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會民(曲陽縣七里莊村村主任)

劉會民(曲陽縣七里莊村村主任)

劉會民,男,2001年擔任河北省保定市曲陽縣七里莊村村主任、2003年任村書記。2013年5月21日,劉會民涉黑案在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2013年8月31日,劉會民涉黑案宣判,一審被判處死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會民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河北
人物履歷,對其指控,判處死刑,

人物履歷

劉會民,男,2001年擔任河北省保定市曲陽縣七里莊村村主任、2003年任村書記。2013年5月21日,劉會民涉黑案在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20名被告人出庭受審。20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妨害公務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破壞生產經營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受賄罪、貪污罪11項罪名。
劉會民(右一)等在被告席上。李宏攝劉會民(右一)等在被告席上。李宏攝
2013年8月31日,劉會民涉黑案宣判,劉會民曾一次收取某房地產老闆10公斤黃金好處費的劉會民一審被判處死刑。

對其指控

公訴機關指控
被告人劉會民自2001年擔任曲陽縣七里莊村村主任、2003年任村書記以來,通過非法手段操縱基層選舉,把持基層政權,先後將被告人劉志強、井勝會、劉現軍、袁陽、劉謙、劉現會、劉進成、馬永州、劉術龍、張芹傑、劉玉民、劉利、劉玉明、井濤等人籠絡到身邊。通過安排進入村兩委會、安排入黨、發獎勵、發補助、為違法犯罪者“平事”等手段拉攏、控制組織成員,將多名組織成員提拔為村幹部,使其言聽計從,從而掌控了七里莊村的管理權。該組織以七里莊村村委會為依託,通過職責、分工,使成員之間形成較為明確的層級制約關係,將七里莊村兩委班子逐步蛻變成為黑社會性質犯罪的組織團伙,逐漸形成了以劉會民為首,以劉志強、井勝會、劉現軍、袁陽為積極參加者,以劉謙、劉現會、劉進成、馬永州、劉術龍、張芹傑、劉玉民、劉利、劉玉明、井濤為成員的等級分明、成員固定、分工明確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
以被告人劉會民為首的犯罪組織大肆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該犯罪組織對妨礙其利益的村民肆意毆打、拘禁,毀壞村民田地、財物,公然進行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破壞生產經營等違法犯罪,嚴重破壞了民眾的生產、生活秩序,致使民眾失去安全感;在企業工程建設期間,以組織村民鬧事、阻撓施工、挖溝斷路等暴力、威脅手段,強行在企業入股退股、承攬企業建設工程、敲詐企業錢財;對依法履行職能的行政執法工作人員,採取毆打、威脅等手段,公然對抗公務執行活動;在公安機關調查案件詢問當事人時,闖入派出所對當事人進行毆打,公然對抗公權力,其行為嚴重破壞了政府的管理職能,在當地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
七里莊村位於曲陽縣新興工業園區、教育城項目等直接影響縣域經濟發展的重要地理位置。為獲取更大經濟利益,在七里莊村土地徵用過程中,被告人劉會民利用職務便利和黑社會性質組織影響力,夥同該組織其他成員,對位於本村的教育城項目、廉租房工程項目建設設定阻力,影響和阻撓工程施工,給開發商施加壓力,迫使開發商向其行賄,從而獲取巨額非法利益;在工業園區征地過程中,被告人劉會民指使該組織成員多次對村民使用暴力手段,迫使村民不敢提出合理的經濟要求,將應當支付該村的國家土地補償款據為己有。
該組織通過上述違法犯罪行為,非法斂財達7100餘萬元,並將部分獲取的非法收入用於違法犯罪活動,如購置犯罪工具、作案後發錢、打人後出資“平事”等,形成了經濟實力雄厚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
公訴機關認為,以被告人劉會民為首、被告人劉志強等為積極參加者、劉謙等為成員的該犯罪組織,在以曲陽縣恆州鎮七里莊村為中心、輻射周邊地區的範圍內,逐步實現了區域性的非法控制,嚴重擾亂和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具有極大的社會危害性。他們無視國家法律,為非作惡、欺壓殘害民眾,情節惡劣。劉會民等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及其他所涉嫌的罪名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預計將進行三天,擇日將對案件進行公開宣判。

判處死刑

2013年8月31日,河北保定市曲陽縣七里莊原村支書劉會民涉黑案宣判,該案20名被告人共涉及11項罪名。其中,曾一次收取某房地產老闆10公斤黃金好處費的劉會民一審被判處死刑。
把持基層政權
法院審理查明,劉會民自2001年擔任曲陽縣七里莊村村主任、2003年任村書記以來,通過非法手段操縱基層選舉,把持基層政權,逐漸形成了以其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該組織追求非法利益,公然對抗執法,妨害公務,強行入股企業、承攬工程、敲詐企業錢財,稱霸一方,為非作歹,欺壓百姓。
2007年,劉會民為了報復對其不滿的上訪村民劉某某,組織打手對其實施毆打,並放火燒毀其房屋和貨車。
瘋狂收受賄賂
2009年下半年,曲陽縣政府決定在七里莊村征地用於建設廉租房項目。劉會民在協助政府征地過程中,利用職務之便,三次收受開發方河北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經理劉某某所送人民幣總計443萬元。
2010年3月份,劉會民當上了曲陽縣新興工業園區管委會土地開發部副部長,負責征地。該園區徵用七里莊村493畝土地,政府給付補償款總計983.5萬元。劉會民指使手下做假賬,將983.5萬元平賬處理,將該款非法占有。
2011年6月,曲陽縣政府與大同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簽訂曲陽縣教育城等項目建設契約,經領導同意,由劉會民與大同市某公司負責人李某某洽談徵地及補償事宜。2011年6月至2011年10月間,劉會民分多次收受李某某好處費人民幣總計5270萬元,並於2011年7月收取李某某黃金10公斤,價值人民幣31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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