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詔(明朝官員)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劉詔(?——1629),杞縣(今屬河南)人。萬曆四十七年(1619)進士。由知縣累升兵部尚書。嗜利無恥,事魏忠賢如父。崇禎帝定魏黨逆案,被逮論死。

基本介紹

  • 本名:劉詔
  • 所處時代:明
  • 出生地:杞縣
  • 去世時間:1629
  • 主要成就:曾任盧龍知縣,官至兵部尚書,太子太保
劉詔者,杞縣人。萬曆四十七年進士。授盧龍知縣。天啟二年超擢山東僉事。七年代閻鳴泰總督薊、遼、保定軍務。尋進兵部尚書,加太子太保。詔嗜利無恥,父事忠賢。釋褐九年,驟至極品。建四祠祀忠賢。忠賢敗,僅罷官聽勘。御史高弘圖言:“傾危社稷,搖動宮闈,如詔及劉志選梁夢環三賊者,罪實浮於‘五虎’‘五彪’,而天討未加。且詔建祠薊州,迎忠賢像,五拜三稽首,呼九千歲。及聞先帝彌留,詔即整兵三千,易置將領,用崔呈秀所親蕭惟中主郵騎,直接都門,此其意何為。”由是三人皆被逮,論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