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江輝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安徽碭山縣
- 職業:房產局長
- 重要事件:2010年被妻兒舉報嫖娼貪腐
- 涉嫌受賄:1.5萬元
被妻兒舉報,被舉報,詢問調查,停職,熱帖,被刑拘,告發,考驗,庇護,人倫之殤,後悔,法院判決,前妻辯護,終審判決,
被妻兒舉報
被舉報
2010年2月16日,檢察院接到劉某前妻打來的舉報電話,立即派工作人員前往縣房產局局長辦公室調查。但由於當時正值春節放假期間,再加上保險箱需要當事幾方在場鑑證的情況下才能打開,所以當天並未完成調查取證。
據劉副檢察長證實,當時小劉母子死守的“證據”是一個保險柜和兩個上鎖的普通柜子。
詢問調查
2月20日節後正式上班後,參與調查此案的幾個部門的有關人員再次到場,將保險柜打開,並將劉某帶回調查,劉江輝因為身體不適,在醫院掛水後回家。不過相關部門稱,此事仍在調查之中。
碭山縣縣委常委、紀委書記楊勁松,說將嚴格按照程式調查該事件,絕不包庇縱容。同時,楊勁松表示,劉江輝因身體不適、有病提出要回家,隨後,他去了醫院輸液。另外,楊勁松說,劉某仍處在職狀態。
據楊勁松介紹,雖然目前劉江輝已經回家,但已交代了部分財物的來源,具體情況,楊勁松表示不便透露,將儘快查清此事,屆時會向社會公開。
停職
熱帖
請網友一定不要讓帖子沉了,母親與我需要你們的幫助。
我叫劉真全,母親張彥英,都是安徽省碭山人。父親是安徽省碭山縣房地產管理局局長,貪污受賄,所作所為不堪入目。父親當官後,就想要與母親離婚。對母親很惡劣,母親跟我沒權沒勢,沒有足夠的力量讓他下台。希望藉助網友,媒體的力量來替我們伸張正義。
2月14日大年初一,劉江輝的兒子小劉在碭山縣城沿街向一些居民家和政府部門散發了100多封“檢舉控告信”。此後,小劉又將這封舉報信以“寧跟要飯的娘,不跟當官的爹”為題上傳到網上,引起了網民的熱議。
被刑拘
春節期間,其前妻和兒子實名舉報。劉江輝被停職立案調查後,因涉嫌受賄犯罪於2月22日被該縣檢察院立案偵查,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2月16日,碭山縣檢察院接到劉江輝前妻張某舉報劉江輝涉嫌貪污受賄的電話後,立即組織幹警前往劉江輝辦公室,並在該縣房產局一名副局長的見證下,準備對張某母子稱之為劉江輝貪污受賄證據的一個保險柜和兩個檔案櫃進行取證,但沒有得到此前已經在此連續看守數日的張某母子的配合。從當天上午10點到下午5點,雖經檢察幹警和趕到現場公安幹警的多次勸說,但張某母子始終不願意打開劉江輝辦公室的門。雙方對話中,張某表示,將等到年初七正常上班時,形成書面材料後再行舉報。
2月20日,春節後上班第一天,張某及兒子小劉將書面舉報材料交給碭山縣委主要負責人後,縣委當即安排公安機關對此前一直被舉報人占據的劉江輝辦公室進行了依法處理,同時由該縣紀委和縣檢察院成立聯合調查組對劉江輝問題進行調查,並於當日調取相關證據。
經當著張某的面對劉的辦公室內一個保險柜和兩個檔案櫃的清理,共清點出現金、購物卡、存摺合計8.7萬餘元及部分玉器等。 2月22日,因發現劉江輝已涉嫌受賄犯罪,碭山縣檢察院正式對其立案偵查。經初步核實,現已查明劉江輝涉嫌受賄1.5萬元。
此案同時引起了安徽省檢察院反貪部門和宿州市檢察院的高度重視。 2月24日,宿州市檢察院已派員赴碭山指導辦案。目前,碭山縣檢察院成立的五個辦案小組正在進行緊張的調查取證。
告發
張彥英是料理完父親的後事才發現家中異樣的。
2月8日,在病床上躺了幾個月的父親撒手西去,作為家中長女,張彥英和幾個弟妹一起,幫助母親操持了父親的喪事,忍悲含淚回到家中。
讓她震驚的是,前夫劉江輝的衣櫃空空蕩蕩,裡面的衣服全不見了蹤影,而劉本人也不知去向。
這讓張彥英慌張起來。
2005年,張彥英和劉江輝協定離婚,二人約定“離婚不離家”,繼續和兒子劉真全一家3口生活在一起。
由於張彥英沒有工作,家中開銷幾乎全靠劉江輝一人承擔。2007年,劉真全考入大學,後去英國留學,家中只剩下劉江輝和張彥英二人。
張彥英隨即撥通了遠在倫敦求學的兒子的電話:孩子啊,你爸爸把衣服全拿走了,你外爺爺剛走,我沒心思跟他吵……
劉真全告訴母親:你要去找父親!
