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用定義

功用定義

功用定義(functional definition)是屬加種差定義的一種形式,是以事物的功能作種差的定義。例如,溫度計是測量溫度的儀器,這個定義中的種差“測量溫度的”是溫度計的功能,因而它是功用定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功用定義
  • 外文名:functional definition
  • 所屬學科:數學(邏輯學)
  • 屬性:一種屬加種差定義
  • 簡介:用事物的功能作用作為種差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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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功用定義是屬加種差定義的一種形式。是用事物的功能作用作為種差的定義。例如,“氣壓計是用以測量大氣壓力的物理儀器”,“橋樑是架在河面上,把兩 岸接通的建築物”。這兩例即是功用定義,其種差反映了事物的功能作用。

相關介紹

下定義的方法

屬加種差定義法
所有的實質定義(實質定義又可分為性質定義、發生定義、功用定義和關係定義等四種,見下文)都採用屬加種差的定義方法。用這種方法給概念下定義時,首先找出被定義概念的“鄰近的屬概念”,然後找出被定義概念與其他同級種概念之間的差別——“種差”,最後用定義联項把“鄰近的屬概念”與“種差”加在一起,便組成了一個完整的定義。
例如,在給“數學”下定義時,首先找出“數學”鄰近的屬概念——“科學”,把“數學”放到“科學”這個外延較大一些的屬概念之中去,確定“數學”是“科學”的一個種概念。然後把數學同“科學”這一屬概念所包含的與“數學”同級的其他種概念——各種學科(如物理學、化學等),進行比較,找出它與其他各科的差別,即“研究客觀世界的空間形式和數量關係”,這就是數學不同於其他各門學科的種差。最後,用定義联項把“種差”和“屬概念”聯繫起來,就組成了“數學”的完整定義:數學就是研究客觀世界的空間形式和數量關係的科學。屬加種差定義法可用下列公式表示:
被定義概念=種差+鄰近的屬概念
用屬加種差的定義方法下定義時,首先要選擇被定義概念的“鄰近的屬概念”,這裡的所謂“鄰近”是相對的。它完全取決於人們下定義時的具體要求。例如,“人”這一概念的屬概念可以是靈長目動物、哺乳動物、脊椎動物、動物、生物等。人們給“人”下定義時,為什麼只選擇“動物’’作“人”的“鄰近的屬概念”,把“人”定義為“人是能製造和使用生產工具的動物”,而不選擇其他的屬概念?這是因為這個定義所要求的是把人和其他動物區別開來。
定義中的種差是被定義概念所反映的事物區別於包含在同一屬中同級的其他種事物的本質屬性。事物的本質屬性是多方面的,因而種差也可以是多方面的。
其他定義方法
屬加種差的定義方法是給概念下定義時最常用的方法。上述各種實質定義都是採用這種方法下定義的。但是,這種方法也有局限性。例如,給沒有屬概念的概念(精神、物質、意識、存在、內容、形式等哲學範疇)下定義時,就不能採用屬加種差的定義方法。這時,我們可採用其他定義方法,如指出概念所反映的一類事物的共同屬性的方法。例如,“存在是不依賴人的意識為轉移的客觀世界”。這個定義中的“客觀世界”並不是被定義概念——“存在”的屬概念,而是“存在”的共同屬性。
單獨概念反映的是一個單獨的事物。在一般情況下,一個單獨的事物,需把握很多屬性,這是很難做到的。這時,可採用特徵描述的方法來說明它,以代替下定義。例如,在通緝某一犯罪嫌疑人時,我們只能描述這個人的特徵來代替下定義。指出這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出身、成分、身材、體形、相貌、口音、穿著和工作單位等等。除此之外,不可能給出別的更準確的定義。對於反映的是有非常明顯特徵的單獨事物的單獨概念,可採用屬加明顯特徵的方法來代替下定義。例如, “珠穆朗瑪峰是世界上的最高峰”,“中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等。

