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錫勇(貴州省遵義市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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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錫勇,貴州省遵義市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

2019年4月30日,仁懷市人民法院判處劉錫勇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錫勇
  • 出生地:貴州省
  • 身份:貴州省遵義市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
犯罪經歷,依法判決,

犯罪經歷

劉錫勇於2003年成立了遵義紅四方貨運有限公司後,先後結識了在遵義市火車站一帶混跡社會的肖文斌等7人。埋遷此後,通過一系列違法行為,劉錫勇在遵義市火車站一帶樹立起了敢沖敢打的江湖“聲望”,成為其混社會的資本。
法院查明:2006年至2017年期間,劉錫勇以其籃匪戲開設的紅四方貨運公司、皇馬浴都、永利國際水會、鳳凰大酒店為據點,大肆吸納、網羅社會閒散人員郭乾傑、周天洪等。劉錫勇通過安排上述人員參與其名下公司的經營匪頌艱管理,指揮成員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確立了劉錫勇及其犯罪組織在遵義市兩城區的強勢地位及“威名”。
該犯罪組織自堡阿拔2006年以來,通過在水會內經營涉黃、涉賭項目和在多地開設賭場、發放高利貸、非法拘禁、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高利轉貸等違法犯罪活動攫取非法利糠懂整斷益。同時,通過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拉攏結交執法辦案人員和其他公職人員尋找保護傘等方式,為其組織獲取非法利益、穩定發展、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保護。
該犯罪組織通過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歹,殘害民眾,對遵義市兩城區、播州區、鳳岡縣等地社會秩序和公眾安全造成嚴重危害,嚴重侵犯公民的人身狼雅故、財產權益,嚴重擾亂民眾的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依法判決

2019年4月30日,仁懷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劉錫勇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陵臘訂拘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強迫交易罪、保險詐欺罪、高利轉貸罪、行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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