和一個三年臨時計畫。第一個五年計畫(1966-1970年)以發展採礦業特別是石油工業為中心投資總額為900億非洲法郎。第二個五年計畫(1971-1975年)仍以發展採礦業為中心,其投資總額為1500億非洲法郎。經過兩個五年計畫,石油工業得到迅速發展,石油年產量由1960年的80萬噸增加到1975年的1131.6萬噸。在此基礎上,政府編制和執行第三個五年發展計畫(19761980年),該計畫提出“農業是優先的優先”,確立了農業發展的總目標。計畫投資總額達12690億非洲法郎。由於國際市場礦產品價格下跌,出口收入銳減,影響了計畫的實施。為克服經濟困難,政府制定了1977-1979年的“穩定計畫”,旨在縮小基建規模,緊縮開支,放慢發展速度,恢復財政平衡。經過兩年的努力,調整初見成效。於是政府又制定了三年臨時計畫(1980-1982年),投資總額為8620億非洲法郎,其主要目標是爭取財政經濟的根本好轉但因受西方經濟危機的影響,石油收入減少,計畫未能如期完成,計畫期延長一年。第四個五年發展計畫(1984-1988年)的主要目標是:優先發展農業、交通、能源和農村建設,進一步鞏固臨時計畫期間財政上的好轉。該計畫預計投資12300億非洲法即,其中50%用於基本建設,20%用於生產性部門,17%用於教育和社會事業,13%用於行政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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