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視域下的勞動法制完善研究

功能視域下的勞動法制完善研究

《功能視域下的勞動法制完善研究》是2012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謝天長。

基本介紹

  • 書名:功能視域下的勞動法制完善研究
  • 作者:謝天長
  • ISBN:9787509340974
  • 類別經濟法
  • 頁數:254
  • 定價:48.00元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2-12
  • 裝幀:平裝
  • 開本:16開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目錄,精彩書摘,

內容簡介

《社會法專題研究論叢:功能視域下的勞動法制完善研究》從勞動法制的整體功能出發,分析了勞動法制的社會功能、經濟功能和政治功能,接著對比較典型和重要的勞動法律制度諸如勞動者主體、勞動契約、工會、勞動規章、勞務派遣等,逐一分析了制度功能與制度實際運行間的嫌隙,並為制度完善提出具體建議。

作者簡介

謝天長,男,福建警察學院法律系副教授,在讀法學博士,入選“福建省高等學校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畫”;授人民警察一級警督警銜,曾獲人民警察個人三等功一次、集體三等功兩次。主講行政法學和勞動法學,主持省級精品課程一門。主持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課題各一項、福建省教育廳課題三項、中英合作課題一項,參加國家社科項目、省級項目和其他橫向課題多項。在《法商研究》、《法學》、《中國刑事法雜誌》、《法學雜誌》、《東南學術》、《福建論壇(人文社科版)》、《財經理論與實踐》、《中國勞動》等刊物發表論文若干。

目錄

導論
第一章 勞動法功能的三維認知
第一節 勞動法的社會功能
一、國際金融危機衝擊下面臨的選擇
二、以“底線”判斷為前提的選擇思路
三、危機應對中治標與治本的選擇
四、社會功能認知中的“稻草人謬誤
第二節 勞動法的經濟功能
一、投資環境與勞動法
二、勞動法保護投資環境與生產要素
三、勞動法構建和諧穩定勞動關係與投資環境
四、勞動法協調勞資雙方利益與投資環境
第三節 勞動法的政治功能
一、《上杭縣勞動法》和《永定縣保護勞動法》
二、《閩西勞動法》和《勞動保護法》
三、1931年《勞動法》和1933年《勞動法》
四、勞動法律制度的政治功能及其實現
第二章 若干勞動法律制度的功能分析
第一節 勞資主體制度的功能分析
一、案例引發的思考
二、功能透視:法定代表人與公司有無勞動關係
三、法定代表人與公司有無勞動關係的特別說明
四、勞動法功能實現與勞動法主體制度之完善
第二節 勞動契約制度的功能分析
一、勞動契約不完全性之個案觀察
二、勞動契約不完全性的根由
三、勞動契約功能實現的規製成本
四、勞動契約履行的規制技術
第三節 工會制度的功能分析
一、工會功能虛化及制度創新嘗試
二、工會:特定結社權下的組織
三、工會功能缺失的根由
四、工會功能補強:制度完善與監督倒逼
第四節 勞動規章 制度的功能分析
一、問題的緣起
二、勞動規章 制度的範疇與功能
三、用人單位“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 制度的義務”及其法律功能
四、勞動規章 制度合法有效的一般規定
五、有瑕疵的勞動規章 制度之效力
六、發揮勞動規章 制度功能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第五節 勞務派遣制度的功能分析
一、勞務派遣:欲說還休的故事
二、勞務派遣中存在的現實問題
三、勞務派遣制度的設定初衷與功能變異
四、勞務派遣的功能回歸與制度重置
第三章 勞動法調整公共部門勞動關係的功能分析
第一節 公共部門勞動關係對勞動法的特殊需求
一、公共部門勞動關係所處的法律環境
二、公共部門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的特質
三、對公共部門勞動者的激勵
第二節 公安文職制度改革中勞動法功能的運用
一、公安文職用人模式的特點
二、現行公安文職派遣制的評價
三、公安文職派遣制具有局限性
……
第四章 勞動法功能實現的勞動爭議處理機制
第五章 勞動法功能實現的刑法保障
結語
參考文獻
附錄
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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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書摘

1933年4月,陳雲尖銳地指出,在領導蘇區工人的經濟鬥爭中,存在著一種極端危險的“左”的錯誤傾向,“這種傾向,表現在只看到行業的狹小的經濟利益,妨礙了發展蘇區經濟,鞏固蘇維埃政權的根本利益。例如,在許多城市的商店,作坊中提出了過高的經濟要求,機械地執行只能適用於大城市的勞動法,使企業不能負擔而迅速倒閉。”“這種‘左’的錯誤,非但不能提高工人階級的覺悟和積極性,相反地,只能發展一部分工人不正確的浪漫生活,而且,這種‘左’的錯誤,使許多企業和作坊倒閉,資本家乘機提高物價,並欺騙工人,使工人脫離黨和工會的領導。所以,這種‘左’的錯誤領導,是破壞蘇區經濟發展,破壞工農聯盟,破壞蘇維埃政權,破壞工人階級的徹底解放的。”1933年5月1日,張聞天在《鬥爭》第10期發表了《五一節與勞動法執行的檢閱》一文,指出:“自從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政府頒布《勞動法》以來,差不多快要一年半了。在這一年半內,由於《勞動法》的部分的執行,工人的生活是部分地改善了,工人的積極性是大大地提高了。然而這一年半的經驗同時告訴我們,這一為了大都市大生產所訂立的《勞動法》,在經濟上比較落後的蘇維埃區域內,是不能完全機械執行的。一年半的經驗,要求我們的黨與蘇維埃政府用十分審慎的態度來解決我們在執行《勞動法》中所遇到的各種困難問題,使《勞動法》的執行更能夠適合我們目前的環境與需要。”文章還呼籲各級蘇維埃政府“必須同那些不顧任何情形企圖完全機械地執行《勞動法》的‘左’的傾向作鬥爭以清除這種‘左’的障礙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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