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洪府

劉洪府,生於1943年8月,安臨站鎮鳳山村人。中共黨員,大專文化,原政協肥城市委員會主席、黨組書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洪府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943年8月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個人履歷,貢獻,

個人履歷

1966年11月,劉洪府參加工作,1966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65年9月至1966年11月,任泰安地區社教工作隊隊員;
1966年11月至1977年8月,在安臨站公社歷任完小教師、鳳山聯中負責人、教育組業務輔導員;
1977年8月至1983年12月,先後任安臨站公社黨委秘書、管委副主任,期間於1981年9月至1983年7月,在山東農學院乾修科學習;
1983年12月至1987年3月,先後任中共邊院區委副書記、區長,中共石橫區(鎮)委書記;
1987年3月至1992年12月,任肥城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1992年12月至1993年2月, 任中共肥城市委常委、 副市長;
1993年2月至1995年12月,任中共肥城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
1995年12月至1998年2月,任政協肥城市委員會副主席、黨組副書記;
1998年2月至2003年1月,任政協肥城市委員會主席、黨組書記。劉洪府長期從事黨政工作,為人豪爽耿直,做事務實創新,在不同的工作崗位上都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貢獻

任副縣長、副市長分管農業、林業工作期間,先後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二等功,受到國家林業部和人事部嘉獎,被評為全國節水農業先進個人和全國青貯工作先進工作者。任市委常委和市紀委書記期間,被省紀委、省人事廳評為“全省優秀紀檢監察幹部”,被中共泰安市委授予“黨的十大忠誠衛士”稱號。歷任肥城縣(市)第六、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屆人大代表,九屆泰安市政協委員。在政協工作期間,提出一個鮮明觀點,即政協不是工廠,不出產品,但政協的意見和建議一旦進入決策,照樣能產生巨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為此,率領政協一班人,依靠全市政協委員,認真履行職能,深入調查研究,大膽建言獻策。提出的擴大普通高中規模的建議,被市委、市政府採納後,使全市每年擴招了2000多名高中學生;提出的改革小型水利設施產權制度的建議,被市委、市政府採納推行後,盤活了8000多項近20億元的水利資產;這兩個建議被泰安市和省政協譽為肥城市政協的兩大“參政名牌”。還有一大批意見和建議進入了黨政決策,對全市經濟的發展起到了有力的促進作用。同時注重總結實踐經驗,撰寫並在全國、省級報刊發表了20多篇理論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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