掛完電話後,沒跟任何人商量,這個20歲的孩子開始從倫敦往家趕.整整3天,當劉真全回到碭山的時候,他發現,母親已經“尋夫”尋到了父親劉江輝的局長辦公室。
局面已經比較糟糕——春節前例行慰問老幹部的劉江輝得知前妻跑到自己辦公室後,“報了警”。
聞訊出動的警察希望張彥英離開劉江輝的辦公室,被劉真全擋住了,這個正在受西方教育的年輕人說:“我是來找父親過年的,沒有事。”
刺激接踵而來,當晚,在劉江輝辦公室過夜的母子倆,發現了一個留在辦公室的手機,裡面有許多劉江輝和一個女人通話的記錄。
憤怒的母子開始電話質問劉江輝,劉告之,他要和陳某初八在碭山縣宣布結婚。這進一步激怒了張彥英母子。
劉真全說,“在辦公室里,我發現了3個保險箱,第一時間想到的是檢察院。我想當場打開這些保險柜,讓證物面向社會……”
後來,母子二人採取的措施是,大年初一,劉真全走上街頭散發母子二人聯名的對於父親劉江輝的檢舉:“劉江輝,安徽省碭山縣房地產管理局局長,貪污、受賄、嫖娼。利用職權變賣國有資產大把撈錢,塗改檔案年齡,實際年齡1961年出生(有證),其人虛偽、陰毒、卑鄙、陽奉陰違……”
後來劉真全又將檢舉信以《寧跟要飯的娘,不跟當官的爹》為題,傳至網際網路論壇,“懇求網友不要帖子沉了”。
8天后,碭山縣主要領導出面,紀委、檢察院等部門工作人員始得打開張彥英母子守候多日的“證據”——3個保險柜,清點出現金、購物卡、存摺合計8.7萬餘元及部分玉器。
劉江輝再婚的想法被成功阻擊,並因妻兒舉報“涉嫌受賄”成為刑事拘留的對象,一場被稱為碭山“家庭反腐”的事件也成為了國內焦點。
考驗
如果把時針撥回20年前,其時,劉江輝在碭山縣城關鎮政府工作,普通幹部;出生於縣城家庭的張彥英,則憑著地理之便做起了買賣衣服的小生意。
二人的結合,是許多內地城鎮居民再普遍不過的婚姻搭配形式之一。隨著兒子劉真全的誕生,這個家庭幸福感更強。
張彥英說,“我們倆是1992年結的婚,原來他(劉江輝)也不是什麼官,我們還是很恩愛的,我做小生意補貼家用,他在政府上班,後來他2002年當上房地產管理局局長後,開始對我不好起來。”
張彥英覺得,劉江輝權力變大以後,漸漸地看自己不順眼了,後來“又跟一個女人好上了,經常以出差之名夜不歸宿”。
而劉江輝的解釋完全相反,在一封給碭山縣委、縣政府領導的信中,他這樣寫道:“2004年,我患病在南京住院治療,一度病情惡化,長時間處於深度昏迷狀態,院方連連下達病危通知書。作為妻子的張彥英見我康復無望,竟不念多年夫妻情分,把我丟在重症監護室,狠毒地捲走了我用於治療的全部資金30萬元,一走了之……出院後,我長期身體虛弱,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張彥英認為我已成廢人,仕途無著,遂於2005年5月與我辦理了離婚手續。
有熟知劉江輝家庭情況的人證實了劉的說法,稱劉江輝在徐州開刀切除闌尾炎時,發生了重大醫療事故,腹腔潰爛,幾近死亡,後轉院至南京,“張彥英擔心人財兩空”,“最後偷偷跑了”。
無法確認是這次生死攸關的重病映射出的夫妻關係的本來面目,還是別有他事讓劉江輝動了離婚之念。事實是,剛剛動過手術、身體還非常虛弱的劉江輝即非常堅決地提出離婚請求,後二人協定離婚。
庇護
在張彥英母子強力檢舉下,劉江輝迅速成為了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的對象——2月22日,劉江輝被停職,碭山縣檢察院以“涉嫌受賄”對其立案偵查,“初步查明劉江輝涉嫌受賄1.5萬元”。
“畢竟是自己的親生父親,我現在有點後悔。希望這件事情到這裡就能夠結束了。那時我不知道該怎么辦,就想幫媽媽。”劉真全說。
出乎意料的還有公眾——“若是僅僅受賄1.5萬元,的確說明劉江輝不是真正的貪官,須知,就媒體披露的那些碩鼠,哪個不是數百萬、數千萬甚至數以億計的,1.5萬元充其量就是幾頓飯錢……”有人評論。
也有人指出,劉江輝僅“涉嫌受賄1.5萬元”,太少,一位老幹部表示:“一個建設局的二級機構(碭山房地產管理局歸建設局管轄),一個副科級幹部,靠他一個人的工資,能供兒子到英國讀書?”
