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天興

劉天興(1905~1951),又名劉子仁,地主資本家坊子區坊子鎮前寧家溝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天興
  • 別名:劉子仁
  • 出生日期:1905年
  • 逝世日期:1951年
人物生平,行為,

人物生平

劉天興,出生在一個農民家庭,其父以務農為主,間下窯賣苦力。他國小畢業後,給本村河北炭礦老闆劉學禮當小夥計。由於他聰明伶俐,漸得掌柜賞識,不久提為帳房先生。此後,他收入日漸寬盈,便在本礦入了股份,當上了股東。1929年自立中信櫃炭莊,收入銳增,遂蓋起正房5間、車樓3間,購買土地30餘畝,騾子一匹,僱傭長工1人。炭莊停業後,他又夥同劉成芳、劉季雲等合資開辦磨石灣炭礦,大發橫財。1936年,他與劉學濤主持成立“公信成”號,並轉租日本善芳礦業公司中央炭礦。1937年“七七事變“後,國民黨山東第八區游擊司令官厲文禮為擴大軍餉來源,拉攏一批富紳加入其隊伍,劉腳踏兩隻船;既同日本人聯合開礦,又投靠厲文禮當上了縣參議。1943年厲文禮被日軍俘虜,他夥同厲部獨立團團長王治平等人赴濰縣,暗中與日軍勾結,慫恿、支持厲投降日軍。日偽時期,他曾任坊子商會會長。1945年日軍投降後,他搖身一變,投靠國民黨山東第八行政督察區專員兼保全司令張天佐,當上了公署參議。他代替張從日本人手中接管坊子及坊子煤礦,並當上了第八行政督察區坊子辦事處主任,還主租坊子炭礦部,任坊子煤礦總經理。1946年6月,他承租坊子煤礦中央炭礦和東炭礦,是年冬當上了省參議。1947年1月,坊子煤礦被國民黨政府行政院資源委員會收歸國有,炭礦部撤銷,他仍立契繼續包租中央炭礦和東炭礦。

行為

他利用手中的權力中飽私囊,除擁有坊子炭礦一大筆財產外,還有土地600多畝,騾馬7匹,馬車2輛,汽車1輛,樓房5間,正房、廂房數十間,元寶、金條數箱(缸)。在青島、上海、天津等地開有多處店鋪,置有許多不動產;在濰縣城內開設“裕昌”銀號,是坊子地區有名的大資本家、大地主。過著花天酒地的奢侈生活,抽大煙,吃“老海”,三房四妾,傭人、奶媽前呼後擁。家中豢養護兵一個排,橫行鄉里,欺壓百姓,勾結官府、匪特殺害百姓多人,他曾親手打死1人,有數十人死在他的礦井裡。
1948年4月坊子解放前夕,他逃避青島。1950年10月,他寫信給濰坊特別市人民政府,要求歸還坊子煤礦私有財產。是年冬,他到淄博煤炭公司上訪,妄圖反攻倒算;不久,濰坊特別市公安局將其從青島抓獲。1951年1月29日,濰坊特別市人民法庭將其判處死刑。5月,在坊子後冢子坡處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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