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
1.心理、社會因素是FGIDs發病的重要原因
心理、社會因素與FGIDs密切相關。生活應激事件常常誘發或加重FGIDs,神經質、情緒化等人格特徵明顯影響患者就診率和症狀程度,軀體化症狀更多見於FGIDs患者。FGIDs患者常具有胃腸道外症狀,如呼吸困難、心慌、慢性
頭痛、肌痛等。精神方面的疾患也常見於FGIDs患者,尤其是症狀嚴重或頑固的患者,其發生率為42%~61%。
2.心理、社會因素可影響、加重FGIDs患者的胃腸道表現
焦慮、抑鬱和恐懼等情緒常可導致胃腸道動力低下,而憤怒、厭惡可導致高動力反應。如應激可明顯加速
腹瀉型IBS的口-盲腸通過時間,從而加重
腹瀉;減緩
便秘型IBS的口-盲腸通過時間,加重
便秘。
臨床表現
1.功能性食管病
(1)功能性燒心 患者有燒灼樣胸骨後不適或疼痛。
(2)食管源性的功能性胸痛 患者有非燒灼樣胸骨後疼痛或不適。
(3)功能性吞咽困難 患者對固體和(或)液體食物粘附、留存或通過食管感覺異常。
(4)癔球症 患者持續或間斷髮作的咽喉部非疼痛性團塊感或異物感,好發於中年婦女。
2.功能性胃十二指腸病
(1)功能性消化不良 必須符合以下一點或一點以上:餐後飽脹不適;早飽;上腹痛;上腹灼燒感,症狀描述確切,不像羅馬Ⅱ型診斷標準曾有多種症狀表述,包括上腹不適、胃脹氣、噁心等症狀,診斷概念模糊,使醫生不易掌握。
(2)噯氣症 分吞氣症和非特異性過度
噯氣,
噯氣時常伴隨響亮的聲音。
(3)噁心與嘔吐症 分慢性特發性噁心、
功能性嘔吐及周期性嘔吐綜合徵。慢性特發性噁心:發作頻繁,不常伴嘔吐;
功能性嘔吐:嘔吐平均每周發作1次或1次以上;周期性嘔吐綜合徵:同樣的嘔吐反覆急性發作,但每次發作,持續不超過1周,患者常有
偏頭痛家族史或病史。
(4)反芻綜合徵 患者持續或反覆將剛進食、咽下不久的食物反流口中,然後吐出或重新咀嚼吞咽,反食前無乾嘔。患者不存在食管運動障礙,亦無
胃食管反流病,食管24小時動態pH檢測正常。
3.功能性腸病
(2)功能性腹脹 患者反覆出現腹脹感或可見腹部膨脹,不是
功能性消化不良,大部分患者無法明確脹氣部位,可用肉眼觀察或腹部體檢感觸到。
(3)功能性便秘 患者無腹痛,不是
腸易激綜合徵便秘型,必須符合以下兩點或兩點以上,至少25%排便感覺費力,至少25%排便為塊狀便或硬便,至少25%排便有不淨感,至少25%排便有肛門、直
腸梗阻感/阻塞感,至少25%排便需以手法幫助。
(4)功能性腹瀉 患者至少75%的排便為不伴腹痛的鬆軟(糊狀)或水樣便。
(5)非特異性功能性腸病 患者有腸道症狀,不是由器質性疾病所致,且不符合上述諸病的診斷標準。
檢查
功能性胃腸病的檢查目的是排除器質性疾病。因此,根據患者的臨床表現和病史、家族史等,往往需要做多項檢查,其中包括:
1.實驗室檢查
血、尿、便常規,糞便隱血;生化常規;血沉等;必要時做結核感染相關的檢查、腫瘤標記物檢測、內分泌檢查、幽門螺桿菌(Hp)檢測等。
2.影像學檢查
B超、鋇餐造影、鋇灌腸造影、胃腸鏡、CT、核磁掃描等,必要時做PET-CT、膠囊內鏡、小腸鏡等。
3.其他
食管pH、壓力監測,高分辨阻抗分析;胃排空試驗;胃腸排空試驗;氫呼氣試驗;肛門括約肌壓力測定、排糞造影等。
診斷
FGIDs的診斷原則是排除性診斷。根據病史、臨床表現,結合上述相關檢查,在排除相關器質性疾病的前提下,依據羅馬III標準進行診斷。
治療
1.在明確診斷的前提下,按照相應疾病分類進行對症治療。
不但使FGIDs患者的精神症狀明顯減少、疑病心理減輕,且明顯改善腸道和軀體症狀,是內科常規治療的補充。對於大多數症狀較輕的患者,很少給予心理干預。而少數與心理疾病共病或症狀頑固的FGIDs,尤其是那些寧願花費許多時間和精力反覆作不必要檢查的心理因素明顯的患者,需制定複雜的
心理治療方案。
心理治療FGIDs的目標並不是治癒疾病,而是:
(1)消除患者對疾病的恐懼心理,樹立戰勝疾病的信心。
(2)減少患者心理情感應激的頻率和強度。
(3)緩解臨床症狀、減少症狀的發作頻率和嚴重程度,提高生活質量。
(4)減少患者反覆就診次數。減輕社會和經濟壓力。
3.抗焦慮抑鬱治療
對於有明顯精神或情緒抑鬱和焦慮的FGIDs患者,抗抑鬱和抗焦慮藥將有幫助。選擇性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SSRI)是常用最常用的抗抑鬱劑,抗抑鬱藥能減輕FGIDs的症狀,部分患者症狀消失。
預後
本病是良性疾病,預後良好。需要注意與器質性疾病鑑別,注意隨訪跟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