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植才,1956年3月出生,河北任邱人,中國共產黨黨員,管理學博士,天津財經大學財政系教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植才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956年3月
- 職業:教授
社會兼職,工作經歷,研究領域,講授課程,科研成果,獲獎情況,
社會兼職
中國稅務學會理事、學術委員會委員
天津市稅務學會常務理事
國家稅務總局科學研究所特約研究員
中國稅務籌劃研究會副會長
中國稅收教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天津市英特稅務師事務所顧問
工作經歷
1975年高中畢業後在鐵道部天津機車車輛機械工廠做工;
1977年底考入天津財經學院財政專業,1982年1月畢業後留校任教;
1986年10月被評為講師,1992年10月晉升為副教授,1994年擔任碩士研究生導師, 1997年11月晉升為教授;
2002年9月至2006年6月在職攻讀博士學位;
2004年12月至2007年8月期間任天津財經大學圖書館副館長;
2007年9月回財政系任教。
研究領域
稅收理論與稅收制度、企業財務會計、社會保障學、政府預算管理與會計
講授課程
《預算會計》、《事業、行政單位會計》、《非營利醫療機構會計》、《稅制改革講座》、《國家稅收》、《中國稅收業務研究》、《稅收理論與政策研究》、《比較稅制》、《納稅檢查》、《稅務管理》、《保障基金管理》、《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研究》、《社會保障理論研究》等
科研成果
自1992年以來,連續20年承擔國家稅務總局和中國稅務學會聯合下達的科研課題,研究成果在國內處於領先地位,完成的課題報告均被選送參加各年度全國稅收理論研討會大會交流,並收入會議論文集公開出版。其中與他人合作撰寫的課題報告《關於開徵社會保險稅問題研究》和《關於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科學體系建設問題的幾點看法》不僅得到稅收學界的好評,而且受到稅務部門的重視,被中國稅務學會作為專題研究報告提交國家稅務總局領導作為決策參考。2002年承擔(任第二完成人)天津市科委軟科學課題“標準周期預算管理模式和運行機制的研究”;2006年承擔(主持)天津市十一五社科研究規劃課題“改革完善我國財產稅制度研究”。公開發表各類學術作品70餘項,散文、隨筆20餘篇,總計220餘萬字。多篇學術論文在國核心心刊物和重要刊物上發表,有些論文被《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新華文摘》等刊物轉載或摘錄。
獲獎情況
《淺談資源稅存在的依據及其作用》1989年獲國家稅務總局全國稅收優秀科研成果獎;
《深化稅制改革的總體構想》1993年獲國家稅務總局全國稅收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二等獎;
《論稅制改革目標模式及其配條件》1993年獲中國財政學會改革開放以來經濟學文章三等獎;
《深化稅制改革與地方稅體系建設》1996年獲天津市人民政府第六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論營業稅現存問題及改革方向》2002年12月獲天津市第八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完善我國環境稅收制度的思考》2003年1月獲國家稅務總局優秀成果一等獎。
《西部大開發中的資源稅政策》2004年12月獲天津市第九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我國非營利組織的課稅問題》2006年12月獲天津市第十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完善土地增值稅制度的對策》2008年4月獲中國稅務學會第五次全國稅收學術研究優秀成果一等獎;
《我國財產稅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其改革構想》2008年12月獲天津市第十一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
曾多次被評為市、局、校級優秀教師,並被授與“天津市三育人先進個人標兵”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