定義的概念

定義是揭示概念內涵的邏輯方法。它通常是用簡練的語句來表達的。給一個概念下定義就是揭示這個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質屬性。定義是由被定義概念(又叫做被定義項)、定義項和定義联項三個部分組成的。被定義概念就是被揭示內涵的概念。
(1)刑法就是關於犯罪和刑罰的法律。
(2)商品是用來交換的勞動產品。
如上述例1中的“刑法”,例2中的“商品”,都是被定義概念。被定義概念常用Ds表示。定義項就是用來揭示被定義概念(Ds)內涵的概念。如例1中的“關於犯罪和刑罰的法律”,例2中的“用來交換的勞動產品”,都是定義項。定義項常用Dp表示。定義联項就是把被定義概念和定義項聯結起來的概念。如例1中的“就是”,例2中的“是”,都是定義联項。把定義的三個組成部分聯繫起來,定義的一般表達形式是:Ds就是Dp。

定義的種類

由於概念既與事物有關又與語詞有關。因此,人們給概念下定義,揭示概念的內涵時,既可以從揭示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質屬性方面來進行,也可以從揭示表達概念的語詞的涵義方面來進行。所以,定義通常可分為實質定義和語詞定義兩大類。
(一)實質定義
實質定義(又叫做真實定義或實質定義)是揭示被定義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質屬性的定義。由於事物的本質屬性是多方面的,因而根據實質定義所揭示的事物本質屬性的方面的不同,實質定義又可分為性質定義、發生定義、功用定義和關係定義等四種。
1.性質定義
性質定義是揭示被定義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性質的實質定義。前面所列舉的定義都是這種定義。
2.發生定義
發生定義是揭示被定義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產生或形成情況的實質定義。
(1)圓是一個點在平面上以等距離繞一定點運動而形成的一條封閉曲線。
(2)月蝕是地球運行於月球和太陽之間,三者成一直線所形成的天文形象。
3.功用定義
功用定義又叫做功能定義。它是揭示被定義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功能或作用的實質定義。
(1)警察是國家維持社會秩序和治安的武裝力量。
(2)縫紉機是做針線活兒的機器。
4.關係定義
關係定義是揭示被定義概念所反映的事物與其他事物之間的關係的實質定義。
(1)偶數就是能夠被2整除的數。
(2)叔叔是指跟父親輩分相同而年紀較小的男子。
(二)語詞定義
語詞定義與實質定義不同。實質定義揭示的是概念所反映的事物本身具有的本質屬性,而語詞定義只說明或規定一個詞語的特定意義,它不揭示該語詞所表達的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質屬性。語詞定義是一種特殊的定義,它與實質定義既有區別,又有聯繫。它是著重從揭示語詞的涵義方面來間接揭示概念內涵的定義。語詞定義可分為說明的語詞定義和規定的語詞定義兩種。
1.說明的語詞定義
說明的語詞定義是對已有確定意義的語詞作說明的語詞定義。說明、解釋詞義時,人們常使用說明的語詞定義。別人不懂得“墨刑”這個語詞的意義時,我們就給他解釋,說“墨刑是古代刺刻面額,染以黑色的刑罰”。這就是說明的語詞定義。
2.規定的語詞定義
規定的語詞定義是人為地規定某個語詞表達某種意義的語詞定義。
當提出一個新語詞或者在某種特殊意義上使用某個語詞時,我們就對它作出規定性的解釋。例如,提出“四化”一詞時,就對它作出了規定性的解釋: “四化”是指“工業現代化、農業現代化、國防現代化和科學技術現代化”。這就是規定的語詞定義。又如:對“亨得利”一詞的特殊意義所作出的規定性解釋也是規定的語詞定義——“亨得利”,這裡不是鐘錶店的名字,而是指社會上的一種人,他們蠻橫(亨的諧音)無理而常常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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