但即便就是1.5萬元,在碭山已經不能算是一筆小錢:2008年,該縣年人均GDP才5000多元;滿大街跑的大都是面的,無論坐多遠,只需一元錢;即便如劉江輝這樣的副科級局長,也很難到每月2000元。
在向上級部門匯報時,劉江輝這樣寫道:“雖不敢標榜自己一塵不染,但絕對可以向組織保證自己堅守底線。”
人倫之殤
在劉真全將檢舉自己父親的帖子發至網上後,有網友坦言,“你做錯了”,“會後悔的。”
一位網民以哥哥口吻寫道:“弟弟,早晚有一天你會為今天的所作所為後悔的,我見過叔叔(劉江輝),他和我聊過天,他非常的愛你疼你,和我說十句九句話離不開我的毛孩我的毛孩,每說到你他嘴角都露出一絲幸福甜蜜的微笑,你是他的驕傲啊……”
當劉江輝被檢察機關刑事拘留的訊息確鑿無誤後,劉真全和張彥英開始陷入一場難以名狀的尷尬。
“本來我只是想替媽媽討回個公道,讓爸爸停職後,我們一家人能夠和睦相處,但是現在父親被立案調查……不少網友指責我,我感到壓力很大……我現在有點後悔。”
“在舉報他時,我曾和他見過一面,我喊他,他沒有睬我。我當時就說:爸,別當官了,行不……他當時沒有說話。”
據了解,張彥英和劉江輝的婚姻沒經受住大病的生死考驗後,對劉真全打擊甚大,劉一度非常消沉,部落格起名就是“殘缺的幽傷”。在部落格中,他傷感地透露,他“絕不會罵人賤”,因為,母親經常被父親罵為“賤人”。
基於這種長期的家庭隱痛,在張彥英和劉江輝的矛盾公開後,劉真全毅然決然地站在了母親一邊,直言“寧跟要飯的娘,不要當官的爹”。然而,當事情急轉之下,劉江輝停職甚至被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立案偵查時,這位年輕人開始陷入長時間的苦悶。
3月1日,這位年輕人的QQ名稱,已經改為了“re-live”。只是,他真的能重新開始嗎?
後悔
23日凌晨4時,劉江輝的前妻張彥英給記者打電話,說她這幾天晚上都無法入睡。獲悉劉江輝已被停職立案調查時,她說:“我現在希望這個事情不要再擴大了。 ”
張彥英稱:“我和他畢竟是近20年的夫妻,一起打拚,一起奮鬥支撐了這個家。他曾經對我也很好,只是後來當了局長,開始對我很壞的。但他只是砸東西,也沒有打過我。我不想他被搞得很慘,畢竟我和他曾經有過夫妻情分,畢竟兒子以後還要健康地生活。我只是太惱恨他了。他現在只是被停職。我並不是想要和他和好,我希望他以後有自己的生活,愛和誰好,就和誰好,但是孩子還是需要父親的,我希望他以後還能照顧照顧他的兒子。”
掛斷電話前,張彥英還告訴記者,她希望記者在寫稿子時,能夠多寫一點她應該承擔的責任。由於最近有很多媒體撥打母子倆的電話採訪此事,張彥英告訴記者,她和兒子在睡覺前都把手機關了,希望媒體採訪不到他們,這件事情就會漸漸平息下去。
23日電話聯繫上了小劉。張彥英為了保護兒子,已經讓他住在了其它地方。小劉表示,他現在有點後悔在網上發帖,引起了這樣大的反響,“畢竟是自己的父親,我現在有點後悔!”
