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非洲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

中部非洲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

1999年6月,剛果(布)、加彭、喀麥隆、查德、中非和赤道幾內亞六國元首在赤幾首都馬拉博舉行會議,決定正式啟動中部非洲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取代原中部非洲關稅和經濟聯盟,強化完善其職能,進一步加強各國的團結合作,以此推動整箇中部非洲一體化的復甦與發展,以應對激烈的國際競爭和不利的外部環境,捍衛共同利益,謀求共同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部非洲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
  • 成立時間:1999年6月
  • 成員國:10個
  • 性質:區域性
成 員,組織機構,主要負責人,總 部,主要活動,

成 員

共同體成員有10個(截至2010年),包括安哥拉蒲隆地喀麥隆、中非、查德、剛果(布)、剛果(金)、加彭、赤道幾內亞、聖多美和普林西比。

組織機構

主要機構包括首腦會議、部長理事會、國家間委員會、執行秘書處、共同體議會、共同體法院、中部非洲國家銀行、中部非洲開發銀行等。

主要負責人

2001年共同體執行主席為喀麥隆總統比亞,執行秘書為喀麥隆人讓?庫埃特。

總 部

共同體執行秘書處在中非首都班吉。

主要活動

1964年12月,剛果共和國、加彭、喀麥隆、查德、中非五國首腦在剛果首都布拉柴維爾舉行會議,簽署關於建立中部非洲關稅和經濟聯盟條約,條約自1966年1月1日生效。1994年3月16日,各成員國在查德首都恩賈梅納簽署了建立中部非洲經濟與貨幣共同體的條約,條約規定要建立中部非洲經濟聯盟和中部非洲貨幣聯盟,同時成立共同體法庭和共同體議會。1996年7月4日~5日,聯盟第31屆首腦會議在加彭首都利伯維爾召開。會上中非、剛果共和國、赤幾和加彭總統簽署了關於中部非洲經濟共同體法律和制度體系條約的補充條款、關於中部非洲經濟聯盟的公約、關於中部非洲貨幣聯盟的公約和關於中部非洲經濟共同體法庭的公約4個文本。隨後,查德總統和喀麥隆總統也簽署了上述文本。
1997年4月8日~9日,聯盟第32屆首腦會議在剛果共和國首都布拉柴維爾召開。剛果共和國、加彭、查德、中非4國元首和喀麥隆總理、赤幾財經國務部長與會。會議討論了成立中部非洲經濟和貨幣共同體問題,由於各成員國元首簽署的共同體成立檔案未能實施批准程式,該共同體未能如期成立。會議還討論了產業政策協調問題,要求總秘書處進一步推動地區旅遊業合作並制定相應行動計畫;加強各成員國運輸政策的協調;通過了關於加強稅務、關稅改革信息交流的措施;決定強化限制免除關稅和稅收的措施,確定只有成員國財政部長有權在聯盟規定允許的範圍內批准免稅。會議要求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放寬開發中國家享受減輕債務負擔新條件的限制性規定。
1998年2月5日,聯盟第33屆首腦會議在加彭首都利伯維爾召開,會議決定正式成立中部非洲經濟與貨幣共同體。1999年3月31日和6月21日,共同體部長理事會和共同體全權委員會特別會議分別在喀麥隆杜阿拉和赤幾馬拉博召開,期間成員國代表簽署了中部非洲地區運輸自由化協定及成員國之間警方合作協定等檔案。6月24日和25日,中部非洲國家經濟與貨幣共同體第一次首腦會議在赤幾首都馬拉博召開。會議通過了《馬拉博宣言》和共同體章程,強調實現一體化是該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確定今後行動計畫的重點是保持巨觀經濟平衡,發展共同市場和國際貿易,大力支持經濟成長,特別是在農、工、能源、領土整治、高新科技等方面。會議確定了共同體各機構及附屬組織的設定。規定逐步設立地區聯合法庭(在查德首都恩賈梅納);2000年建成共同體議會(設在馬拉博)並召開議會第一屆大會;共同體秘書處設在中非首都班吉;負責監督成員國銀行運營情況的共同體銀行委員會設在利伯維爾;共同體2000年輪值主席將由查德總統代比擔任,下屆元首會議將於恩賈梅納舉行;司法法院和審計院應於1999年10月和2000年3月組成並開始工作。任命喀麥隆人讓·克特(JEAN KUETE)以及蒂厄多內·努里-努蘇古(DIEUDONNE NOURRI-NOUSSOUGOU)為正副執行秘書。
2000年2月,共同體第二屆首腦會議在查德首都恩賈梅納舉行,會議選舉了共同體法院成員。4月,共同體法院在恩賈梅納正式成立。6月23日,中部非洲經濟和貨幣共同體和中部非洲國家經濟共同體成員國首腦會議在加彭首都利伯維爾共同舉行。會議發表"最後公報",重申決心使中部非洲兩共同體成為非洲經濟共同體的有力支柱,建議協調中非國家經濟共同體和中非經濟和貨幣共同體兩機構的綱領和行動。一致同意加速批准關於建立和平與安全理事會議定書和中非國家經濟共同體成員國互助公約。建議兩共同體與聯合國簽訂直接援助協定。會議還決定恢復中部非洲開發銀行的活動並由加彭人讓-菲利克斯?馬馬萊波特連任行長。7月,中非經濟貨幣共同體部長理事會決定發行共同體護照。
2001年8月,共同體第六屆部長理事會在喀麥隆杜阿拉舉行。會議通過了共同體旅遊業發展行動綱領、共同體商業航海規則和陸路交通規則,共同體發展基金組織和運行規則等,制定了成員國必須遵守的新的巨觀經濟指標,決定最遲於2002年7月31日起發行共同體護照。
12月4日-5日,共同體中非問題小型首腦會議在加彭舉行,會議呼籲中非各方通過對話和協商解決紛爭,重啟對話;決定成立共同體中非問題專門委員會,由加彭總統邦戈任主席,對有關方面進行斡旋。
12月8日,共同體第三屆首腦會議在喀麥隆首都雅溫得舉行,會議決定:自2002年1月起實行"一體化稅",從各國自第三國商品進口稅中提取1%作為共同體經費;成立中非地區金融市場監管會,打擊金融犯罪;組建中非地區航空公司。會議還通過了中非開發銀行改革重組計畫,並同意以共同體為單位與歐盟進行貿易談判,決定吸收聖普、剛果(金)和安哥拉參與制定地區共同計畫,表示願全面發展與剛果(金)的經貿合作。會議對共同體中非問題小型首腦會議取得的成果表示滿意,呼籲中非人民和各政黨通過對話解決國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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