據最新訊息,劉江輝前妻張彥英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在劉江輝辦公室的保險柜中,有20多張包括工行、農行在內等各大銀行的存單,這些存單已得到檢察院工作人員的清點。還有五個存款折,白金項鍊、戒指和七八塊玉。另外,還有一對古玩,部分衣服票、鞋票。但是此說法沒有得到檢察機關證實,辦案機關以該案件正在偵辦為由拒絕回應。
法院判決
2010年大年初一,安徽省碭山縣房產局局長劉江輝遭前妻和兒子實名舉報,稱其有“貪污受賄、嫖娼”等行為。2011年1月7日,碭山縣法院以貪污罪、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審判處劉江輝有期徒刑19年零6個月。
2010年2月14日,大年初一,碭山縣一些單位和居民收到了一封實名舉報信,舉報該縣房產局局長劉江輝有“貪污受賄、嫖娼”等行為。舉報信出自劉江輝的前妻張彥英和17歲的兒子小劉之手。
2月22日,碭山縣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劉江輝立案偵查。檢察機關經長達數月調查,查明劉江輝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房產局長被前妻與兒子扳倒,輿論譁然。
11月24日,碭山縣法院公開審理劉江輝貪腐案,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劉江輝侵吞國有資產182萬元(其中6萬元未遂),非法收受他人財物1.6萬元,另有231萬元巨額財產無法說明合法來源。劉江輝堅稱自己無罪。
2011年1月7日上午,碭山縣法院對此案進行一審宣判:被告人劉江輝犯貪污罪、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併罰判有期徒刑19年零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3年,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中國法院網訊因為前妻和兒子的舉報而落馬的安徽省碭山縣原房地產管理局局長劉江輝,11月24日在安徽省碭山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劉江輝,男,1967年出生,漢族,中共黨員。2002年4月8日任碭山縣房地產管理局局長至案發。2010年因為前妻和兒子的舉報,2010年2月3日被碭山縣檢察機關以涉嫌受賄罪對其刑事拘留,2010年3月8日由宿州市檢察院決定予逮捕。
檢察機關查明:劉江輝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劉江輝在任碭山縣房產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國有資產182萬元(其中未遂6萬元),被告人穆寶玉受被告人劉江輝指使,參與幫助了被告人劉江輝實施華夏商場和黃河商場兩處房產差價176萬元的貪污行為;被告人劉江輝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16000元,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另有2318062.82元巨額財產其無法說明來源合法。其行為已觸犯《申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二十三條、第六十九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被告人劉江輝的刑事責任。同案犯穆寶玉因涉嫌貪污罪與當天同時受審。劉江輝對公訴機關指控部分事實提出異議。法院將擇日宣判。
前妻辯護
沒有貪污那么多
“法院明顯判重了,他並沒有貪污這么多,有些只是合理的房屋買賣。”7日,劉江輝的前妻張彥英說,劉江輝當房產局長時,內部認購了一些房產局開發的房屋,轉手賣掉時確實賺了一些錢。“但我覺得這是合理收入,因為當時內部人都可以購買。現在法院判決,將這些轉手賺的錢作為他貪污的錢,這並不合理。”“即便真的有貪污受賄的行為,也不應該被判處19年,這明顯重了。”
張彥英說,最初以她兒子名義發的“寧跟討飯的娘,不跟當官的爹”的網帖,並不關她兒子的事情,希望大家不要指責她兒子,要指責就指責她。
7日一審宣判完畢後,劉江輝當庭表示要抗訴。張彥英也積極和律師聯繫,為抗訴做準備。
終審判決
曾經轟動全國的“親子舉報受賄案”(本報曾做過報導)近日終審宣判,安徽省宿州市中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一審法院對碭山縣原房產局局長劉江輝19年刑期的判決。
據了解,劉江輝因被前妻和兒子舉報而被檢察機關立案偵察。碭山縣法院一審法院判決劉江輝犯貪污罪、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19年後。劉江輝不服一審判決,向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
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認為:抗訴人劉江輝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國有財物價值176萬元,行為構成貪污罪;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1萬元,其行為構成受賄罪;劉江輝對其1851868.1元財產不能說明來源,行為又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依法應數罪併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